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扒身边的“瘾君子”离犯罪还有多远?

赌场一分钟,少打十年工!

小赌养家糊口,大赌发家致富!


扒扒身边的“瘾君子”离犯罪还有多远?


赌博似乎对某些人来说,确实是一夜暴富的最佳途径。赌博确实有如此魅力和实力?这个问题我们在本文不做深度讨论,我们聊聊赌博与违法犯罪的“距离”,好让我们身边的“瘾君子”衡量下自己走了几步。

工作之余,调节心情放松下,亲朋好友聚餐聚会岂可能少?三人四友,玩玩牌,打打麻将多惬意,四川成都走一趟那人生认识高度将更近一层。你出我打多乏味,用钱砸我才有味。此所谓“小赌"怡情也,妙哉妙哉…


扒扒身边的“瘾君子”离犯罪还有多远?


“小赌”怡情,多小才合情?

首先,涉赌入罪,这是不可触碰的。刑法及相关解释规定赌博罪的入罪标准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3人以上、赌资5万以上(或者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或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我们身边的赌,达到以上标准即可入罪。


扒扒身边的“瘾君子”离犯罪还有多远?


5万?20人?赴外?这些当然远达不到我们日常“小赌”的标准,针对我们的“小赌”行为还有另一个规制——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和《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1、2款“(一)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二)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或者到赌场赌博的。”相关法律规定:


扒扒身边的“瘾君子”离犯罪还有多远?


公安机关对于“小赌”行为还是有管辖权的,并且还是大大的自由裁定权空间。即,对于未达刑事标准的“小赌”,大家如果聚众赌博或赌资较大,公安机关还是可以轻则罚款处理,重罚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生活中、我们身边、日常“小赌”会不会受到公安机关的罚款或拘传,那要看当地的严打程度。

但是,大家也不用太紧张,“小赌”在合理范围,法律也是支持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规定,也为我们“小赌”也正名了。

“瘾君子”当然不可为,“小赌”确实可怡情,但违法犯罪的尺子也是时刻衡量你们之间的距离。

最后,“小赌”怡情,不可贪杯哦。

/�N�I|P6


附:相关法律法规

1.《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第七十条

4.《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扒扒身边的“瘾君子”离犯罪还有多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