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父親去世,母親健在,房產證需不需要更名?為什麼?

峨眉峰1982


房產證是父母的名,父親去世,母親健在這種情況,建議還是更名。

因為父親去世,房屋的一半已經算作遺產,相關人員包括父親的父母、兄弟姐妹都有繼承權,如果沒有公正了的遺囑,在公正繼承時,方方面面的人都要出具放棄繼承聲明,已經過世的還要死亡證明,很麻煩。

建議如果出現遺產問題,沒有公正遺囑的話,及時辦理繼承手續,以免越來越麻煩。


百科大神OMG


須更改,我母親不久前才去世,我是獨生女兒:以前認為繼承父母財產不存掙紛,就沒把父親的房產證過戶到母親名下,當我母親去世我要辦房產過戶費很多周折,一要父親死證明,二要父親身份證……因父親三十多年前去世沒有實行身份證,那時這方面知識也淡簿死亡證明也設留,我和我母親沒法證明和父親的關係,我母親97歲去世把將近七十多年前他們的結婚照恁此證明他們的關係我才辦下我的公證書……這僅僅是開始,把一百多年(我祖父母,外公外婆)都調查打了報告……至今我的房產過戶還沒辦完可想難辦的程度,當我媽在世時把房產證過戶在我母親名下就沒有這些麻煩了。


76小孩兒


  1. 我家也是這種情況,父親過世,母親還在,房產證是母親名字,她一直想讓我過回來,但是過戶費用高達好幾萬,我窮,交不起這錢,湊合過吧。

  2. 我至今沒整明白,房產稅、印花稅,這稅那費加起來,區區一套五六十萬的房子,從我媽手裡落到我手裡,怎麼就要好幾萬了,憑什麼啊?

  3. 我諮詢過律師,說是將來可以繼承,不過這房子以後就不能交易了,大概是這樣子,管它呢,活一天算一天吧。


起舞弄棒槌


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父親去世,母親健在,房產證需不需要更名?

根據題主的問題描述,你們家人是擔心父親去世以後,父親和母親共有的房產會有了別人參與的機會!所以現在想做房產證更名對吧?!

那麼告訴你,有些晚了!在你父親去世以後,你父母共有的那份房產,你父親的那一半就成為了遺產,就有了三個類型的繼承人,且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那就是你父親的配偶~你的母親、你父親的兒女包括你在內、你父親的父母~你的爺爺奶奶,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所有的這些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應該平分到一份你父親的遺產!

所以現在,只要你的爺爺奶奶還健在,你父母的這份房產就有一部分要落在別人手裡了!

因為這要取決於你爺爺奶奶他們是否放棄繼承你爸爸的遺產。你的爺爺奶奶繼承一部分房產以後,如果在他們生前不做處理,他們死後就要歸你爺爺奶奶的其他子女(你的大伯和叔叔以及姑姑)繼承了!

要防止父母的財產被別人佔有,最好的做法就是,讓父母在生前就做好遺囑並公正,表示房產只給自己的兒女!或者就是將房產證過戶,父母願意給誰就過戶給誰!否則,在你父親去世後,再辦理房產證過戶的話,就沒有那麼順利了!那要取決於你爺爺奶奶是否會放棄這份繼承權了!

當然,如果你的爺爺奶奶是在你父親去世之前就已經全部去世了,即使還有你的叔叔姑姑們在,他們也是沒有代位繼承權的(這也是《繼承法規定》的)!那你們家就沒有這份擔心了!過不過戶都是你們母親與你們這些子女內部分配的事情了!

不過,對於你父親的那一份已然如此了!現在重要的是,趁你母親健在,把房產證過戶給那個你們家都同意接受的人,這樣才能防止在你母親去世後,也發生你的外公外婆也來繼承你母親這一份遺產的事了!

財產的事,早做決斷為好!否則就是不少人驚訝的那種情況,獨生子女也不能全部繼承父母的遺產!原因就在於我國《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我們不能盼著自己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早死,也不能保證自己的父母都能健康長壽,不出意外!我們卻能做到早立遺囑,趁早過戶這樣的事情!

話雖然不好聽,現實卻就是這樣的!最後,祝你們家和睦相處,妥善處理房產的事兒!


村姑說村事


如您所說,房屋原來登記在您父母雙方名下,現一方去世,您將房屋更名為您母親是希望避免其他人分房屋。

首先,需要跟您說明的是,您現在這種情況下的更名,已經不是簡單更名這麼簡單了。通常我們所說的夫妻間的房屋更名,手續較為簡便,但是是基於夫妻雙方均在世的情況下辦理的。您現在這種一方已經去世的情況下,房屋如何處理,已引發了另一個法律關係的發生,即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發生時,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處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如果您父親沒有留遺囑的情況下,他所有的房產份額即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即您、您母親、您祖父母都有權繼承。即便您現在不去辦理房產證的更名手續,現在仍不能剝奪其他繼承人對該房屋的權利。更何況,現在在您父親去世的情況下,您去房管局辦理更名手續,均需所有繼承人的認可,否則是無法辦理的。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以私信


北京房產律師王穎


首先,理論上講,房產證是父母的名字,父親去世,母親健在,房產證最好是更名,當然如果更名成你的母親的名字將來的你的母親去世後還要去更名,也很麻煩,如果你家沒有兄弟姐妹,你是個獨生子女,問題簡單些,如果你有兄弟姐妹就很麻煩,還需要兄弟姐妹商量,搞不好就是大吵一架。

其次,主要是你的母親的態度,如果你母親不同意,最好是不要更名,不要因為這件事情搞得你的母親不高興,你父親剛去世,你就要將房產更名,你的母親怎麼想呢?你母親心裡肯定是不高興的,如果你的母親同意事情當然好辦,直接更名成你的名字,這樣將來也就不用再麻煩了,如果你的母親不同意或者說不高興,你就不要再提這件事情,等過幾年再說,將來你的母親快離世時再辦理房主更名的事情。

因為你父母的房產,有一半是你母親的,你父親去世後,這個房產實際上是你母親的,只有將來你的母親去世後,你才有繼承權。

所以,房產是否更名的決定權在你母親手中,不在你的手中,你怎麼想,只是你個人的想法,還需要與你的母親商量,問一問你的母親是怎麼想的,如果你是個不孝順的孩子,你的母親肯定是不會同意房產更名的,如果你是個孝順的孩子,你的母親才會考慮將房產更名,你不能強求,非要將你的想法和要求強行讓你的母親接受,這是不道德的。

現在有些人把錢看得太重,只想要錢,根本不考慮父母的感受,這是錯誤的。所以,上策是等過幾年再徵求你的母親的意見,不要急著現在去辦房產更名。

你在現實中遇到任何難題都可以加盟皓脈財富生活聯盟圈諮詢。

如果您認同我的觀點,請加我的關注並點贊。如果您有創業的難題,生活的難題,企業發展難題,產業升級的難題,資本運作的難題,理財投資或融資的難題也歡迎從我的首頁導航條中點擊加入我的“圈子”提出,謝謝您們的支持。


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如果你是獨生子的話,建議你還是儘早辦理更正,不然,出現我所說的情況,就不太妙甚至鉅額損失。

有一位阿姨,與我父母世交,她唯一的兒子去了深圳工作定居。突然一天,這位阿姨中風右側偏癱,兒子接她去深圳治療,一年後仍然不能說話,手不能寫字。

阿姨在老家有一套相當好的房子,兒子回老家就著手房子賣了變現,給老母親養老治病用。想不到的是,沒有一家公證處願意為他出具房產公證書,因為,他老母親一不能說話,二不能寫字,也就是說,不能表達真實意願。誰願意承擔違反房產人意願的責任?

他兒子諮詢了許多人,找了許多部門,得到的建議最多的是:只有等你老母親不在了,你可以繼承遺產,或者,房子租出去吧!

阿姨的兒子無奈之下,假期已到,沒有等到租房人的承租,一個人落寞的離開了老家。

房產是老人的名字,因為沒有更正房主名,唯一的兒子急用錢,給母親治病,也惟有望房哀嘆!

當然,如果子妹多,那還是要召開家庭會議,遵照父母意願,再決定是否更改。


烏咪愛讀書


題主,您好!根據您的提問,房屋若僅是自己居住,無須更名,如果有變賣,出租,贈送等處理房屋行為的,建議您房產證更名。

第一,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則依照法定繼承辦理。根據法定繼承的規定,父親的配偶、子女和其父母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按照這個規則,您父親名下一半的房屋產權,劃分為三份,由母親、爺爺奶奶子女共同繼承。通常情況是,以上提到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全體,帶著相關資料到當地的公證處進行繼承公證表示放棄繼承,由公證處出具一個公證書,拿著公證書就可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

第二,可能存在的隱患:如果不動產權證上寫著父母的名字,而父親已去世,根據我國《物權法》的公示公信原則,母親還是享有處分權且物權轉移會發生法律效力。通俗來說,她想怎麼處置這套房產,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干涉,比如說,未經家庭商量,將房屋出賣善意第三人,會發生法律效力,不會因為你與爺爺奶奶佔有份額而使這一民事法律行為不生效。

第三,由於父親已經去世,現在更名屬於繼承了,繼承更名非常麻煩,需要全體第一繼承人到位。如果不在母親健在時更名以後會更麻煩,需要證明母親與自己的關係。

我是一名律師,熟諳中國法律,參與過1000起案件,幫助過2000名當事人。
分享法律知識,免費解答你關於法律的任何疑問,歡迎關注我,和我一起交流。

律問問刑事律師團


肯定要抓緊時間更名了!

現在繼承法規定的有點太公平了,而且說實話特別複雜,好多都需要公證,公正費用也是非常高的了!因此,現在遺產繼承感覺是越來越麻煩了!

房產證是你父母的名字,父親去世了,母親健在。那樣的話,你家房子中你父親的份額可能有3個繼承人的,分別是你母親,你爺爺奶奶,還有你。按照法律規定,這三個繼承人基本上都是一人一份。

如果你爺爺奶奶已經去世了,那麼就沒有你爺爺奶奶那一份了,這樣的情況下,你父親那一半房產就是屬於你母親和你的了。

如果你爺爺奶奶還健在,那就要注意了。因為你爺爺奶奶也是繼承人之一,是要分走一份你父親的遺產的。這時候,一定要跟爺爺奶奶好好說,讓他們簽字確認放棄你父親的遺產。有必要的時候,做一份公證書。只要是你爺爺奶奶放棄了繼承你父親的遺產,那麼,你和母親就是繼承人了。

最值得警惕的就是你爺爺奶奶不同意放棄。那麼他們就要繼承一份的。等到你爺爺奶奶走了以後,你爺爺奶奶繼承的你父親的一份資產又要被你的姑姑,叔叔們繼承了。這個事情將變得更加複雜。而且最大的風險就是在這裡了。

綜上所述,如果是父親去世了,爺爺奶奶還健在,那麼最好是請求爺爺奶奶放棄繼承,然後抓緊時間把房產過戶到你的名下。這樣就沒有特別大的風險了。


睿思天下


作為一 名長期和不動產打交道的小廝,有權回答這個問題。

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就是產房繼承問題,這個涉及到公證繼承和非公證繼承兩種情況。

第一、房產公證繼承。

這個要取得公證繼承書,公證繼承書是在公證處做的,所以這個您可以直接去公證處諮詢,做公證繼承書是有償服務。然後憑公證繼承書去不動產登記機構做轉移登記,這個會不會影響房產外流,直接諮詢公證處,最為標準。

第二、房產非公證繼承。

現在房產繼承不強制公證繼承了,而且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提供非公證繼承,程序繁瑣,申請資料較多,但是不需要花費公證費了,這個繼承是按照繼承法來的。具體的可以諮詢房屋等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至於擔心房產資源是否外流,這個是有繼承規定的,畢竟繼承和順位繼承之間關係較為複雜,現實生活中房產外流的情況還是居多的,所以請諮詢以上機構得最標準回答。

希望以上回答對題主有所幫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