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讓籤“管”與“不管”協議,兩個極端,可把家長難住了,怎麼辦才好?

碼農wu師


如果是我,我肯定會選擇管。理由有以下幾點。

第一,對於現在的小孩兒來說很有個性,不服從家長的管教,不服從老師的管教,所以導致學習成績很不好,有的小孩還很有個性。

喜歡看電視,學電視裡面明星的動作,追明星。有的甚至還有校園欺凌的現象,都是應該值得警惕的,所以我認為老師管教很有很重要。

第二,對於現在的小孩兒來說,很多都是獨生子女,在421模式下。很多家長爺爺奶奶輩都對孩子寵愛於一身,導致很多孩子不懂理解。不聽話。

老是頂撞家長或者是爺爺奶奶在這種情況下,老師作為一個外人來人。很有必要去管教。如果老師再不去管教,那麼這個孩子可能就放羊了。

第三。對於現在的家長來說,工作很忙,和自己的孩子相處的時間其實並不多。而老師和孩子相處的時間更多,老師對他們更瞭解一些。

既然家長自己沒有時間去管理自己的孩子,那麼就交由老師管教。更重要的是老師管教可以放手管,

但是對於家長來說,如果管的太嚴,他會頂嘴,管的太鬆相當於沒有管教。所以我個人認為要簽訂管理協議,讓老師去管,給老師放權,給予老師的信任。這樣才能把孩子教的更好。


公考遴選寫作大講堂


我這學期接受的是一個新的班級。對於學生和家長,特別是家長的情況完全不瞭解。所以我在對待學生出現問題的情況下,是非常謹慎的。


今天課堂上有幾個孩子沒有認真聽講,或者是開小差,我對他們進行了處罰,但是比較簡單,就是站到後面去,當然也可以把凳子搬到後面去坐。其實我也知道讓他們站到後面去,這應該是體罰,所以才會說如果需要,可以把凳子搬到後面去,可以選擇坐的方式,接受我的懲罰。當然這些孩子並沒有把登子搬到後面去,卻乖乖的站在後面。


因為我知道僅僅是放到後面站一會,對這些孩子來說不痛不癢,他下一次仍然可能犯同類的錯誤,所以我給他們每個人發了一張大概是20道題左右的計算題單發給他們,我並沒有要求他們做,先讓他們放在自己書包裡面。下來以後我再和他們的家長取得聯繫,把情況給他們說了一下,明確告訴他們,我給他們發了提單是懲罰性質的,不是很多,只需要10分鐘或者20分鐘就能完成,是否讓他們繼續完成,完全由家長決定。我得到家長的回答是完全支持,而且還認為這樣的處罰太輕了,可以加重,可以進行肉體上的體罰。當然我知道家長的態度,但我不會這樣去做的。畢竟我們的目的是提醒孩子注意上課的聽講,不要因此而落下很多課程,到了高年級的話再想提高成績真的很困難。

我覺得題主所說的現象可能有些誤解,可能有一些具體內容,並不是說完全的管或者不管那麼簡單。如果是我的理解的話,應該有一些具體的條款,實際上就是把學校和老師對學生的管理決定和方式告訴家長,讓他們來表達他們對哪些行為是接受的還是不接受的,這樣做到心中有數,更好的保護我們老師。


楊鍋來了



雖然這個協議聽起來有些唐突,但是仔細一想,這個協議也不能說完全不合理。特別是暑假五蓮二中楊老師以及安徽周老師的事件已經給校長和老師的心裡留下了嚴重的陰影。

在現在的教育形式下,老師管與不管似乎都不對。管,稍不注意就容易出問題,害人又害己;不管,又感覺對不起學生。

這學期我剛接任一個畢業班班主任,這是全校聞名的“髒亂差”班級。以前教室裡隨時都是垃圾,教室後面像垃圾場,經常都有刺鼻的零食袋氣味;學生寢室更是亂成一團;學生打鬧是小事,還經常做些違反紀律的事情;各科成績都比另一個班平均分低十幾分。

開學報名時,一個家長進教室就是:孩子交給劉老師了,劉老師要多費心了。我直接告訴他:“我知道你家孩子不愛寫家庭作業,但是你要明白在學校劉老師應該管,孩子週末回到家,我總不能到你家裡去管,你要明白孩子是你自己的。”當時那位家長就有些尷尬,因為我早聽說他跟孩子他媽分分合合,根本就不管孩子。所以,我提前得告訴他規矩。

開家長會時,我就給家長明確要求,告訴他們劉老師有些嚴厲,我不會打學生,但是屢次犯錯肯定會受處分,要麼蹲馬步,要麼跑步,要麼去幫七年級同學沖廁所,並對家長提出了一些建議,比如週末時監督孩子把作業完成,特別是以前不寫作業的孩子;不能給孩子拿太多零花錢,不讓孩子吃垃圾食品;週末不讓孩子玩手機等。

開學一週,男生寢室連續幾天晚睡紀律糟糕,已經給他們講了好幾天道理,好像都沒用。昨天就讓幾個在寢室裡反覆鬧的孩子在操場上跑了一會兒步,當然,跑步時我一直在觀察有沒有孩子臉色差;昨天午休有兩個孩子不睡覺,跑別人座位上玩,蹲了幾分鐘馬步。

不為別的,因為這個班再不管就真的毀了所有的孩子,為了孩子養成良好的習慣,至少不在小學階段欠太多的賬,我只能多陪伴,多講道理,多用制度管人。孩子壓力大,老師責任更大。

說這麼多,我其實就是想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老師必要的懲戒是應該有的,不然就會像我接手的這個班級,不然會害了孩子。


語文教育楊柳依依


我家孩子四年級,我直接給班主任說了,該收拾就收拾,你收拾不住給我說,我來收拾,無規矩何以成方圓,小孩沒有完全的分辯力和自治力,某些錯誤,不進行適當的懲戒,下次還會犯,小錯不糾,積累下去,等成了大禍,後悔都來不及。手扳上,屁股上痛一陣,幫孩子長個記性,及時修正偏差,才能更好成長。


雪豹72926721


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對比我們小時候上學,不聽話老師可以罰站,罰寫作業,罰放學留校,可以罵,可以打手心,但你看現在就有一些家長鬧事,而且是不分青紅皂白的,沒有底線的,學校也是出於無奈。如果是我,肯定選擇管,但是有一條,孩子可以打,但只限用尺子打手心,打腫了我都不會怪老師,其他的罰站罰跑都是小心科,我們都是這麼過來的。


龔夫熊貓灬


這都是些什麼問題啊?孩子上學當然要服從管理啊,我能理解學校為什麼讓家長簽字,那是因為現在的家長和孩子有些事兒真是讓學校不得不防。但是我不理解的是家長,這還用想嗎?當然是籤管啊,說白了現在的孩子你家長自己管不明白,還不讓學校和老師管,那你讓他上學幹什麼?做為學生你學習可以不好,但是連紀律都不好的話,還不讓學校老師說,那你幹嘛來了?家長你自己願意養祖宗,麻煩你領回家自己供著去,別給別人找麻煩。別跟我扯什麼心理陰影什麼的,怕得心理疾病,你自己看去。我兒子從小到大沒少讓老師收拾,沒看他有啥心理疾病。家長你只要足夠關心孩子的狀態,他就是在學校有問題了,也會及時和你溝通的。現在有一部分家長本身就是個有心理疾病的,把孩子當嬰兒養,都初中了還怕他餓著,凍著,被人欺負了的,可怕他家孩子在外面吃虧了。在不就是隻知道掙錢,給孩子大把錢花,確不知道孩子一天天的在外面和學校幹什麼的。真替這些家長上火。


心態要好1314


學校讓籤管與不管協議,真是煞費苦心,這也是一種無奈情況下的另闢蹊徑。

根據詳細的描述,如果家長簽了管的協議,學校就會對孩子嚴格管教,包括一些相應的懲罰措施,家長不能以此為藉口,找學校的麻煩。

如果簽了不管的協議,學校就會對孩子放任自流,包括逃課,上課睡覺,老師都不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孩子的一切教育由家長負責。

咋一看這項規定,家長推入了兩難的境地,這分明就是兩個極端,怎麼選擇好像都不對。也有一些家長,對學校的做法產生懷疑,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其實學校也有苦衷,近幾年來,因為家長對孩子的溺愛和護短,稍有不順心就會到學校找學校和老師的麻煩,留的作業太多了,學生寫不完,家長也要到學校告狀,老師罰站學生,家長也到學校告狀,學生的學習成績不好,家長還要到學校告狀。


學生在成長過程中總是會犯一些錯誤的,學校是幹什麼的?除了傳授知識以外,就是糾正孩子這些錯誤的,作為學校,看著孩子犯錯誤,不知道該如何教育了,體罰是不允許了,批評幾句重話現在孩子的自尊心受不了,管理的再嚴格一點,學生回去就告家長,家長不問實際情況就會找老師。

學校在無奈的情況下,想出了一個簽訂管與不管協議的辦法,這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老師的教學積極性,但從一個側面也說明學校有推卸責任的想法。這樣做的最終結果,對於那些簽訂不管的孩子來說,誤了孩子的教育。

這件事解決起來需要雙方誠信的溝通,互相理解。

對學校來說,要把對學生教育的方式制定詳細的規章制度,提前告知各個家長,比如,對於逃課,上課睡覺,沒有完成作業的學生等,必須要給出相應的處罰措施,這些措施可以採取罰默寫、罰背誦等形式,但這些方式要提前通知家長,說明情況。

對於老師來說,要行得正,凡事從真心教育孩子出發,及時採取一些相應的懲罰措施,也必須是善意的,有懲戒性質的,不會對孩子身心造成大的傷害。

對於家長來說,要理解學校,理解老師,孩子不管是不行的,不要過分護短和溺愛,學生頑皮,被老師懲罰,這個事情自古有之,在古代會有戒尺,把學生的手打得都腫起來。所以對學生小有懲戒,但又沒有對孩子造成實質性傷害的,對於這種教育方式,我們一定要理解,支持。

最後,學校可以探索一些其他的教育方法,比如:

1.在教室裡安裝攝像頭,可以和家長的手機端進行聯網,全程直播孩子的上課情況,讓家長隨時都能關注到孩子在學校的表現。

2.可以採取上公開課的形式,一週邀請一位家長全程參與課堂教學,特別是對調皮搗蛋的學生,邀請其家長一塊來上課,看看其孩子在學校的表現。

最後,無論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和家長和學校的根本目的都是為了讓孩子更好的成長,這其中,雙方會有一些矛盾不關鍵衝突,但是隻要我們平心靜氣的溝通,就不會有大的問題,雙方都能理解和支持,畢竟毫不講理的家長是極少數的。

採取籤管與不管,這種協議是最下乘的方法,因為這個協議只能約束君子,對那些極不講理的家長來說,籤與不籤協議效果都是一樣。


一家教育


籤就可以,協議<法律

這協議是學校給老師吃的一個“定心丸”(就一個心裡安慰)

因為現在老師“管還是不管”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如果管了,出現極端的事情怎麼辦?

如果不管,那麼不會出現嚴重的事情

什麼叫極端的事情呢?

舉幾個新聞做例子

1,看見老師遠遠跑開,怕被老師批評,結果自己摔倒了,牙齒摔壞了,畢業以後起訴學校,要求學校賠償幾十萬

2,老師批評學生未完成暑假作業,學生想不開跳樓了…然後學生家屬就開始堵學校,堵老師…

這種協議就是一張紙,給老師和家長一個心裡安慰

如果老師正常教育學生,在正常範圍內,那麼大部分家長都不會找老師鬧事,至於能找老師麻煩的家長…有協議能影響他們找老師麻煩?

而且學校不解決問題,不滿足他們的要求,他們就會找媒體幫忙施壓,尤其是1818黃金眼和小莉來幫忙這兩個節目

如果老師做的過分了,超出正常範圍,那麼這種協議可以保護她?老師過分了,有法律制約,協議還能大過法律?


阿杰座談


這個問責的社會確實需要這些婚前協議

來規避一些問題。

老師也應該在配個助手 一起上課

記得以前,好像是考察教師上課有領導在後排那樣的時候,課堂紀律還是很好的。還能增加就業。和老師回頭後學生的小動作


EinyTimes何印


我來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學校每學期開學,都要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簽訂責任書。隨著教育改革發展,各種明目的責任書應運而生,我說一說我們這兒的,大家適當補充:《學生日常行為安全責任書》《交通安全責任書》《防溺水安全責任書》《防雷電火災安全責任書》《防煤氣中毒安全責任書》《校外寄宿安全管理責任書》《禁毒安全責任書》《防野生菌中毒安全責任書》《防食物中毒安全管理責任書》《特殊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等等。

我們再來看看這些責任書家長是怎麼簽訂的,其實很多時候家長看都沒有看,只要是學校通知,提筆就寫上自己名字。等到學生出了安全問題,這些責任書也是起不到多大作用,家長還不是該鬧就鬧。

現在又要簽訂“管”與“不管”協議,你認為家長該怎樣籤呢?

不難現象,絕大部分家長肯定籤“管”,並且昂口齊聲說“老師別怕,我家娃娃您儘管管,不聽話就打!”。如此單方面的簽訂,如此堅決的口頭許諾,老師是不是就可以大膽管理了,我看也未必!

如今的教師處於兩難境地,管與不管,騎虎難下。教學生涯幾十年,每天都要面對性格各異的學生,而學生背後更有龐大的家長”智囊群”。管一次兩次可能不會有問題,你敢保證管一輩子不出問題,可是一旦出問題就是大問題,問題是一次問題也承受不起!

所以,學校簽訂如此責任書也是用心良苦!

各位,說說你的看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