隐瞒=害人!广西人举报这类行为最高奖励一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将近1个月,感动和愤怒,焦虑和难过。

比病毒更可怕的,永远是那些不知道藏在暗处的人。

他们以无知抵抗着这个有序的社会,以侥幸对抗着别人浴血保卫的秩序。

今天,一则“安徽一公职人员隐瞒女儿武汉返乡史,致1700余户居民隔离!”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愤怒——


安徽泗县,王某某系泗县某机关工作人员。1月22日,他将从武汉返乡的女儿接回家,一直隐瞒实情,多次外出聚餐、聚会、工作。王某某妻子、小女儿及其本人确诊,小区内1700余户居民居家隔离,医院被迫实施全封闭管理。2月1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波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其实,疫情发生以来,

已经出现很多隐瞒病情或者接触史的案例。

这不仅是道德有问题,

更触犯了法律!


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


以下为通告全文↓↓↓

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不按规定报告或登记个人信息、测量体温,隐瞒病情的行为;


(二)不按规定报告到过或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重点管控人员、参加过聚集性活动、出入过公共场所等真实行程、活动轨迹的行为;


(三)明知自己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传播传染病的行为。


、举报途径

举报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2320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至10000元的奖励。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奖励的发放由受理举报的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有关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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