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到期,房东不续,在转租他人的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权要求赔偿?合同上写我们有优先承租权?

电梯公寓1


优先承租劝要在同等条件下,比如租金,行业等各种各样条件,说到底,如果房东不想再租给你就能提出多重条件[捂脸][捂脸][捂脸]


淡泊知天命


房东一般不会轻易换租客的,要么你的租金低太多了,要么和你有矛盾。房东最看重的是找个省心的又讲卫生的房客。

我去年带老婆孩子去广东租房住,房东家空调和冰箱都不好用,我们联系房东过来商谈,房东过来时我们正在打扫生,房间里里外外打扫的干干净净,真皮沙发时间久了太脏了,本来是浅色的都变成黑色的了。我用洗衣粉水刷出来的,厨房里的油渍用钢丝球擦的,房东见了二话没说马上买了新空调和冰箱来。

03年到10年一直在外打工租房,从来没跟房东闹僵过,你还是从自身找找原因


熙熙做手工


我作为房东,向外出租己有十多年时间了,都是一年一定的合同,有些提出一定三五年时间,而且年按5%增长,但我不要这种方法,十多年时间,换了不少租客,最长住者五年,三年,我很满意这两租客,直至他们购新房搬出,他们的好就是租费按时交偶尔拖都主动告诉我,从不用我提示,卫生好,就如住自家房一样,5年那个租客最后一年他主动给我涨10%的房租,我只要他5,其它那些不满意的,合同期到我就终止了,不满意,最烦恼的就是每次都要房东崔交费用或者卫生很差,我定的是超过交费日,十日后按租违反合同条款处理,超过交费期5日后加收滞纳金10%,如租客违反合同条款的,中途退房,押金是不退的,如房东违约就免收租客一个月房租费,租房合同一定要详细讲清,不要含糊,


肖6210


我曾经帮助别人租过一套房子,那是闺蜜的女儿大学毕业后来我的城市工作。

找了好多套房子都不太合适,最后终于找到一家小夫妻的婚房,他们到北京发展,也希望有个靠谱的租户帮助他们看守房子。后来闺蜜的女儿结婚了又把房子介绍给自己的新同事,而房东好几年的时间从来没有到房子那里看过,只是通过银行卡收房租就可以了。

我觉得作为租户来说,如果房东要换人,很难和人家较劲甚至打官司,因为是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你,同不同等还不是房东说了算?

还是从自身找找原因和问题所在吧!


我的房子我做主


你没有半点机会,如果我是房东,我会租期到期前一个月告诉你,这房子不再出租了,你自己赶紧找房子吧。因为不出租了,你的优先权也就自动作废了。等租期到了你就要搬离,你不搬就是你违约。等你搬走与你的合同就已经结束了,我再租给别人,你也管不着了。


慕容C朗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承租人的优先权,只限于在房屋出售时,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租赁双方是否能够继续租赁,完全凭借双方的意思自治。本案中,既然你们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优先承租权,那么就应按照你们双方合同约定。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理解优先承租权。

前文所述的优先购买权,是这样规定的: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

可以看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仅限于“同等条件”。具体到本案中也是如此,对于优先承租权,不宜作扩大化的解释,而应在不能过度侵害出租人权益的范围内,保障你的承租权。

如果出租人,没有保障你的优先出租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能够要到多少钱,要看你们双方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只能按照实际损失来主张(如果不是特别大额度的租赁,法院不会判多少钱的)。

法律是有成本的,很多事情,之所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皆因成本二字。

法律就是如此,我也实属无奈,愿你顺利。


北京臧云律师


建议题主仔细核对一下合同约定,因为大多《房屋租赁合同》里约定的承租人的优先续租权,都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有效续租权”。所以,如果新的承租人用优于你的承租条件来租赁该房,出租人确实有权另租给他。


如题所述,当初题主和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但是,当租赁期限届满以后,出租人并没有让题主续租,而是另行出租给其他人。那么,题主是否有权以“优先续租权遭受损害”为由,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呢?

答案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合同上约定的承租人的优先续租权有一个前提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所谓的同等条件,即如果所有想租该房的人出的租赁条件都一模一样,那么原来的承租人就能“脱颖而出”,要求出租人与自己续租。相反,如果其他想租赁该房的人,出的租赁条件比题主要高,那么题主就不能主张优先续租权了。道理很简单,既然合同已经到期,如果要求出租人以放弃利益的方式续租,也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

因此,如果出租人确实侵犯了题主的优先续租权,在同等条件下没有续租给题主,那么题主才有权要求赔偿。


冰焰


优先承租权的前提是同等条件,这个要搞清楚。

原先房租是1000,合同到期。这个时候新的租客愿意出1100,如果你不接受这个价格,对不起,你只能搬出去,除非你愿意匹配这个价格!

我之前就碰到这种事,原先房租1500,合同到期后,我涨到1800。我就问原来的租客,同不同意这个价格?如果同意,你继续住下去,如果不同意,我就租给别人了,就这么简单。最后原先的租客不同意,那对不起,你搬家吧!


残血会发光


租房是许多人无奈的选择,一般租户与房主关系都是还可以的,相互之间能够彼此理解,出现你这样的情况,需要认真找原因。

01 是房主的原因

房主主动将房子转租他人,如何合同未过期限,他是违约的,情理上你都可以去告他,但你是租住在他的房子里,你打得起官司吗?你耗得起吗?他也许是抓住了这个心里,违约行事。他不怕你告,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还想租住,建议你们协商,看看还有否回旋的余地。如果不想住了,也可以协商,看能否要回一些补偿。

02 是你的原因

在租住房子的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与房主产生了矛盾,这是可能存在的,比如有时你需要换一些用具,房主不乐意,你们之间的关系出现嫌隙。也可能你在租住的过程中存在扰临,或房主不喜欢一些方面,导致他转租。

03 房租的原因

你是否按时交房租,是否原先定的房租太低了,就是赔偿你,后面转租也比租给你多,这样房主毅然决然转租。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一是沟通。一定要与房主认真沟通,要心平气和的说问题,不能上来就是你有理,再有理,你耗不起。

二是找到原因。这是主要的问题,如果是你的问题,你要保证改正,如果是房租的问题,可以谈谈涨价事情,总之你要住下去。

三是果断搬走,但要争取一些损失补偿,可能困难比较大,当你找到新的住处,就与他谈判,不行就告他,争取权益,那时你有地方住,耗得起。


青云奔腾


当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自行设定一个出租条件对外出租,他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以特定的方式通知或告知原承租人。

如果有第三人欲和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出租人可以将第三人提出的条件告知原承租人,若原承租人也同意按第三人提出的条件继续租赁出租物,则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果出租人表示不能按照出租人或第三人提出的条件继续租赁物或不明确表示将继续租赁原租赁物的意愿,则租赁合同期满后的一定期限届满,原租赁人的优先承租权即告消灭。

如果出租人没有尽通知的义务,径直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协议,则优先承租权人可以主张该租赁协议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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