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疫情這段時間到底該不該讓員工帶薪?

雪妮1314


準確地說命題應當是:企業在疫情這段的時間,到底該不該讓職工帶薪休假?

這個話題比較敏感,可一分為二:

一是作為職工,因為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導致不能上班出工掙錢貼家養家,內心應當是有切膚之痛的焦慮;

二是企業作為創造效益,追求效益最大化的主體,也因不可抗拒的客觀條件,不能在‘’春節年假‘’後如期開工,時至今日稱為復工,實屬無奈。

為此,國家對企業復工不僅提出要求,創造條件,而且在減(免)稅率,降低貸款利率,防止大面積裁員,維護國家經濟社會秩序上做了政府應該做的姿態和努力。

國家和家庭的日子是一樣的。作為企業要承載著國家,企業,職工到員工家庭穩定的責任。

並非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路,我過我的橋。

所以,企業不能全薪支,也要為職工支付適合當地生活水平的生活費。

至於,職工可以取用存儲,那是另一個方面的話題。

立足實情講道理,統籌兼顧都要好。就是這個方法。


魚兒荷花


1. 在家上班,企業支付多少報酬?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員工,根據《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或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加班工資報酬。這裡主要說一下2月3日-9日,延遲復工期間。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標準支付。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員工提供勞動的,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標準支付;期間的休息日即2月8日、9日,企業安排職工工作的,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200%支付工資報酬。

此外,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1月31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的通知》,對於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2. 員工以疫情為由拖延返工,企業如何處理?

員工因疫情等原因無法按時返工,應如何處理?首先,還是建議企業充分與員工協商,達成協商一致,然後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法定/福利年休假/倒休:優先安排員工休法定年休假,福利年休假或員倒休。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事假。沒有年假與倒休的,應要求員工及時向企業說明情況,並按照企業制度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員工未及時履行請假手續,企業應提醒員工及時請假,同時給予員工申辯和說明機會。

(3)如員工以疫情為由惡意拖延返工,企業可根據制度給予勞動紀律處分,但不建議直接作出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4)待崗。員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員工協商一致,可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70%支付基本生活費。

(5)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京期間的工資待遇由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支付。

3. 員工自我隔離期間,工資怎麼辦?

從疫情地區回京到崗上班的員工居家自我隔離觀察期間。如自我隔離觀察時間為14天,企業應當支付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標準同正常工作期間工資。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第2條規定,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

員工結束隔離措施後,需在家繼續休養的,休養期間工資需要具體根據員工的假期性質確定。

(1)員工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病休證明,按照病假支付待遇,不低於最低工資的80%;

(2)無病假證明的,可優先安排員工年休假、調休、福利假期,這些假期支付正常工資;

(3)員工無醫療機構病休證明,且無其他假期可用,可申請事假,事假不需要支付工資。

4. 疫情期間,企業有這樣三種權力

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員工必須服從。根據《勞動法》第42條規定,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屬於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若因為抗擊疫情需要,企業安排員工加班,員工必須服從。

企業因疫情防控可延長安排員工加班。但需保證員工身體健康。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屬於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企業可以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特殊工時。根據人社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申請特殊工時,也可以採用靈活工時(如縮短工時、彈性上下班等),確保企業正常運營。

北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可以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按照生產經營需要,實行輪崗調休”。


蘇欣CHO


員工該不該帶薪休假,真的不能一概而論,“該”還是“不該”,這取決於:

一,你這個企業的狀況。你是高大上的企業,工資高、福利好、產品俏……社會上託著關係進你廠,那你的發言權就大了,該不該帶薪休假,就看你心情和情操了,不給你薪水休假、你愛來不來,有的人搶著來。

二是你這個企業很憂傷,規模小、缺資金、地方偏、跑市場還很難。你不給帶薪休假,或者打折也不給,那你的員工可能真跑光了。

三是看看這個員工在你企業的價值,他如果是不可替代的,那你還猶豫啥,給!如果他可有可無,你就掂量一下就可以了。

四是別違反勞動法呀,不管什麼情況,這是紅線!

歡迎單獨溝通……


傅老夫子


天災人禍大家都不願看到,但是又不是法定待薪假日,做為企業全薪有難度,沒工作生產就要有收益,沒付出要回報於情於理不合。做為員工方,沒付出拿全薪肯定拿起也不舒服。大家都相互理解彼此的不易,公司有公司的不易,員工有員工的困難,拿基本底薪企業為社會做一些犧牲貢獻!畢竟企業平時還是賺了錢的!


重慶大山人


其實您在提問的時候,內心是有了答案的,因為我清楚,所有的企業主都想為員工提供更多保障的,誰也不想讓兄弟們跟著自己白乾,尤其是病毒肆虐的時候!但是,話說回來,企業生存的基礎的利潤,沒有利潤做基礎,任何企業都難以生存,現在疫情當前,好多企業都深受影響,怎麼生存下去就是企業主考慮的問題,除了國企和部分和疫情關聯的企業,我相信日子都不好過。總的來講,我認為給不給員工開工資,主要還是看企業實力:如果以前利潤不錯,有家底,還是全額開吧,畢竟兄弟們很咱們奮鬥了這麼久了;如果企業業績一般,沒有家底,我認為和員工協商好,少開點;如果企業經營困難,不開就不開吧,這時候可能員工會氣憤,但是最上火的是企業主,因為你面臨的是重新找工作,企業主可能是關門歇業了!


崑山阿熊哥


熱帶魚為你推薦熱門話題。

該,員工是企業的螺絲釘。不論職務大小都很重要,不上班也在為國家做貢獻。國企是國家的支柱,私企就像一個螺絲釘。一個好的企業發展與每個員工的不懈努力分不開,企業蒸蒸日上的發展離不開員工,疫情期間更不能拋棄員工。可以不同程度帶薪抗戰疫情,企業也有不同,相互理解,都要從真誠的角度出發,發至內心的發揮各自的陽光,讓整個社會溫暖起來。這是熱帶魚為你唱出的心聲!


用戶熱帶海洋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是在我國的社會制度背景下。不可預知的天災(或許人禍),黨和政府傾全力抗擊疫情,其宗旨就是一切為了人民利益所想所做。從這點看,疫情期間保證老百姓(不光是企業職工)基本生活穩定,是黨和政府必須要做的。在疫情期間,政府不斷出臺支持企業,特別是支持中小企業的優惠減稅等政策,一方面是幫助企業減輕負擔,共渡難關。另一方面也是政府為企業職工提供支持。這是企業老闆必須看到的一點。因此,疫情期間給企業職工帶薪是肯定的。但最終是帶全薪還是略嶶減薪,這要視企業經濟實力而言。


引力波173


張文宏醫生講了一句很精彩的話,大意是企業家不要捐錢捐物,你讓員工在家帶薪自我隔離,就是對防疫對社會最大的貢獻。這是從“社會責任”角度的回答。

企業最重要的資源是人才,留人先留薪,在疫情期不停薪,這也是一種道德責任,遇疫不停薪,忙時要求加班,企業也才能坦然提出。

從法律層面講,我願意上班呵,是你企業遵照政府命令停工,就象你接不到訂單我閒著是同一個道理。

因此,從社會責任、道德責任和法律責任三方面看,企業在疫情期間不能停薪。


心向正法周羽正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先要了解平時雙休日休息給不給薪?每年的帶薪休假只有11天,如果雙休日上班是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費的,日薪*2倍,反之就是沒有薪資的,平均每月有出勤日是21.75天,因疫情影響,只要政府要求企業以不低於各地最低工資支付就好啦。


topcui001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