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马有亮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马有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重的特殊时期,虚构有口罩要出售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237.99元。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2月13日审查完毕,于2020年2月14日以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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