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襄阳说”笔下自相矛盾的“南阳”

“闲话诸葛躬耕地”之二十九:

驳“襄阳说”笔下自相矛盾的“南阳”---- 兼与丁宝斋先生商榷

石小生

在诸葛亮躬耕地之争中,南阳、襄阳两说学者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诸葛亮所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中“南阳”的解读。

对诸葛亮之“南阳”的解读,我在《诸葛亮“躬耕于南阳”中“南阳”的解读》、《“南阳”是否为诸葛亮的郡望》等几篇文章中已有过详细的论述,许多观点无须重复,今天之所以再谈这个问题,一是刚刚看到丁宝斋、袁本清先生的《〈三国志〉及裴注中南阳、宛的地域概念》一文,二是那位“学术凤姐”前一段时间在网上发帖《只有郡治才能以郡名指称——是石小生和一切“南阳说”者编造的鬼话!》。如果只是后者,大可以不必理睬,因为他那梦呓一般的话语正常人很难看懂。听听这位先生的梦呓吧:“石小生如果还不出来应战,我就要宣布卫冕成功了!石小生如果还不出来攻擂,我就要宣布守擂成功了!不管石小生出不出来应战,反正我都要宣布卫冕成功了!不管石小生出不出来攻擂,反正我都要宣布守擂成功了!”看来,不理他还真不行。现在又发现他抄的就是丁先生的观点,所以,我回应了丁先生的观点,也就搂草打兔子把他的观点捎带了。

对丁先生,我是很尊重的,先生虽已作古,但他对隆中景区的建设,对“襄阳说”理论的研究、整理所作的贡献应该得到肯定,其孜孜不倦、鞠躬尽瘁的精神,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在这里与丁先生商榷,也是一种心灵感应。

对于诸葛亮笔下的“躬耕于南阳”,“南阳说”的认知比较直白和简单,他们认为,“南阳”就是南阳,在《后汉书》和《三国志》中,“南阳”要么指南阳郡,要么特指郡治宛县。在史书地理概念的表述中,“南阳”除指大范围的南阳郡外,不可能特指郡治宛县以外的任何一个地方,尤其是汉水南岸那个当时并不存在的所谓“隆中”。

而“襄阳说”对此认知则大不相同。他们主要从两个方面解读此“南阳”。在《〈三国志〉及裴注中南阳、宛的地域概念》这篇文章中,丁先生花了很大的力气,逐册逐卷地将《三国志》中使用“南阳”、“宛”这两个地名的地方共计139处摘录出来,同时进行了大致的分类。其第一类为记述人物活动和历史事件的,有75处,丁先生认为:“在记载同一个历史事件时,南阳和宛两个地名同时出现,南阳是指南阳郡所辖地域,而宛则指今南阳市区。”“说明了南阳和宛是两个地域概念。”“绝对不能将汉末南阳理解为今南阳市区。”对这个观点,“襄阳说”的其他学者是一致赞同的。如杨德炳先生认为:“这个‘南阳’指的是整个南阳郡,而不是指南阳郡内的某一具体地名。因此,诸葛亮所说的‘南阳’是绝对不可能与当时的宛城亦即现在的南阳市划等号的”(见《诸葛亮躬耕地望论文集》第185页)。张传玺先生认为:“今之南阳市在两汉、三国时都称‘宛’,至隋开皇时,才用‘南阳’之名称县”。“诸葛亮所说的‘南阳’并非宛县,而是南阳郡”(同上书第49页)。总之,在“襄阳说”的笔下,“南阳”和“宛”绝对是两个不同的地域概念,不能互指,不能混淆。

但是,到了“襄阳说”在论述“躬耕于南阳”意指隆中时,对这个认知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除了那位“学术凤姐”的(诸葛亮)“以郡望称籍贯,意指南阳郡邓县隆中”以外,丁先生在此文中分析《三国志》中“宛”、“南阳”两个地名的使用的第二类是记述人物籍贯的,共有46处,丁先生也认为:“《三国志》中的人物籍贯,是以郡名为主的。”“在人物籍贯的记载中,只写郡名,不写县名的习惯,在《三国志》中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是否可以从一个侧面,证明‘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中的‘南阳’,是指南阳郡管辖的一块地方,而不是特指今南阳市区呢?”此外,一些著名学者或多或少的也持有这种观点,如谭其骧先生就说:“诸葛亮说自己‘躬耕于南阳’,这个‘南阳’,不是指南阳郡郡治所在地宛(今南阳市区),而是指南阳郡管辖的一块地方。这块地方,是说今天的襄阳西边的隆中,离襄阳很近,而离南阳郡郡治所在地宛相当远。但在行政区划上,当时隆中属于南阳郡邓县管辖,所以诸葛亮说自己‘躬耕于南阳’。”何兹全先生也说:“邓县属于南阳郡。居住在隆中的诸葛亮自然也可说‘躬耕于南阳’了。”

对“襄阳说”的这些观点,我们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南阳”是郡名,“宛”是县名,“隆中”是个小小的村子名,范围不同,地点不同,自然各有所指,不能混淆。但现在“襄阳说”偏偏把它们混淆在一起,这就显得有些可笑了,试问:如果“南阳”绝对不能指宛县是因至隋代宛县才改名南阳县,那“南阳”为何就能指东晋以前根本就没有、到现在也没改名叫“南阳”的“隆中”呢?反过来讲,如果将“隆中”称为“南阳”是当时的“一种普遍现象”,即凡是“南阳郡管辖的一块地方”都可以这么叫,那为什么偏偏郡治宛县就“绝对不能混淆”呢?这就如同一个王姓大家族,老爷子的所有儿孙都可以姓王,偏偏长子不能姓王。现在一些所谓的“专家”经常用嘲讽的口气说:“凡是学过历史的人”如何如何,“一些没有专门学过这段历史的人”如何如何,岂不知,有时候“走火入魔”比“茫然无知”更可怕,“茫然无知”不会影响真理的存在和传播,“我是出来打酱油的,关我何事?”他们能来看看你的文章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能参加一些讨论更是天大的好事,他们的言论不能影响真理的确认,但真理的确认必须对他们负责。专家们不要低估了“卑贱者”的学术水平,现在是网络时代,过去一些只有专家才能看到的史书文献现在网上都可以查到,都是汉字,谁还能看不懂?毛主席他老人家曾经说过:“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有时候还真是这么回事。对上边议论的话题,有位名为东湖更东网友讲得很有意思,特录于后:

“襄阳说”者有个极其奇怪的现象:一说到卧龙岗,他们就说那是宛,不是南阳;可一说到隆中,就说那不是襄阳,是南阳。宛自古就是南阳的首府,也是南阳的简称,宛曾是南阳的郡治、府治的所在地。卧龙岗就在宛城西边七里,可是不能算是南阳;隆中隔汉水离南阳二百六十里,却能算是南阳。隆中离襄阳二十里也不能算是襄阳。这种“襄阳说”的道理能说得通吗?合乎逻辑吗?宛就不是南阳吗?隆中就是南阳吗?南阳就是指隆中吗?奇了怪啦!荒唐可笑!

对网民这样的质疑,那些“专门研究这段历史”的“高贵者”,能不能有个人回应一下?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看丁先生的文章,丁先生的第一个观点:“在《三国志》中,凡发生在南阳郡所属县的事,若不特指南阳郡某县,一般只提发生在南阳。”“现在一些没有专门学过这段历史的人,很容易把这两个地域概念搞混淆。一提到汉末南阳这块地方,就以为指的是今南阳市区。殊不知,汉末、三国时期的今南阳市区叫‘宛城’;今南阳市区由宛改为南阳县是从隋代开始的。现在有人将诸葛亮《出师表》中‘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这句话,解释为躬耕于今南阳市区,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

的确,用“南阳”代替南阳郡属下地名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用“南阳”代替诸如新野、邓县等地名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史书记载中都是讲不通的,“由新野到邓县”写成“由南阳到南阳”,那不乱套了吗?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古代的郡治和现代的城区是可以用郡名或地区名代替的,“由南阳到新野”、“由南阳到邓县”,谁会理解错呢?《后汉书·志第十》有:“后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会下江、新市贼张印、王常及更始之兵亦至,俱攻破南阳……四年六月,汉兵起南阳,至昆阳。”这里的“攻破南阳”、“起南阳”谁还不知道这就是宛城,谁能把它理解成南阳郡所属的某一个地方,诸如“隆中”、“邓县”这样的地名呢?丁先生在文中举了《王昶传》的例子:“今屯宛,去襄阳三百余里。”丁先生说,“这里‘宛’这个地名,绝对不能用‘南阳’这个地名代替。”那我们要问,按“襄阳说”的解读,诸葛亮怎么就能用“南阳”代替襄阳城西20里的“隆中”?这个“南阳”怎么就能“去”襄阳城20里?这是否也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不过,在郡治宛城和郡名南阳的使用上,假如我们真用“南阳”代替“宛”会怎么样?“今屯南阳,去襄阳三百余里”,这有“常识性的错误”吗?现在的南阳市区叫宛城区,改名前的襄樊市区叫襄阳区,我们不是经常说南阳到襄樊130公里,有谁去刻意强调这是宛城区到襄阳区的距离?反过来讲,如果地名均以郡计,而两郡相邻,那这句话是不是要说成“今屯南阳(郡),去南郡零里”,这是不是就没有“常识性的错误”了。《后汉书•志第二十二》记载:“南阳郡,秦置。雒阳南七百里”,这个“七百里”是从雒阳到南阳郡的哪个地方呢?在这里“绝对不能用‘南阳’这个地名代替”吗?史书地理志中这样的记载很多,《元和郡县志·襄州》也有“(襄州)北至东都八百二十五里。东至随州三百五十里。南至江陵府四百七十里。西至房州陆路四百二十里,水路五百八十四里。东南至郢州三百二十里。西北至均州三百六十里。”同书《邓州》条也有“(邓州)南到襄州一百八十里。”这里除了东都以外使用的都是府、州名,邓州到襄州指的就是穰县到襄阳的距离,怎么就“绝对不能代替”?所以,论史时说话要多留余地,奉劝“襄阳说”的朋友,要多看看书,类似这样“绝对不能”的话语绝对不能多说。

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曾经多次讲过,南阳在汉末是郡名,使用时多指南阳郡内范围较大、地点较为模糊的地域,如“袁术之在南阳也”,“南阳户口数百万”等,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步将南阳郡等行政区划名演化、代指为治所宛城的现象亦不少见,“南阳”与“宛”互见的记载亦多次见于史书。我在《诸葛亮“躬耕于南阳”中“南阳”的解读》一文中已举了一些例子,如《后出师表》中的“困于南阳”等,这里不再重复。仅举丁先生所摘录的《杨俊传》为例,传中多次出现杨俊“复在南阳”、“再守南阳”之句。然其下文,又有“黄初三年,车驾幸宛,以市不丰乐,发怒收俊”之句。这里同一“传”、同一人的“南阳”和“宛”显然是指同一个地方。

最后,谈一下丁先生的第二个观点,丁先生说,在一些人物记载中,“都只写了‘南阳’,也就是说,只写了郡名,而省略县名不写。‘南阳何颙’是南阳郡襄乡县人,‘南阳张温’是南阳郡穰县人,‘南阳岑眰’是南阳郡棘阳人,‘南阳韩暨’是南阳堵阳人,‘南阳何进、何晏祖孙二人’是南阳郡宛县人,‘南阳滕脩’是南阳郡西鄂人。这种在人物籍贯的记载中,只写郡名,不写县名的习惯,在《三国志》中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是否可以从一个侧面,证明‘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中的‘南阳’,是指南阳郡管辖的一块地方,而不是特指今南阳市区呢?”(见《诸葛亮躬耕何处》第253页)。

当然,我们不否认史书中的人物有以籍贯和人名联在一起称呼的,我在《“南阳”是否为诸葛亮的郡望》一文中也举例有“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元直”、“汝南孟公威”等称呼。那位P先生也举有《后汉书·刘表传》:“(刘表)单马入宜城,请南郡人蒯越,襄阳人蔡瑁与共谋划”,以及“琅琊诸葛亮”的例子。但我们应当分清楚,这都是籍贯和人名在日常生活中成为一体的时候才会这么称呼,籍贯在这里成了他们名字的一部分,如同我们后世叫袁世凯为“袁项城”、黎元洪为“黎黄陂”、段祺瑞为“段合肥”一样。这种将籍贯和人名连在一起的称呼是对某人的尊重,是对其地位的一种抬高,和他们当时的居住地无关。这是一种人文习惯,和诸葛亮的“躬耕南阳”的地理概念风马牛不相及。在籍贯和人名连在一起称呼的习惯上一般将郡名放在人名前边,如《孙策传》有“昔南阳张津为交州刺史”,《吕岱传》注《交广记》有“吴后复置广州,以南阳滕脩为刺史”,这两个“南阳”就是人名的一部分,当时他们身在交州、广州,和地理上的“南阳”根本扯不到一块儿。这就和我们今天称呼一些人江西老张、广东老李一样,一是可以使这些人的形象更明确,二是对他们籍贯地的尊重。

除此之外,还有丁先生也承认的另外一种记载人物籍贯的写法,即在人名之后,“既写郡名,又写县名”,这才是具有真正地理学意义上的准确写法。如“文聘字仲业,南阳宛人也”,“韩暨字公至,南阳堵阳人也”。这种在正史人物志中写在人名之后的人物籍贯一般采用两段式,即郡名、县名,二十四史的人物传概莫能外。其二是一段式,即只写郡名,这种情况多为人物籍贯为郡治所在地或县名无载,如“黄忠,字汉升,南阳人也”。“王连,字文仪,南阳人也”。不过部分籍贯为郡治地的人物也有按传统写为两段式的,如“文聘,字仲业,南阳宛人也”。其三,少部分重要人物,也有写成三段式的,如《晋书•帝纪第一》:“宣皇帝讳懿,字仲达,河内温县孝敬里人。”

很明显,这两种人物籍贯不同的表述方式是有根本区别的,前者只是一种生活中的符号,如著名节目主持人陈鲁豫的传记是这么写的:“陈鲁豫,女,河南省周口市人。”陈先生名字中的“鲁”、“豫”仅仅是起名时对其母亲、父亲籍贯的纪念和尊重,不具备地理意义上的解读,和其他人叫“建国”、“巧珍”没有什么区别。而后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物籍贯的记述方式,即将人物籍贯准确到郡县是自古以来的通例。“郡”是一个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较大的地域范围,现今多用省名,而“县”就是一个较为精确的点。我们今天的地理学家有哪一个人能从“在广东工作的河南老张、湖北老李”的称呼上得出地理学意义上的结论呢?

再以诸葛亮为例,籍贯用于人名时,不论他身居何处,均可以称“琅琊诸葛亮”,用于人物籍贯介绍时,必须是“琅琊阳都人”,而用于其生平活动的地点时,则是更为具体的“躬耕于南阳”、“镇守成都”、“屯于沔阳”、“据箕谷”、“出散关”、“围陈仓”、“攻武都”、“失街亭”、“据武功五丈原”、“葬汉中定军山”,在《诸葛亮传》里的这一连串地名的使用上,有哪一个是“习惯性的只写郡名不写县名”?有哪一个是习惯性地使用“郡望”和“籍贯”呢?所以,“襄阳说”的朋友在诸葛亮躬耕地这个问题的争论中反复在人物籍贯的写法上做文章,并混淆其真正的含义,要么是不明就里,要么是浑水摸鱼,要么就是技穷了,就是实在找不出能把“南阳”注释成隆中的其他任何理由了。

当然,“襄阳说”的朋友举出这么多“南阳某某”的称呼,还是为了说明当时隆中是个小地方,想以此证明“在人物籍贯的记载中,只写郡名,不写县名的习惯,在《三国志》中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写县名尚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写更小的地名隆中更是无可厚非了。这个说法看起来是顺理成章的,但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即可发现这纯粹是“缘木求鱼”、“移花接木”和“不懂装懂”(最后一个词是“襄阳说”某人最常用的),因地方小就可以以郡名代替吗?“南阳某某”的称呼就能证明“只写郡名,不写县名的习惯,在《三国志》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吗?上文提到的“长坂”、“箕谷”、“街亭”、“五丈原”,以及大家耳熟能详的“虎牢关”、“白马”、“白帝城”,哪一个是比县大的地方?《三国志》不都记得清清楚楚吗?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按“普遍现象”的规则将《三国志》中的地名全部(或仅以上述几个地名)换成所属郡名,那整部史书岂不是一塌糊涂?再者,和诸葛亮相对应的襄阳的那么多亲朋好友,有谁“习惯性”地说过他们住在“南郡”?有谁用“南郡”代替了他们居住的“襄阳”、“岘山”、“鹿门山”、“白沙洲”、“水镜庄”、“檀溪”、“沔南”这些具体的地名呢?这些地名不都写得清清楚楚吗?可见,地方的大小不是能不能注明的原则,而行文时需要不需要加注地名才是其最基本的原则。别说隆中了,樊城与襄阳隔江对峙,东汉时樊城又的确属南阳郡邓县,但有哪本史书里将樊城称为过“南阳”?如果都没有,那么,究竟是谁“不懂装懂”?非要认为那个“南阳”就等于今天这个隆中?

请注意,我在这里用的是“住在南郡”和用“南郡”代替了他们“居住”的具体的地名。而那位潘先生的回应引用的史料却是:“‘南郡’郡名不仅可以指称襄阳,也可以指称他居住过的所有地方。《后汉书·庞公传》载:‘庞公者,南郡襄阳人也,居岘山之南’……这难道还不是‘习惯性地使用郡名’的‘一种常态’吗?”这种答非所问、瞒天过海的手法是“襄阳说”常用的。真是可笑,这是“习惯性地使用郡名”吗?这恰恰证明郡名是不能代替一切具体地名的,我们就以此为例,这里出现的“襄阳”、“岘山”习惯性地用郡名代替了吗?按“襄阳说”的观点,将此条记载改为“庞公者,南郡人也,居南郡之南……后遂携其妻子登南郡的一个山,因采药不返。”这样也许就符合“襄阳说”的“惯例”了,那不又成了新的“笑话”了吗?

总之,按“襄阳说”的观点,这个“南阳”是解释不通和自相矛盾的。首先,“南阳和宛是两个地域概念”,“绝对不能将汉末南阳理解为今南阳市区”的结论如果成立,则依此结论“南阳”和隆中更是两个地域概念,更是绝对不能将汉末“南阳”理解成隆中。其次,“在人物籍贯的记载中,只写郡名,不写县名的习惯,在《三国志》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南阳’不仅可以指称邓县,而且还可以指称邓县所管辖的小地方隆中”,那依此结论,也可以说宛城和南阳就是一个地理概念,“南阳”不仅可以指隆中,更是可以指宛城,甚至可以指南阳郡的任何一个地方。“襄阳说”的朋友真是聪明,攻宛城就是“绝对不能”,守隆中就是“普遍现象”,这自相矛盾的也太离谱了吧。希望“襄阳说”的朋友好好把这两个观点梳理一下,用自己的“矛”刺刺自己的“盾”,出了结果后再向外发布,免得授人以柄。

再次声明,我在这里反驳丁先生的观点并非对已去世的丁先生不敬,重复一下,我在反驳谭其骧先生观点时所引用的清代史学家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自序中所说的一段话:“史非一家之书,实千载之书,祛其疑,乃能坚其信,指其暇,益以见其美。拾遗规过,匪为齮龁前人,实为开导后学。”

(写于2011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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