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東非蝗災淺談中國古代的“治蝗觀”

正在全球關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時,東非正陷入數十年來最嚴重的沙漠蝗蟲災害,其情景堪稱2005年4月上映的《蝗蟲毀滅日》裡的現實版。

據12日《華盛頓郵報》中描述:

“從遠處看,它們就像一股濃煙,隨著它們不斷靠近,數十億隻呈現在你面前,像暴風雪一樣洶湧,像雨滴一樣難以計數,像貪婪的怪物一樣令人驚恐地撲來。它們猛烈拍打著翅膀,像不祥之雲擋住太陽。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都熟知和害怕的害蟲,正在入侵東非。”

從這段描述中我們可以感覺到蝗群是多麼地可怕!當然,對於蝗災,不光是東非或者近代才會有發生,其實在我們古代就已經遭受過很多次蝗災了。許多古文中對於蝗災也有類似的描寫,比如:蝗飛蔽天、草木葉牛毛皆盡、田禾俱盡、民食蝗、人相食……等等,當時的現狀慘不忍睹。


從東非蝗災淺談中國古代的“治蝗觀”

蝗災對人類的生活危害這麼大,對於科技技術發達的現代社會來說,可以想出很多種方法來治理蝗蟲,但是,古代的人們又是如何面對蝗蟲災害的呢?

古代人對蝗蟲的認識

蝗,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曰:”蝗,螽也。“《廣雅》中曰:“螽,蝗也。”

而關於蝗災的記錄中國的古籍中也早有記載。《呂氏春秋·不屈篇》記載:“匡章,孟子弟子,謂惠子於魏王之前曰:'蝗螟,農夫得殺之,奚故?為其害稼也,蔽天狀如霜雪,是歲天下失瓜瓠。”可見,早在先秦時代人們就已經知道蝗災的危害。

正因為蝗災的可怕性和災害性,唐代歐陽詢在所編撰的《藝文類聚》中,並沒有將“蝗”字放在“蟲”部,而是放在“災異部”中,在這個災異部類中,首先便是“旱”、“祈雨”,然後就是“蝗”。可見,蝗災在農業自然災害中居於顯要的位置。

明代著名科學家徐光啟在《除蝗蔬》中將水災和旱災與蝗災也作了比較:

“兇飢之因有三:曰水,曰旱,曰蝗。地有高卑,雨澤有偏被,水旱為災,尚多幸免之處,惟旱及而蝗,數千裡間草木皆盡,或牛馬羊幡幟皆盡,其害尤慘,過於水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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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蝗蟲

因此,在古代的三大農業自然災害中,蝗災是最為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

蝗蟲俗稱“螞蚱”,屬直翅目,包括蚱總科、蜢總科、蝗總科三大類,全世界有10000種以上。蝗蟲主要包括飛蝗和土蝗,其中沙漠蝗是世界上最具毀滅力的成災蝗蟲。一個普通大小的蝗群大約有4000萬隻蝗蟲,每天可移動150公里,並可以吞噬掉3400萬人一天的食物。

而我們中國的飛蝗主要有:東亞飛蝗、亞洲飛蝗、西藏飛蝗三種,其中東亞飛蝗一直以來是我國分佈範圍最廣,危害最嚴重的種類。

昆蟲的一生,它的外部形態與內部器官要經歷幾次很大的變化才能成蟲,我們稱它們的變化為“變態”。大多數的昆蟲如蝴蝶、蒼蠅、蜜蜂等都要經過卵-幼蟲-蛹-成蟲這四個時期,就叫做完全變態。而蝗蟲的一生只有卵-若蟲-成蟲這三個時期,沒有蛹期,被我們稱為不完全變態。

蝗蟲的“若蟲”期也被稱為“蝻”,只有翅芽還不能飛,只能跳。當然這個我們古代人們也早已通過細緻地觀察也已經知道。《太平廣記》的《昆蟲七·螽斯》中就有記載:“羽翼未成,跳躍而行,其名為蝻。”

明末清初時期,明朝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稱帝時,阮大鋮專權,當時為了打擊以東林黨為首的政敵,就作了一本《蝗蝻錄》,喻東林黨為“蝗”,以東林社為主導思想而後建立的復社則為“蝻”,企圖把他們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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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從阮大鋮的《蝗蝻錄》這個題目我們可以看出,那時候我們古代的人們就早已發現蝗蟲的三態變化了。

但是,對於蝗蟲的來源,古人卻並不太知道。

比如,李昉的《太平廣記》記載:“蝗之殘民,若無功而祿者然,皆貪撓之所生,先儒以為人主失禮煩苛則旱,魚螺變為蟲蝗,故以屬魚孽。”說蝗蟲是由小魚、魚螺化生而來。

再比如,歐陽修《新唐書》:“蝗之為孽也,蓋沴氣所生,螽斯臭腥,或曰,魚卵所化。”認為蝗災是魚卵造成的災禍。

在《酉陽雜俎》中更是認為江中的小魚不僅可以轉化為吃五穀的蝗蟲,百年後還可能轉化為老鼠。

這些古人對蝗蟲的初步認識都是緣於蝗蟲多發生於河灘荒地,又加上蝗卵和魚卵分不清,所以才有這樣的想法。

但是,總的來說,在不斷與蝗災作鬥爭的過程中,古代人們對於蝗蟲的認知也在逐步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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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臘廟與劉將軍廟的驅蝗神信仰

在古代社會里,由於人們對蝗蟲的認知有限,所以,面對蝗災防不勝防、措手無策,所以就有了當時普遍存在的“天譴”思想。

“天譴論”的思想是受儒家思想的影響而產生的,他們常常認為,上天對人類降下的災禍和祥兆,是上天對人類的懲罰和嘉獎,而且人的行為也能感化上天以改變原來的安排。

《漢書·董仲舒傳》中記載:“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這就是漢代董仲舒提出的“天人感應”的思想。他的言論得到了漢武帝的支持,從而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這種思想一直被各個朝代的統治者所接受,影響了中國幾千年。以至於蝗災來臨,許多的地方官員,都不是忙著治理蝗災,而是忙著發佈“通飭”,命令各個州縣去祈禱許願、唱戲修廟,以得到上天的護佑,將蝗蟲早日驅逐去境。

因此,建廟祈神,是當時上至皇帝,下至老百姓非常盛行的事情。

中國著名地理學家陳正祥說:“有八蜡廟或劉猛將軍廟的地方,一定有嚴重的蝗蟲災害;反之,沒有蝗災,或偶有蝗災而並不嚴重的地區,也就不必此等神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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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正祥先生便依據這八蜡廟和劉猛將軍廟的三千種方誌,完成了他那幅著名的《中國蝗蟲災害分佈圖》。

《禮記·郊特性》記載:“八蜡以祀四方。”據東漢經學家鄭玄註釋:四方,方有祭也,蠟有八者:先嗇一也;司嗇二也;農三也;郵表畷四也;貓虎五也;坊六也;水庸七也;昆蟲八也。”

因此,建“八蜡廟”則是為了除蟲捍災御患的神袛,到八蜡祭發展到唐代時,已經是十分隆重了,皇帝與人民都要參加。

到了南宋,又興起了祭祀劉猛將軍廟以驅蝗蟲的習俗。

劉猛將軍廟主要流行於江浙一帶,其中以蘇州地區的各縣農村最為盛行。據《崇禎吳縣誌·風俗》記載:

“十三日詣吉祥庵謁揚威侯,俗稱劉猛將。燃巨燭如桮棬,至半月始滅。七月初,田夫耕耘甫畢,各醵錢祀猛將,曰燒青苗。橫塘、木瀆等尤盛。”

那麼,劉猛將神又是如何發展為驅蝗神的呢?

宋室南渡時期,由於中原淪為金朝統治區,朝廷想要依靠忠勇之士收復失地,則是當朝統治者最為迫切的希望。於是,南宋出現了對忠勇之士不斷賜號追封的現象。同時,也對這些忠義之臣不斷地神化,欲借這些神力來激勵人心,捍衛朝廷。

此外,當時宋代對於祠廟、神靈的加封和賜額的政策也形成了一套廟額爵號加封的制度。男性的爵位分為侯、公、王。女性神位則分為夫人、妃兩檔。道教神分為真人、真君。而且同一檔次的爵位所含的字數分為二字、四字、六字三等。到了南宋,從六字擴充到了八字,而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了南宋末年。

所以,對於劉猛將神的加封,也是在當時封賜制度盛行下產生的。而當時劉猛將神也不止一人,其中有:劉錡、劉銳、劉仲偃等,都是南宋赫赫有名的武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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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景定四年,在今天的蘇州建立揚威侯,後加封為“吉祥上義中天王”,所以又名吉祥庵,後人又稱為劉猛將軍廟,或猛將軍堂。當時舉行祭祀、廟會演戲的習俗一直延續到了清代。

清代,雍正二年(1724年),劉猛將神則被雍正皇帝換成了元末江淮指揮使劉承忠,並被列為官方驅蝗正神,記入祀典。

劉承忠也是唯一位由官方祭祀、列為驅蝗正神並記入祀典的一位驅蝗神。

雖然民眾修建八蜡廟和劉猛將神廟進行祭拜祈福,帶有一定的荒謬和迷信色彩,但也在逐漸演變的過程中,沉澱了極富中國文化特色的一種民風習俗。

從消極對蝗到積極治蝗的轉變

儘管“天譴論”的思想深入人心,但由於歷年的蝗災給人們帶來的危害有增無減,所以,也有些官員提出了滅蝗的措施,唐朝的宰相姚崇就是其中一人。

《舊唐書·姚崇傳》記載,唐玄宗時期,河南發生了一次特大蝗災,只要是蝗蟲飛過的地方便寸草不生。然而,此時的人們還是沉迷於消災祈福,致使災情越來越嚴重。宰相姚崇看不下去了,於是給玄宗上奏摺,說蝗蟲只不過是一種害蟲,完全可以消除的。玄宗十分信任姚崇,於是馬上批准了奏章,姚崇開始實行用火攻滅蝗的行動。


從東非蝗災淺談中國古代的“治蝗觀”

但是,汴州(今河南開封)刺史倪若水拒不執行,上奏給玄宗說:“蝗是天災,自宜修德。”認為只要虔誠地設祭祈恩,燒香禮拜就可以了。一時間朝廷上下官員也都認為除蝗不妥,連玄宗都有種殺蟲作孽的心理了。

姚崇以前朝的蝗災舉例加以反駁:“昔魏時山東有蝗傷稼,緣小忍不除,致使苗稼總盡,人至相食。後秦時有蝗,禾稼及草木俱盡,牛馬至相啖毛。”如果再放任不除,則又會導致人相食,牛馬互齧毛的慘狀了。

而針對玄宗殺蟲作孽的心理,姚崇說由他一人處理,如果“因緣致禍”他一個獨受。就這樣,玄宗才終於答應下詔滅蝗。當時僅汴水一地,運用姚崇的焚燒之法就捕蝗十四萬石。可見當時的蝗災有多麼嚴重。

在當時“天譴論”思想十分嚴重的背景下,姚崇的滅蝗取得了很大成功,以事實向廣大官員證實了蝗蟲是可以防治的。這在中國治蝗史上意義重大,後人只要提起滅蝗,就必然想起姚崇。

這也說明,“德化蟲災”的思想也不再像以前那麼根深蒂固,使唐代成為由消極對待蝗災向積極捕除蝗蟲的轉折朝代。

唐代的職官制度上已經有專門掌管災害的官員,據《新唐書》記載:“每歲,尚書省諸司具州牧、刺史、縣令殊功異行,災蝗祥瑞,戶口賦役增減,盜賊多少,皆上於考司。”也就是說,蝗災也是考核官員功過的一部分。

而對於瞞報者,《唐律疏義》中則規定:“諸部內有旱澇霜雹蟲蝗為害之處,主司應言而不言及妄言者,杖七十,覆檢不以實者,與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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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滅蝗只是第一步,後來,接著又有了“募民捕蝗”、“以蝗易粟”、“以蝗換錢”的舉措。這都可以從唐代詩人白居易的詩中可以看出當時募民捕蝗的情況。

河南長吏言憂農,課人晝夜捕蝗蟲。

是時粟鬥錢三百,蝗蟲之價與粟同。

實行這些措施以後,無疑調動了老百姓捕蝗蟲的積極性,得到了當時官員和百姓的熱烈響應。

後來,明朝著名的科學家、政治家徐光啟寫了一本《除蝗疏》,從中歸納了歷代許多除蝗蟲的方法。受徐光啟的影響,進入清朝,有關治蝗的書也漸漸多了起來。如湖廣佈政使俞森的《捕蝗集要》;山東蒲松齡的《捕蝗蟲要法》;江蘇顧彥的《治蝗全法》;浙江陳方生的《捕蝗考》等等。

雖然古代人們的治蝗觀念,在今天看來是不科學的,但也有其現實的意義。

中國自古就是農耕社會,如果發生了蝗災,具有“天人合一”的民俗思想的人們,難免會因“天災”引起“天譴”的聯想。又因為蝗災的發生具有其地域性和季節性,地方官員對於天高皇帝遠的許多地區來說,又何嘗不是百姓眼中的“天”?而對於那些貪官汙吏,在老百姓的眼裡,又何嘗不是比蝗蟲還要可惡?

所以,把地方官員的行為表現與蝗蟲的災害對應起來,寄予一種“以德化災”的願望,也其實是具有現實意義的。

所以,恩格斯說:“即使是最荒謬的迷信,其根基也是反映了人類本質的永恆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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