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摆摊合法化,你怎么看?

白酒有黑幕


这应该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在中国各大城市中永远不会允许你在路边随意摆卖。不仅城管会面临下岗,而且街区会乱嘈嘈一片,甚至人群散去,街区满目苍夷,处处是垃圾和废墟。

如果定点定区域摆卖与你设想的完全是南辕北辙了。也不属于随意任性在街边经营。

无论怎么说这条路是走不通的,这些观点仅仅是抓点眼球,愚弄吃瓜群众,没有任何现实意义。从购买愿意转向互联网之后,在家里的空调室里就可以完成交易。快递简捷方便。

特别是5G时代的到来,在家就可以与商场,超市柜台直接下货,然后进行手机付费,商家会打包送到家里。打开手机商场内的商品一览无余,谁还会去街边购物?

这不是你想的事情,或者是你假设的问题,早点睡吧!


那一年的笑声感动了谁


说实话,路边能让摆地摊,真是给老百姓某幸福,一般摆地摊的都是低层人群。

我是农村长大的,虽离开农村十多年,但我深知农民真的不容易!大家知道种庄稼没多少钱赚,你不种他不种人们吃什么?人以食为天呀……

农民们好讲:"娶不好媳妇一辈子,种不好庄稼一季子″,为尽量多收入点,农忙务农,农闲打点零碎工,打工有年龄限止,一般六十岁,工厂里、工地上就不要了,就想法在自家承包地上种点经济作物。还有的在城市附近包一点土地种一点蔬菜水果,为了多买点钱,就在路边摆个地摊,价廉物美,即方便了市民,又不同程度的稳定了蔬菜水果市场的价格,自产自销,取消了中间环节(商贩收购,然后进入批发市场,去掉自己的各项费用和利润,在批发给零售小贩)。如有关部门给于支持,肯定能增加低层人群的收入,又给市场增添了竞争气分,给部分农民创造了就业岗位,也给社会增添了安定因素,何乐而不为呢?🙏🙏🌴🍃🍀





如意4685256146544


只要按排合理,符合要求,在不影响交通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路边摆摊合法化值得称赞。百姓的需求,就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为人民服务重在行动,解决百姓的衣食住行,为百姓排忧解难,体现的正是人民政府的热情和关怀。


大汉子民14


路边摆摊,影响交通,给车辆堵塞,行人不畅通,随地侄溺,污染环境,引发斗欧,给治案添乱,给城管添麻烦,给假冒伪劣商品提洪了商摊货源。让市民上当受骗。路边摆摊十害无一利,强烈呼吁城管对路边摆摊坚决去缔,封杀,严惩因摆摊带来的脏乱腥臭差,保护好人民大众身心健康,不给违法者空隙,美化爱护城市环境,靠全民齐努力,包括你,我,他。爱护环境,美化环境,人人有责,爱,应奉献给美丽富民的国家。


明晨238160554


全国放开摆摊设点,让弱势群体有饭吃



山西建发顺矿山董事长


我来说两句:路边摆摊合法化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只是要正确摆布即可。我们做事还是没有改变以前的老毛病,那就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老窠臼!市场有大有小,需要细分和引导。城镇化率再高也不能全部依赖于商场超市来解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在农村,乡村农贸市场存在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依然长盛不衰为什么呢?因为它即搞活了经济繁荣了市场又给当地的人民群众提供了极大的方便,顺应民意才使得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我们的城市高楼林立,规模越来越大。创城运动让我们的城市越来越漂亮也越来越干净卫生,但是总感觉缺少了走街串巷的吆喝声,缺少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人们漫步街头悠闲的脚步声,而有的只是车轮滚滚的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希望我们的城市领导者动动脑子吧,划出一块不需要太大的地方,给这些城市灵魂者们一点释放的空间吧!


力夫1966


我国40年前的改革就是从马路路天自由市场开始。现在抗击疫情非常时期室内超市市场由于人员聚集通风不好不利于防控,急需开拓露天市场,如广场市场,效区空阔空地市场等。以上临时市场可设定开放时间,市场防控管理也必须到位,进入市场购物者必须带口罩及一次性塑料手套等。防控是保护生命,购物是维护生命的最大民生。


吉祥使者695


路边摊合法化是国民经济和国人素质提高的标志!原因有去下几点:

第一,路边摊合法化,必须保证交通畅通,不堵不乱,路面整洁!

二,所售商品,新鲜卫生无公害!

三,以上两点都能做到了,路边摊有百利无一害,市民能买到新鲜卫生无公害的蔬菜,从地头到餐桌省去诸多环节,农民多卖钱,市民少花钱!

第四,国家能增加税收!。


我是吴迪小霸王


利民利国。不用挤到肮脏混乱的菜市去卖菜买菜。方便卖菜的也方便买车买菜。只是需将售菜点进行优化,以适应城市美观和交通安全需求


丁丁党


好事啊,支持,比如农户自己种的菜销售可以不办营业执照,算无固定经营场所的街边摊。这里有两点:

1.允许街边摆摊;

2.必须在政府制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

所以说你并不是你想在哪摆摊都行,必须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

除此之外路边摆摊还有重要的第三点:

3.遵守当地城市管理法规。主要就是不能占道经营,不能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管理。

新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