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投放信贷资金2.76亿元 为战“疫”注入金融力量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于灵爽):“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候,绥化市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非常、非常、非常感谢他们。”2月17日,绥化市兰西县牧原集团融资财务经理于淼连用了三个“非常”来感谢绥化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对企业的支持。

  据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绥化市农村信用社主动对接辖内“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备品融资需求生产名单”的企业。2月14日,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得知牧原集团缺少流动资金,立即召开信贷专题会议,成立专班,简化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仅用1天时间就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完成了贷款调查、授信、审批环节。2月16日,贷款资金陆续打入企业账户,贷款资金可支持牧原集团向市场投放生猪3.8万头,及时补栏生猪7万头。

  对牧原集团的信贷支持,只是疫情期间绥化市农村信用社服务抗“疫”企业的一个缩影。为全面贯彻落实绥化市委、市政府加强对抗“疫”民生企业信贷资金支持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十二条”的部署,绥化市农村信用社为8户抗“疫”企业投放信贷资金2.76亿元。

  绥化市农村信用社信贷部负责人于晓东说:“2月15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 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们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通过信贷资金支持,为疫情期间我市养殖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物资供应、物价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我们要充分发挥农信社服务‘三农’、服务微小的特色和优势,为我市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做出应有的贡献。”于晓东说,下一步,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将持续推广手机银行线上办贷业务,拿出6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备春耕生产;对部分小微企业实行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政策,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疫情期间没有收入来源,有车贷、房贷压力的客户,实行延期还款、不列入征信黑名单、风险分类等级不下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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