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防疫为借口要求每户必须填写所有成员身份信息及手机号合法吗?

西部疯马TB


国家防疫,人人有责。公民有无条件配合防疫工作的义务。但不代表防疫就可以为所欲为,抛弃法律。

防疫属行政管理范围,受行政法管制,当然更不能脱离宪法。

登记身份证,涉及行政法与身分证法,包含诸多权利与义务。

根据身份证法分析,只有公检法这些强力机构有权强制检查登记,其他部门无权强制记录。在防疫特殊情况下,变通的方法,可动用地方自治权,经人大授权公安机关,再授权办事机构强制登记。很遣憾,如果这个程度还没走,或走了但未公示。均属行政违法。

行政法规定,行政有告知义务,即依据什么法律登记身份证(权力来源),登记机关的义务(泄漏身份信息没造成后果也违法、造成后果负刑事责任一一身份证法有明确规定)。很遗憾,恐怕具体登记人员不一定知道这一点。这是行政违法,会面临败诉与扣绩效风险。

本次疫情创造了史上封城纪录,所以各种经验不足在所难免。特别是有效告知很欠缺,导致部分人抗拒与不配合。同时,随意出台政策的现象也不少用。相信今后会有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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