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司領導讓返工,說不返工就罰錢,這合理嗎?

郝一銘


國家讓你動你再動;如果老闆來真的真的扣錢[靈光一閃]那就公事公辦,舉報他、告他,這個節骨眼一告一個準。

如果老闆是正常申請復工,那你去不了就給老闆說明原因。



神仙擋不住人想人


其實老闆也很難,職工不上班,工資如數發放就會很難,企業流轉就不暢通。

這個領導也是被上面施壓,兩面受難。

對於你,客觀原因你被隔離,出不去(實際情況隔離強度,你自己判斷)。這時候領導讓你出去復工,你的顧慮是有幾率被感染,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我告訴你企業強制職工提前復工,還可能面臨民事責任風險。企業要求職工提前上班,如果職工上班途中被感染,企業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造成了大面積的嚴重後果的還可能會入刑。上面說不返工就罰錢,但這一情況這一做法是極度不合理的。

如果你沒法復工,你可以不返。但是疫情持續週期時間長,等到疫情結束,你再去返工,領導一定會給你穿小鞋,到時候舒不舒服你自己判斷。


按照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企業不能隨意降低工資標準。但因疫情所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在勞動合同沒有規定的前提下,企業和職工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工資進行調整,或者是協商採取輪崗輪休的方式對職工發放生活費,以降低發放工資的壓力。

綜上所述,建議你考慮自身情況(家庭收入水平),在決定返不返工。

返工做好保護措施,感染之後會讓你生活很麻煩。

最後感謝我能回答你的問題,希望能幫到您。如有不足,請各位補充。


豬百萬


我看到這個問題,第一想到的就是你能進西安嗎,現在很多高速路出口已封,非西安市戶口和陝A不能進;其次大巴已經停運;再次高鐵站進來的要隔離14天。這些都熬過,房東會讓你入住嗎,答案明顯是不可能,因為社區都被封了,你進不來,直接和站長實話實說就可以,第一怎麼進西安,第二隔離期怎麼解決?第三住宿怎麼解決。



大王聊開店


企業因疫情影響經營困難,可主動安排停工停產,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停工首月應正常支付工資,次月起按照各地規定支付一定比例的最低工資或生活費。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企業亦可採取降薪、縮減工時等措施。

人社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中明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部分地區生活費標準:

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上海市、天津市

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廣東省、江蘇省、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

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陝西省

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北京市、安徽省、山東省、四川省。


俺的365


簡單粗暴觀點:合法合理但不合情。

① 瞧一瞧是否合法?

公司開工是在當地規定的日期之後,或是按照規定的時間開工,這是合法的。

② 看一看是否合理?

作為公司的員工,到點上班、下班拿錢。所以,公司要求員工準時上班付出勞動是合理的,否則公司就關門了。

③ 講一講是否合情?

因為特殊的疫情管控,導致很多員工被困在家,包括你要去的工作城市,可能禁止你入內或將你再次隔離。這是員工的身不由己,如果公司無視這種情況,那就是不合情啦!

【人力資源視角】

蝸牛經大膽預測,因為今年疫情的特殊事件,將會出現很多勞資糾紛。

建議:就客觀的情況與公司溝通。

①爭取能夠延遲上班

②儘量確保變相上班

③克服萬難儘快上班


非知名首席人事官


這個還是要和老闆溝通!我提前來鄭州回到小區隔離了7天!隔離期滿後剛好公司開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很少、街道上基本上沒有人!由於合作客戶沒有及時復工!在公司也不能實質性的辦公! 這要看你們公司屬於哪一行業!公司復工肯定有公司的準備!我們作為員工也要為公司著想,公司也有公司的難處!我們也要克服困難、提前做好準備!好好與公司溝通! 我們上班的第一天,就把二月份的工資發了!公司也是心疼咱們員工的!加油!兄弟!





走遍河南的於


老闆讓返工,如不返工罰款,我認為是合理的,雖然在疫情期間,老闆能開工說明當地職能部門已經批准他們可以開工了,包括防護措施都已符合開工標準了。員工已經過了假期了,應當是工作時間了。所以必須返回上班,不上班肯定要罰錢了。

首先,老闆著急開工肯定有他的難處,無論是工作任務還是工期任務都可能壓著老闆必須幹,老闆養活著這麼多工人,擔負著企業重擔,他比誰都要困難。所以大家要理解他作為領頭人的急切要工作的心情。

另一方面,每個職工都不能只想著自己;怕感染,正象老闆說的,天天在一線工作的人就不怕感染麼。其實做好防護還是不會的,大家都不工作,服務業誰來做?還有不工作誰來養家。

所以,我認為該上班就應該克服困難上班。不上班該罰錢還得罰錢。這也是規矩。


飄香的泥土


首先拋出個人觀點:疫情期間,如單位未經政府審批可以返工,領導要求你返工本身就是不合法的。罰錢更違法。

用人單位在遲延復工期內,未經社區的市級政府批准,不得要求勞動者提前復工,但可以安排勞動者在家辦公。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第1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第2條:企業應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按規定享受,文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很多地方政府已經啟動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並且相繼出臺了小區存在封閉管理等緊急措施。

所以勞動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如確需勞動者進行返工,應當報經政府審批。符合相應條件以後才能要求勞動者返工。


每日講法


人就怕命沒了,錢還在,老婆孩子還是別人的,珍愛生命,遠離腦殘老闆





平安優才導師


個人覺得是非常不合理的,因為疫情的出現,當地政府或者鄉鎮,他都有自己的一個規劃,是否讓你出門,要走什麼手續才能出來,如果實在無法出來,公司又這樣子的說法,那我建議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公司這個舉動不合理,如果他提出這樣子的,說明他是想變相的辭退員工,如果是這樣,我們就可以去起訴他,讓他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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