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貝兒。


接三峽人壽通知,因保險公司商品策略調整,達爾文2號重大疾病保險,將於2020年2月24日23點50分下架。


且2020年2月24日12:00後,不再受理三峽人壽達爾文2號 的人工核保申請。


能贈送保額的好重疾險又少了一款。


也是有些遺憾。

當然,永遠都沒有完美的保險產品。


硬要找茬,也是能找出來毛病的。


文文大保貝兒仔細研究了這款網紅重疾險,把每一條條款都扒了個底朝天。


列出了三條很多小夥伴應該會比較關心的“坑”,我們一一來說一下。


1、等待期出險,理賠條款嚴格


“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達爾文2號這款產品,如果在等待期內發生了輕症或者中症,合同會解除。


合同解除,也就意味著,無息返還已交保費,合同結束。


與之相對的,是一些重疾險產品規定:等待期內發生了輕症、中症,都不再承擔該疾病的保險責任,但合同繼續有效。


可是,文文大保貝兒自己覺得,這一條,確實是問題不大。


買保險之前,那麼多個90天都沒事,怎麼買完保險90天內就要出問題?


那這樣的保險,真是有點“晦氣”。


更何況,等待期也就90天,相比於180天等待期的產品,等待期時間已經縮短不少了。


介意這一條的小夥伴,達爾文2號這款產品不適合你,不要買!


“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2、選擇保障至70週歲,強制捆綁身故責任


達爾文2號這款產品,如果選擇保障至70週歲,是需要強制捆綁身故保障責任的。


對於只想選擇保障至70週歲、又不想要身故保障的小夥伴,這一點是很不靈活的。


文文大保貝兒本人,確實是一個堅持“重壽分離”的人。


對於單次賠付型的重疾險產品,如果有條件,重疾險與壽險分開買,是最好的。


讓重疾險就純粹的保重疾,身故責任就交給槓桿更高的定期壽險來完成。

可是,文文大保貝兒自己覺得,這一條,問題也不大。


首先,目前市面上可以保障至70歲、且不附加身故保障的產品,本身就很少。


這個鍋,怎麼說也不應該讓達爾文2號來背。


其次,“保終身+癌症二次賠”的組合,保障更好、性價比更高。


每個產品在設計伊始,都會有自己的取捨。


只是不適合我們的需要,不等於產品就是坑。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介意這一條的小夥伴,達爾文2號這款產品不適合你,不要買!


“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3、理賠定義較為嚴苛


在達爾文2號的條款裡,有這麼一段話:

自出生之日起首次出現疾病的特徵或症狀, 特徵與症狀引起了一般人的注意,並且發展成為後來的輕症或中症。

對於被保險人在投保本合同前已發生的約定疾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馬上就有槓精站出來了:今天咳嗽了兩聲,以後肺部疾病就不能賠了。


???


什麼邏輯???


這個條款的初衷,是為了篩選掉那些“帶病投保”的人。


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們每一個老老實實、如實進行健康告知的投保人的合法權益。


文文大保貝兒想,在我們買保險的時候,應該沒有人想為不如實告知的人買單。


而且,這個條款,在實操中,保險公司需要證明“症狀A導致了重疾B”。


請問,咳嗽了兩聲,如何證明就會引起肺癌?


大家不放心也可以去醫院問一下,醫生是不可能開出這種證明的。


但是,如果本身就已經有疾病了,故意隱瞞、帶病投保,企圖損失其他投保人的合法權益,謀得自己的利益,這樣的行為,不管到什麼時候,我們都強烈的譴責!


請做好如實告知,拒絕故意隱瞞、帶病投保的行為!


介意這一條的小夥伴,達爾文2號這款產品不適合你,不要買!

“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最後,文文大保貝兒說點自己想說的:


文文大保貝兒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理解大家擔心“保險騙人”的心情。


畢竟,保險行業這些年的粗暴發展以及信息的不對等,讓大家對保險一直都是“又愛又恨”。


又想買保險給自己一份保障,又怕買錯了保險被坑。


可是,每個人以為的,可能都是自己以為的,也不一定就是對的。


不同的認知,會讓我們在看待世界時,產生不同的偏見。


不是寫“保險坑”就是“行業清流”;不是寫“保險坑”就是“專業無敵”。


既然覺得保險行業存在信息不對等的情況,那麼,那些所謂的“保險坑”,也不過就是別人想讓你看到的“坑”。


憑什麼說保險好的就是“營銷號”,說保險坑的就是“仗義執言”?


我不想用最惡意的想法去揣測別人,但我確實想跟大家說,保險真的沒有那麼多“坑”。


保險為啥是騙人的?就是因為說話不負責任的人,太多。


我們想要知道一個保險經紀人是否真的值得“託付”,最重要的是看這個人的“良心”與“立場”。


而不是為了流量只知道胡懟,還懟不到點子上。


“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每個產品都有優點也都有缺點。


每一款產品都有“坑”,但我們還要承認,不可能有哪一款產品,可以適合所有的人。


每個產品都有自己存在的意義與價值,也有自己的定位與適合的人群。


拿著優點無限放大一直吹,跟拿著小缺點就覺得捏到了產品的“命門”,一樣無聊。


“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文文大保貝兒覺得,我們真正想找的保險經紀人,應該是能夠真正的站在我們的角度,根據我們的實際情況,為我們設計出適合的保險配置方案。


能夠告訴我們這款產品能保障哪些內容,也可以提醒我們這款產品有哪些問題。


然後,通過最合適的產品組合,讓不同的保險產品可以在一起“揚長避短”,不讓我們的保障有缺口。


不僅可以讓我們現在“買對”,還能在未來,協助我們放心的“賠好”。


畢竟,沒有理賠服務的保險,就是一張昂貴的廢紙。


“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文文大保貝兒只想在保險行業做一個溫暖善良的人,以及一個體面的保險人。


通向“保險專業”的這條路,前方還很長、很長,文文大保貝兒會終身學習下去,努力成為,大家都喜歡的那種優秀的保險經紀人~


願我們都能一生心懷溫暖純良,不捨愛與自由。


今天也是愛你的文文大保貝兒


“找茬”達爾文2號:必須面對的“缺點”,就這三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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