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被立案侦查

在来势汹汹的疫情面前,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刻意隐瞒病情、接触史、旅行史,不仅延误自身治疗时机,情形严重者更会触犯法律法规、干扰防疫大局。近日,我省有两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涉嫌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2月17日,宜春市袁州区发布《关于对何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的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称当天,袁州公安分局已对福建龙岩人何某(已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现已隔离治疗)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经查,2月7日何某由外地自行开车返回宜春,在被依法依规告知必须居家隔离14天的情况下,何某拒不执行隔离要求,仍然每天外出超市等公众场合,并且私自开业经营其名下的广告公司,且在经营期间与不特定多人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

江西两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被立案侦查

此前,贵溪市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高某某也因涉嫌同一罪名被公安机关依法调查。

据了解,嫌疑人高某某于1月15日至1月21日赴武汉旅游,返回贵溪市区后,未主动到社区申报,在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排查时,亦未如实反馈赴武汉行程和同行人员,且未按要求居家隔离,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同他人聚餐,致使多名家庭成员感染。2月12日,高某某被贵溪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目前,两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正在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人员正在隔离观察,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正在对其接触人员进行深入排查。

江西两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被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疫情防控期间,一定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等各项措施。不遵守相关规定,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入扩散,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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