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教師可以在課餘時間從事其他與教育無關的工作賺錢嗎?如果不可以,為什麼?

笑談012


目前為止,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禁止教師經商,但明確要求教師不允許補課和參與補課。也就是說只要你不補課,不從事違法行為,從法律層面是允許的。2018年,國家也出臺了關於公職人員可以利用自己的專長積極創業的有關規定。也就是說,教師也可以利用自己的特長創業,但不是補課!比如你是美術教師,你可以在開一個藝術品店之類的生意。只要是不違法,不違規的生意就是允許的。

教師是一個特殊行業,這類人沒有顯赫的地位,工資尚可,做事習慣於循規蹈矩,嫉妒心強,喜歡品評別人……所以你做生意也要小心,生意不是那麼好做的。同時也要注意單位的人的情緒,有很多人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她做不來,但絕對能打壓你,小心為妙。

切記,你努力向上的時候沒人拉你,但你失敗的時候,一定有人踹你。




美洋洋文化發展中心


事實上是可以的,我就是中學教師,下班我會幹點兒別的掙點錢,比如拉個活什麼的,賣個烤紅薯什麼的,只是有些老師拉不下面子而已。

很多教師直接辭職幹培訓班,也很掙錢,我們學校都跑了一百多個了還剩下四十多個,都是年齡蠻大了。

我們安徽來說呢,基層的在編教師,年輕教師工資兩千一到三千,二十年教齡的三千到五千都有,職稱不同嘛,這個工資,如果作為家庭主要經濟來源,可以說是捉襟見肘,更不要說有孩子了,所以幹個副業是常事,開飯館的,開超市的,很多。

很多人說在編教師校外補課,別的地方不清楚,我們這裡沒有,在外面開補習班的都已經辭職了,人家都辭職了,你也沒權利管人家了,總比那些連資格證都沒有的山寨補習班好的多。


健身圈的小渣渣


為什麼不可以?任正非父母為什麼嚴厲禁止自己的孩子做教師,因為他父母做教師窮怕了。我父親做過教師,但是也是因為窮,收入少,因此平時養豬種菜,和村裡的人販賣豬肉(也就是和一兩個在農村收購豬殺了賣),也就是這樣才有我和姐姐妹妹讀書的機會。目前我姐姐和姐夫也是老師,而且是高級老師,但是因為在縣城,兩個人加起來8600多元,兒子在華西醫科大讀博士,房貸4600元,2000元生活費給兒子。每月目前就剩餘2000那樣,原來學校還有些補課,每月有1500多,但是補課禁令下了後,就是義務補課了。我姐都是省吃儉用的可以說是目前中國典型的稱職老師。看得多了,說實話,老師待遇的確低。至於說到兼職,老師大多數只會教書,最大的兼職就是補補課,我姐補的都是別的學校學生請的。自己教的班從不接受補課,目的避嫌。現在禁止補課政策下之後,老師又得節衣縮食了。在中國最好不要做老師,現在很多學校優秀點的基本都離開了教育崗位。


燈火看客


我是一線教師,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我覺得是可以的。

最關鍵的一點,是我覺得學校的事情永遠做不完,都是家裡在體貼我,支持我,哪裡有空去兼職喲!就說這個學期吧:除了正常的教學,我還擔任了班主任,指導學生參加了一個科學實驗的比賽,體操比賽,班班有歌聲,美展,自己參加了區教學技能比賽,曬課比賽,得交一篇教學專業論文,一篇班主任論文。這是擺在面上的日常成績,平時教學和管理上雜七雜八的瑣事、資料等耗費多少時間和精力!所有的事認真做起來,一個學期就沒歇過。馬雲的996?我差不多是795!週末才能喘口氣整理家裡的事。工作日幾乎每個晚上加班到9點左右。別說家長幫忙啥的,哪怕家長幫忙了,在教師的工作中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老公跑業務的,不指望他帶孩子。我家兩個孩子,大寶6歲,我自己帶大寶,小寶從我放完產假就一直放公婆家了,不是不想娃,真的沒精力。

綜上所述,如果真的要兼職,應該是寒暑假了,我的寒假大部分時間在過節,走親戚。暑假除了補習班,誰還能接受一個帶著孩子上班的人?


豬小鼾


在職教師可以在課餘時間從事與教育無關的工作賺錢嗎?我認為是可以的,所謂“法無禁止即可為”,當下,並沒有法律禁止老師在業餘時間兼職,所以理論上是可以的。

教師業餘時間兼職不能觸動政策的紅線,不能從事跟自己的職業有關的兼職

對於老師的兼職,教育部門還是有明確規定的,不能從事與自己職業相關的兼職,比如辦培訓班,輔導班,比如銷售教輔資料,也包括不能到培訓機構做兼職老師。甚至有的地方還出臺規定,禁止老師從事微商,電商兼職,防止老師以權謀私,給家長帶來困擾。

老師業餘時間從事其他兼職,只要不影響正常工作,有何不可?

我是個鄉村老師,工資提高以後,現在每個月打卡工資3925元,在“也無風雨也無晴”的日子裡,這些錢雖說不多,也能養家餬口。但是幾年兒子上民辦重點高中,又在縣城買了房,經濟壓力驟然加大,生活立刻捉襟見肘起來。沒辦法,只能去搞點兼職。


這兩年來,我倒騰過服裝,承包過快遞網點,也跑過滴滴。開始的時候倒騰服裝,剛開始生意還不錯,後來慢慢網購流行起來,實體店就不好乾了。於是又承包了我們鄉鎮的快遞網點,請個員工看店,投資不大,收入還算穩定,但實在要花費太多的時間精力去處理問題件,投訴,影響到我的工作,所以也轉讓了。

前段時間,週末和節假日把自己的車子開出去跑跑滴滴,一天下來也能賺個一兩百,時間還自由,也不影響工作。但是,後來聽說運管抓得比較兇,屬於非法營運,抓到一次罰款5000,心有慼慼,趕緊收車不幹了。

現在在網上做做自媒體,寫寫文章,悟空問答堅持了兩個月,總算守得雲開見月明,開通了收益,剩下的就是努力碼字了。生活不易,找到適合自己的兼職更不容易。

結束語:“法無禁止即可行”,教育部門雖然給老師的兼職劃定了紅線,不得以權謀私,不得從事和自己職業有關的兼職。但是業餘時間從事其他兼職並沒有禁止,所以老師業餘時間搞點兼職,並於不可!


周老師的工作室


教師屬於事業編制,對在編教師的管理,參考《公務員法》,其中第九章《懲誡》第五十三條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中,第十四項規定,不得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另外依據《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在職教師不得參與有償補課或在培訓機構中任職。

從這些文件中可以看出,教師是不得從事其它營利性活動的。課餘是讓老師休息,或者充電學習的時間,嫌工資低利用課餘時間賺錢是不允許的。


而在實際生活中,僅憑教師3000一一6000元的工資僅夠日常開銷,別說買房買車了,家裡多少有點兒事兒,就會入不敷出。所以許多教師就想在課餘時間從事其它職業賺錢。在實際中有些第二職業是允許教師從事的。比如在農村,教師在課餘時間種地,按說也是第二職業,能不允許種嗎?不能,我小時侯,學校根本沒有寒暑假,只有麥假和秋假,就是為了讓學生、老師回家種地。

再比如有些老師,利用課餘時間搞寫作,能不允許嗎?不允許,晉級的時侯怎麼能拿出論文,拿出在CN刊物上發表的文章。寫的好的可以出版書藉賺錢,這肯定是允許的,要不那些專家、教授出版的書都是白送給你的嗎?都是要花錢買的。

任何單位都不會允許自己單位的人去從事其它職業,這是一個態度問題。因為從事其它職業,會使人對所從事的第一職業的興趣減弱或者轉移,在原單位工作的積極性會大大降低或者根本不願幹。

人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努力幹好本職工作才是根本,選擇當教師就要受得住清貧。


教壇雜談


那肯定可以啊,完全可以的。老師是在課餘時間(應該是下班時間吧或者課間休息時間吧)做一點自己的事情我覺得完全可以的,並不影響自己的教學工作,也沒有佔用單位公共資源。



很多時候只管老師的賺錢行為,沒有想到老師的虧錢行為呢?賺錢如果不可以,那虧錢是不是也不可以啊?那我虧了錢,說不可以的人,是否給我補上呢?

比如我有買彩票的習慣,平時也沒在注意搖獎號碼是多少,如果我在課間休息的時候突然想起我的彩票號碼,我肯定得查詢一下,是否中獎,就算中5元也是獎吧,這個應該可以吧。其實我也沒有賺錢,大多數就是作貢獻的。但願有人能彌補我的虧損。


現在更是自媒體時代,有更多的人以自己的專長在自媒體裡發展,比如如果老師覺得自己的語言能力,寫作能力還可以,完全可以利用課餘時間寫寫文章發表到今日頭條,也許還能賺一個青雲獎,這也能說不可以嗎?

老師也可以把自己的精心製作的課件或者教學案例發表到相關網站,質量較高的話完全可以設置一定的價格,只是不要針對自己的學生或者家長宣傳購買就是了。

我的理解不可以的行為,一方面佔用了大量的工作時間,其次影響了自己的教育教學工作,再次可有就是涉嫌利用公共資源來為已謀利益,這樣的行為應該就是不允許的。


楊鍋來了


在這個問題上我個人傾向於中、小學教師薪資應該由省級行政部門統一按教齡、績效、學生家長評議評級,以鄉、鎮基層幹部的平均待遇按評議級別予以發放。福利方面:住房、醫療、子女升學、入伍、老人贍養等予以適當的政策性的補貼和照顧,以此解除教師的後顧之憂,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業中去,心無旁騖。在這裡我想強調一點,教師這個職業不是高薪職業,反而是個需要全身心投入,非常辛苦,非常累的職業;做教師不是向國家、人民索取,而是要奉獻乃至犧牲,沒有這種信念的人最好不要報考師範院校。如果可能,建議師範院校招生條件向軍隊院校靠攏,基本學習能力需達到“一本”,徹底改變師範院校在高等教育體制中“垃圾桶”的尷尬定位。國家應該把教師同軍人一樣予以尊重。

如果政府能這樣做,那教師就沒有任何理由、藉口做什麼兼職了。對沒有志向於教育事業的人員應勸其退出崗位,那些一切向錢看的人絕對不能為人師表,因為他的言行教會學生向他一樣為利舍義。讓願意犧牲奉獻的年輕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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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人們都希望教師清貧且樂道敬業,就應象和尚一樣無慾無求。住陋室念道德經,不必有家,視學生為己出。這是個病態的社會現象。 教師是人不是神,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也應該可以通過自己的合法勞動獲取報酬,改善自己家人的生活。


用戶8122520552031


教師在業餘時間能不能做與教育無關的第二職業?我認為在放假期間是可以的。在教學期間是不可以的。首先我們要明白老師學生為什麼有假期?主要是讓他們休息腦子的,他們是腦力勞動者嘛,所以在假期裡做點體力勞動是可以的,增加點收入也無可非議。(星期六星期天也可以)但是,在教學期間是不能有第二職業的。做為一個老師,如果在放了學以後去掙別的錢,有這個時間嗎?你什麼時候備課?什麼時候判作業?一般不都是在放學以後或晚上嗎?一個人就那麼點精力。不能讓其他影響了你的本職工作。那樣你還對的起國家嗎?對的起學生嗎?(個人見解,歡迎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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