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疫”詐騙 貢井一男子遭起

2月12日,貢井公安分局破獲一起利用疫情虛假售賣口罩的詐騙案,抓獲違法行為人1名,為被害人追回現金1100餘元。2月15日,受害人曾某將一面寫有“戰疫一線 為國為民 雷霆出擊 破案申訴”的錦旗送到辦案民警手中,表達對貢井公安的真誠感謝。

2月9日上午,貢井公安分局長土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揮中心轉警稱:在貢井區伍家坡張家山,曾某通過微信轉款買口罩,結果被騙1000餘元。

乘“疫”诈骗 贡井一男子遭起

民警返還被害人錢款

接警後,長土派出所意識到在這個疫情特殊時期,如果不盡快抓獲詐騙嫌疑人,阻斷其詐騙網絡,就會有更多人受騙,於是立即展開偵查。辦案民警經過大數據分析和研判,確定涉嫌詐騙的嫌疑人可能在筱溪街轄區,於是在分局刑偵大隊的支持下,筱溪街派出所和長土派出所聯手,爭分奪秒開展抓捕工作。2月12日,民警在貢井某賓館將涉嫌詐騙的嫌疑人劉某陽(男,21歲,貢井區人)抓獲,並現場繳獲手機、銀行卡等作案工具。

據劉某陽交代,因近期全國口罩緊缺,便萌生趁“疫”詐騙錢財的邪念。他通過網絡搜索並下載口罩的圖片,然後在微朋友圈上發佈虛假銷售信息,假稱有口罩貨源。在取得受害人曾某信任後,劉某陽先後通過微信轉賬方式騙取曾某1013元錢,並請曾某介紹其他人向其購買口罩,在收到曾某及曾某介紹的另外3人的轉賬後,劉某陽未向曾某及其他3人提供口罩,也未退款,且註銷了自己用於詐騙的微信號。

遲遲未收到口罩的曾某發現自付款後一直無法再聯繫到劉某陽,發現可能被騙,於是立即報警。

目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貢井公安分局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劉某陽處以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

(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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