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感觉内蒙古很少发生地质灾害?

心中有亮1


按照地壳板块理论,内蒙古自治区大部分处于比较的稳定的地壳板块上。

中国目前地震最活跃的是青藏高原板块边缘带和西太平洋破碎带。青藏高原受印度板块挤顶,形成青藏高原隆起,造成青藏高原边缘出现破碎带,引发地震频发。所以新疆、甘肃、四川、云南以及临近各省地震灾害不断发生。

西太平洋板块向西漂移,与中国大陆板块碰撞,造成中国的东北,华北甚至是华东地区地震灾害经常发生。日本更是在破碎带上,真是风雨飘摇。

内蒙古大部分地区处于蒙古板块上,远离上述两个地壳破碎带,还是比较稳定。但是内蒙古的西南地区受青藏高原隆起的波及,也发生过多次地震。如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五原六级地震和九十年代的包头六点四级地震。

总的来说,内蒙古大部分地区地震现象比较少。原因就是离地壳板块破碎带远。


明戈乌勒


二十岁前一直在内蒙古生活,印象最深的两次地震,大约六七岁时,夜里地震,彼时农村人愚钝落后,父亲没在屋母亲当即放了一串鞭炮以驱邪,那是我最早知道了地震;另一次是上初中,因地震停学春暖时节便学会了羽毛球,同学间讨论地震时应如何躲避,如何藏于桌下,心里战战兢兢......



开满雏菊的窗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总面积为118.3万 km2 ,占我国国土面积的八分之一,是我国面积第三大省( 区) 之 一。全区呈弧形弯曲的条带形状,由东北倾向西南,东西蜿蜒 2500 多 km,地理坐标东经 97°12′- 126°04′,北纬 37°24′- 53°23′。

内蒙古自治区地势较高 ,平均海拔 1000m 左右, 全境统称内蒙古高原, 是我国第二大高原。地势西高东低, 南高北低 ,由西向东北倾斜。自治区内分布有山地、丘陵、平原等多种地形。东部是大兴安岭山地,山势东陡西缓, 海拔 1 000 m 以上;西部戈壁, 沙漠面积较大, 局部地区有流沙 、风蚀残丘分布;中 部为阴山山脉, 海拔 1 500 ~ 2 000m, 为我国内 、外流域的重要分界线;阴山以南, 是断层陷落后河流冲积而成 的平原 ,海拔 1000m,是重要的农业区 。

自治区全区各时代地层广泛出露 ,由老至新有太古界 、元古界、古生界 、中生界及新生界 。自第四纪以来 ,受新构造运动影响 , 基底以上升为主 ,导致整个高平原始终处于剥蚀环境中 ,大面积风蚀荒漠化土地与这种地质构造环境密切相关 。

自治区跨越了六大地质构造单元 ,分别为内蒙地槽褶皱系、额尔古纳地槽褶皱系 、吉黑地槽褶皱系、天山地槽褶皱系 、昆仑秦岭地槽褶皱系和中朝准地台。区内共分布有 12条活动断裂带 ,大致呈近东西走向。

以上是基础条件,结合上述条件,说说为什么感觉内蒙古很少发生地质灾害。

先说明一下,内蒙古的地质灾害并不少,但是地质灾害首要必须伤人,才能被人感观,比如无人区哪怕发生大地震、巨大滑坡等地质灾害,由于不伤人,所以媒体不会着重报道,大家自然不会关注。

回过头来看,内蒙总的来说地广人稀,人口大部分集中在平原区,沙漠、山区人少,在沙漠、山区等地区发生的灾害被人感知较少,这是第一个原因。

再来看看内蒙的地震动参数图(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版权所有):

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颜色重,代表稳定程度差,实际上这是中国大陆内部板块的交界处,根据板块构造学说,交界处易发生地震,其它地区则在板块内部,不容易发生。所以内蒙大部分区域相对稳定,由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性小。

但是也有一些地区地质灾害易发(但不代表一定发生),参看下表:

综合这些,并结合其他学者的研究,内蒙总体来说,由于地质条件稳定,所以发生地质灾害相对少,但是近些年,由人为引发的灾害不少(有学者研究占到总数的40%—50%),比如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内蒙煤炭资源丰富,地下开采时引发了大量的地面塌陷,这在新闻中时有报道,如伊金霍洛旗常青煤矿塌陷裂缝等,还有鄂尔多斯市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也不少,可以看看相关报道。

还有一类就是城市内的塌陷,新闻也时有报道,如正北方网2015年10月报道《内蒙古呼和浩特某步行街路面塌陷 现“悬空店”》,这一类大多数是有路面下部水管破裂导致。

综上所述,内蒙由于地质条件稳定,地广人稀,天然情况下,被人感知的地质灾害少,但是近年来,人为产生的地质灾害已经成了内蒙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这值得引起重视。

1、侯俊琳, 王海波.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与发育特征[J]. 西部资源, 2012(3):85-90.

2、段青梅, 原聪明, 高秀花, et al.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及防治[J]. 自然灾害学报, 2006, 15(02):089-94.

3、侯俊琳, 庄晓玲, 刘怡敏.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关系分析[J]. 灾害学, 2013, 28(3).


Beck看世界


内蒙古乌兰察布没有任何自然灾害。实属难得。


123瞭望社会


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及人口分布等因素所制约,本文就上述各因素与地质灾害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对地质灾害的多种影响因素综合作用进行了分析,从而客观论述了内蒙古自治区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及危害性。

  关键词:地质灾害 降雨量 地质环境条件 人类工程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横亘于中国北疆,幅员辽阔,地貌类型多样,地质及构造单元复杂。境内发育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种类型。由于自治区东西跨度大,气候条件在各个地带有所差别,但总的特征是降雨量较小,大部分地区属于半干旱气候带。全区年平均降雨量在25―450mm之间,中西部许多地区年降雨量在150mm以下。降雨量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形成的诸多因素中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众所周知,中国地质灾害严重发育的地区是西南山区,主要包括贵州、四川、云南省及其周边省份的山地、丘陵区。这些地区人口稠密、地貌形态为山势陡峭、沟谷深切,且气候较湿润,年降雨量在500―1,500mm之间。近年来一些危害性强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多发生于这些地区,在影视纪录片中看到的典型滑坡、泥石流场景多数取自云、贵、川及陕南等地区。那么相比较而言,内蒙古地区山地、丘陵及荒漠广布、气候半干旱、矿产资源丰富、地广人稀,其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及危害程度等,与西南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有明显的差异。在受气象条件、地质环境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共同制约和影响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表现形式具有自身的特点。本文以定性分析为主,就地质灾害成生的诸多制约因素中,选取主要因素降雨量、地质环境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先对各单要素的影响关系进行分析,然后对多要素共同制约作用进行综合分析,同时结合所取得的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进行验证,以期客观地论证内蒙古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及发育特征。并与国内地质灾害典型发育区进行简要对比,从而更直观地反映内蒙古地质灾害特征。

  1. 气象水文条件与地质灾害成生关系

  气象条件各种要素中,与地质灾害关系最密切的是降雨量,所以在此仅讨论降雨量与地质灾害成生的关系。泥石流的形成,除了沟谷中要有丰富的松散碎屑物源,还必须具备充足的水动力条件,才能携卷泥沙、碎石汇聚成泥石流。国内西南地区大型、特大型泥石流频发地带的年降雨量一般在700―1,500 mm。内蒙古自治区多数为半干旱气候区,年降雨量一般在25―450mm之间,并呈现由东向西递减的规律。东部大兴安岭地区年降雨量在400―500mm之间,中部地区年降雨量在200―400mm之间,西部地区年降雨量在150―300mm之间,最西部的阿拉善高原年降雨量小于100mm。区域性的降雨量偏小,沟谷水动力条件不足,决定了其泥石流规模以小型为主。

  崩塌、滑坡的发生除了受地质地貌条件制约外,与降雨量也有一定的关系。岩土体在降雨及地表水长期浸润、冲刷下,其裂隙、孔隙及软弱夹层长期处于充水状态,岩土体抗剪强度大大降低,极易促使危岩体形成,从而引发滑坡及崩塌。而内蒙古地区由于区域降雨量小,丘陵山区经常出现旱情,地表岩土体更多时候是处于干燥状态,因此仅从雨水及地表水的长期影响角度分析,降雨条件不利于引发大型的崩塌、滑坡。但在一些历时短、高强度的大雨、暴雨作用下,对于某些已经存在松动危岩体的原始边坡及人工边坡(道路边坡及采矿边坡),会在降雨及地表径流的冲刷、浸润下,诱发崩塌、滑坡的发生,但其规模多数是中小型的,其中以小型占绝大多数。

  自治区降雨量偏小,且降雨量的60―75%集中在七、八、九月,这三个月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的易发时段。这只是就本地区而言,降雨与地质灾害发生相对集中的一个概念。相对于云贵川地区,自治区内七、八、九月降雨量仍然是一个低值,平均仅为150―180mm。降雨形式无论小雨、中雨、大雨或暴雨,均具有历时短的特点,大部分地区连绵不散的阴雨天较为少见,且降雨频次也较国内西南地区低了许多。所以七、八月份由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仅在本地区是个集中发生的高峰期,但在全国范围内比较,这个时间段内灾害发生的频次仍然是较低的。

  2. 地质环境条件与地质灾害成生的关系

  本文所述的地质环境是指非人类活动影响的、天然状态下的地质环境。

  2.1地貌条件

  地貌条件是地质灾害发育的一个基本因素。山区及丘陵区地形起伏大,并有沟谷切割,许多地段形成陡坡及陡崖,存在临空面,具有崩塌、滑坡发生的基本条件。地质灾害的发育与山势、沟谷形态及切割深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境内天然形成的地质灾害均分布在山地丘陵区,主要有阴山山地、大兴安岭山地及鄂尔多斯高原东部。阴山山地平均海拔1,500―2,000m,沟谷切割深度一般为200―800m,地貌类型属低中山、中山及低山丘陵;大兴安岭山地平均海拔900―1,400m,切割深度150―500m,属于低山及低中山;鄂尔多斯高原为起伏较缓的丘陵地貌,其东部清水河、准格尔一带,为碎屑岩沉积及黄土堆积的丘陵地貌。上述山地丘陵中,阴山山地相对较陡,坡度为30―50°,大兴安岭山势较缓,坡度多在15―40°,就相对高差而言,大部分山地丘陵都属于中浅切割区或中等切割区。境内山区的沟谷形态,主沟极大的支沟多数为U型谷、拓宽U型谷,大兴安岭北段更为平原型河谷,只有一些次级支沟为V型谷。边坡陡立、沟谷深切的地貌只在山区纵深地带存在。这种山地丘陵的地貌条件决定其崩塌(滑坡)灾害的规模以小型为主,且分布密度小。

  对于泥石流,其发育程度受流域形态、两岸坡体及沟床松散物贮量、流域植被覆盖率的控制。境内各流域相对高差多为100―500m;沟岸山体坡度多小于45°;主沟纵坡降一般为52―213‰;产沙区沟槽横断面多为U型谷;沟谷上游一般没有大型的滑坡、崩塌堆积物存在,仅为坡面风化及坡面流侵蚀形成的破碎岩土体,可提供的碎屑物源总体较少,河床松散物贮量一般小于5×104m3/km2;天然状态下河沟堵塞程度轻微;植被覆盖率大小不一,东部地区大于30%,中部地区多为10―30%,西部地区小于10%。根据泥石流严重程度数量化判别,这类特征的沟谷所形成的泥石流严重程度为轻微―中等。境内的大型泥石流较少,仅分布在大兴安岭南段中低山区,如兴安盟突泉县以及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翁牛特旗等地。   2.2岩土体类型

  不同岩土体的工程力学性质有明显差异,坚硬岩体的抗压强度、抗剪强度大,抗风化能力强,不易破碎,因此硬岩类形成的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相对不发育。软弱岩石、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其强度低,具有形成崩塌的岩体力学条件。有关资料显示,崩塌主要发育在喷出岩、侵入岩、黄土类土和碎屑岩出露区,这类岩土体主要分布于阴山山地及其北缘台地与内蒙古高原相交地带。这类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局部含软弱夹层,遇水易软化。喷出岩、侵入岩在大兴安岭山地分布较广,岩性以花岗岩、玄武岩为主。经过多次构造运动和区域变质、动力变质作用,普遍发生泥化,具有压碎结构,原生裂隙及构造裂隙发育,强度显著降低,岩石易碎裂,具有发生崩塌的岩体结构条件。此外境内东南部准格尔旗及和林县一带的黄土体,具有大孔隙及柱状节理,含钙质结核,具有湿陷性,也具有发生崩塌及滑坡的岩体结构条件。

  在鄂尔多斯高原及阴山山地局部地段的碎屑岩区,其砂砾岩中含有薄层状砂页岩、泥岩夹煤层,具有软硬相间的岩性结构,其中的软弱夹层降低了岩土体稳定性,某些地段也会发育滑坡。

  就岩土体条件而论,境内的阴山山地、大兴安岭山地及鄂尔多斯高原具有崩塌及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发生的岩性条件,但大部分岩体属于硬岩、中硬岩及软硬相间的岩体,软岩与极软岩只在局部范围内存在,软弱岩土体分布并不连续。这种工程地质条件的岩土体,在某些具有临空面的边坡陡崖上会产生危岩体,但危岩体体积较小,多数小于1×104m3,危岩体崩落后可形成一些小规模的、非集中分布的崩塌或滑坡,崩塌、滑坡产生的碎屑又成为泥石流物源条件。

  2.3其他地质环境条件

  前述地貌及岩土体类型是影响地质灾害发育的重要因素,其次地质构造、新构造运动与地震也与地质灾害的发育有关。境内地质灾害分布较多的丘陵山地,也是区域构造体系主体构造线展布的位置。断裂、褶皱的发育导致岩体结构破碎、节理裂隙发育,从而诱发崩塌等灾害发生,因此地质构造间接影响地质灾害发育程度。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地壳抬升、河谷下切,直接影响地貌的发育形态,也是地质灾害成生的间接影响因素。区内未发生过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因此可认为区内地质灾害与地震关联度较小。综上所述,区内地貌、岩土体类型、地质构造等地质环境条件综合制约着地质灾害的成生,在这种天然地质环境下,多会形成一些以小型规模为主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其发生强度及危害程度均较小。

  境内无天然环境条件下形成的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主要包括岩溶塌陷与采空区地面塌陷,境内碳酸盐岩分布面积小,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盆地西缘桌子山区与东缘清水河县一带,由于气候较干旱,北方岩溶普遍不发育,岩溶化程度较低,未形成岩溶塌陷。因此境内的地面塌陷只有采矿引发的采空区地面塌陷。

  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统计,在天然地质环境条件下,阴山山地地质灾害在区内相对最为发育,类型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因地面塌陷全部由人类活动引发,与地质地貌条件关系不大,故不作统计),分布密度为0.79处/100km2;其次为大兴安岭与鄂尔多斯高原,分布密度均为0.19处/100km2(见表2―1)。全区参与统计的各地貌类型总的地质灾害分布密度为0.17处/100km2。而云贵川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体陡立,坡度在60°以上的山体广泛分布,相对高差达2,000m以上。沟谷狭窄而深切,多数为V型谷,峭壁峡谷很普遍,边坡临空面发育,地质灾害分布密度大于2处/100km2。相比较而言,内蒙古地区在自然条件下,地质灾害发育程度总体较低。

  3. 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灾害成生的关系

  据前述,内蒙古自治区在半干旱气象条件、天然的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条件下,仅能形成一些以小型规模为主的崩塌、泥石流等灾害,无地面塌陷形成,天然状态下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总体较低。区内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多数与采矿及道路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有关,即由人类工程活动改造破坏了天然地质环境,使得原本稳定的地貌地质条件逐渐趋向于不稳定,进而促成不良地质现象及灾害的发育。因此人类工程活动是地质灾害形成的重要成因。

  3.1崩塌、滑坡与人类工程活动的关系

  有关调查表明,在天然地质环境下,在某些低中山区及丘陵地带,在有人口居住的陡坡、陡崖附近,会发生一些小型崩塌,对山区农村的房屋、财产及牲畜造成危害,但人员伤亡极少发生,危害程度总体较轻。规模较大、危害程度较严重的地质灾害多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区共发育崩塌隐患点1154处,其中54.8%都是由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规模为大型以上的62处,其中47处与工程活动有关;滑坡共99处,其中57处由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大型以上规模的14处,其中9处与人类活动有关。全区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崩塌、滑坡占总数的55.0%,其中大型以上规模的崩塌、滑坡中,人类活动成因的占73.7%(见表3―1)。境内引发地质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有修路切坡、露天采矿切坡以及工程开挖废弃物排放。

  3.1.1道路边坡崩塌

  近年来随着区内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工程发展很快,在经过山地丘陵的路段,修路开挖边坡,使得边坡岩土体的原始应力状态发生改变,在原生构造裂隙的基础上产生了卸荷裂隙,在一些开挖过陡、超过稳定临界值的边坡上形成危岩体。在降雨、振动及大风等作用下发生边坡岩土体崩塌。这类崩塌及隐患普遍存在于山区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边坡,崩塌形式主要以不连续的碎石崩落为主,对路面及防护设施造成直接损坏,同时还对过往车辆行人造成威胁,其承灾对象与危害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这类崩塌在经过丘陵山地的各条路段几乎都有分布,如G111国道赤峰松山区段、S210省道扎兰屯段、S209省道和林、清水河、凉城段、S314省道阿左旗段等,都是边坡崩塌较发育的路段。此外京藏高速、包茂高速、京包铁路、白阿铁路、大准铁路边坡也有崩塌隐患存在。已发现的区内大型边坡崩塌隐患有赤峰市松山区G111国道K479―483km潜在崩塌群。每年雨季,山区公路边坡崩塌时有发生,其特点是规模小,单点崩落碎石方量一般为数立方米至数十立方米。但崩塌点多、面广,发生频次高,崩落碎石常砸坏路面及挡土墙、护栏、排水沟,交通部门每年都要出资进行维护。   3.1.2露天采矿边坡崩塌

  内蒙古自治区是资源大区,境内矿山分布很多,其中许多露天开采的矿山,因开采边帮过陡,形成危岩体并发生崩塌,其规模多为小型。崩塌对矿坑内施工作业的机械、车辆造成危害,并对施工人员构造威胁。2001年7月,阿拉善左旗温都尔勒图镇华远露天煤矿边坡发生崩塌,崩落大石块砸毁一辆正在作业的铲车,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3.1.3人工堆载引发的滑坡

  为了施工方便,矿山开采剥离层及废土往往就近堆放,如果堆载下伏有不稳定岩土体,在堆积荷载的作用下,会进一步诱发滑坡的发生。区内典型的人工堆载引发的滑坡有赤峰市元宝山区露天矿排土场滑坡。

  该滑坡体位于丘陵区,岩性为第四系黄土,岩土体结构不稳定。1998年4月开始出现蠕滑现象,2000年8月由于元宝山露天煤矿排土超载,引发滑坡,使灌渠、桥梁、农田及人工林地遭到破坏。目前矿山年排放剥离层及矸石等废弃物总量约750万吨,仍有引发滑坡的可能。滑坡危岩体总体积为1,512×104m3,属于巨型滑坡。目前预测经济损失为1,832万元,险情属于重大级。

  3.1.4人工开挖坡脚引发的滑坡

  低山丘陵区的某些软弱岩土体,因道路等工程建设开挖坡脚,改变边坡岩土体原有的应力平衡状态,稳定性降低,从而诱发滑坡。

  区内东南部的凉城县位于阴山余脉与晋北黄土区接壤地带,该县天成乡安家营子附近S102省道边坡为黄土,因修路开挖坡脚致使边坡黄土体失稳,2003年9月发生小型滑坡,其滑塌松散土体堆积在公路上,阻塞了交通,并使埋设在滑坡体后缘的通讯电缆错断并移动了位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3.2废弃物堵塞河道形成泥石流隐患

  全区723条沟谷存在泥石流隐患,其中因采矿及其他工程建设产生的废弃物堵塞河道,而形成泥石流隐患的有38条,占总数的5.3%。尽管人工成因所占的比例较小,但其所存在的险情及危险性较大。废弃物占用河道,雨洪期会在河道中出现迭水与卡口,从而引发危害性泥石流灾害。

  区内因堆积物堵塞河道形成泥石流隐患的沟谷,主要有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霍寨沟、新城区哈拉沁沟、赤峰市喀拉沁旗楼子店乡上烧锅村兵狼沟、固阳县下湿壕镇白菜沟、凉城县麦胡同镇宋家沟等。矿山剥离废土、矸石、尾矿库排出的矿渣、尾泥等,就近在沟道中随意排放,大大小小的松散堆积体连成一片,堆积严重的地段甚至形成了堤坝,将河道截断,形成严重的卡口,上游来水受阻后如果冲垮堤坝,将形成危害性强的泥石流,对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3.3 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

  区内煤炭资源丰富,分布较集中的地区有鄂尔多斯、乌海、包头石拐、阿拉善左旗、赤峰、海拉尔等地。这些地区的煤矿多、规模大,开采历史长。一些井工开采的煤矿,形成了大面积的采空区,采空区经过长期的变形发展,顶板冒落,出现了地面塌陷。地面塌陷在区内大部分煤矿区内普遍存在,比较严重有东胜煤矿、赤峰元宝山煤矿、包头石拐煤矿、阿拉善盟古拉本、新井、黑山煤矿等。

  赤峰市元宝山煤矿地面塌陷区面积约13.37km2,按规模划分属巨型塌陷区。塌陷区内长列式排布有数十个形状不规则的陷坑,深度30―40m。自1967年至今已发生过多次塌陷,塌陷灾害已造成2人死亡,3,000亩耕地裂缝无法耕种,水利干渠、砖厂、蓄水池变形破坏,有4个村庄被迫搬迁,造成经济损失5,438万元。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补连塔煤矿采空塌陷区面积15.3km2,为巨型地面塌陷。塌陷区内的伊乌公路路面开裂,树梁村居民院内裂缝丛生,房屋全部成为危房,无法居住。共损毁耕地1,300亩、草地17,000亩,被迫搬迁130户,直接经济损失4674万元。

  阿拉善左旗温都尔勒图镇黑山煤矿塌陷区总面积7.54km2,为大型地面塌陷。塌陷始发于上世纪70年代,目前塌陷区内不间断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陷坑及伴生地裂缝。塌陷灾害对矿区道路、天然草场及输电线路造成了严重破坏,累计经济损失达1,548.4万元,目前仍对矿区建筑、公路、输电线路及草地构成威胁,预测经济损失达2,370.4万元。

  区内地面塌陷以煤矿采空区塌陷为主,此外还有某些铁矿区也存在地面塌陷,如包头市固阳县铁矿分布众多,目前多数为井工开采。该县铁矿分布集中的西斗铺镇和下湿壕镇已形成许多采空区,并发生了有重大危害的地面塌陷灾害。2008年6月,西斗铺镇巴兰沟铁矿采空区突然发生塌陷,造成7名矿工死亡的特大矿难;2008年下半年,下湿壕镇白银洞铁矿12号井采空区发生塌陷,陆续有两辆农用车掉入坑内,造成2人死亡。

  自治区境内地面塌陷的特点是:均由井下采矿引发,即成因均为人类工程活动;地面塌陷仅分布在矿山,相对于崩塌及泥石流灾害,其单点数量少,分布比较局限。但地面塌陷波及范围大,常常毁坏各类工业与民用设施、道路、土地及生态植被,具有面状危害的特征,而且塌陷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危害程度高。

  4. 各类形成条件综合分析

  前述地质灾害形成主要与降雨量、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及人口分布条件(承灾对象)相关,但实际的灾害分布与致灾作用不是由任何单一因素决定的,而是受各影响因素综合制约的。

  阴山山地地貌为中山、低中山、低山及丘陵。单就地形地貌来讲,中山、低中山山势较陡,沟谷切割深,临空面发育,较之低山丘陵,易发育崩塌、滑坡。然而中山及低中山分布在阴山山脉纵深处,人口居住零星,缺乏承灾对象,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虽较发育,但不易发生灾害。而低山丘陵区从地形地貌条件上讲,不良地质现象较之中山区发育程度差,但该地段处在山区向平原区的过渡地带,人口密度大,工程活动强烈,承灾对象广泛,所以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分布于低山丘陵区。其中以阴山东段赤峰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喀拉沁旗和翁牛特旗最为发育,该地区山高沟深,岩体软弱破碎,人口密集,降雨量大,各因素均有利于地质灾害形成。

  阿拉善高原的巴彦淖尔公、雅布赖、北大山一带,地质环境条件与阴山地带的丘陵山地相似,但由于阿拉善高原降雨量小于阴山山地,人烟稀少,人类工程活动弱,所以其地质灾害不甚发育。   鄂尔多斯高原大部分为丘陵,地形起伏较小,降雨量也小,就气象及天然地质环境条件而言,不利于地质灾害发育。但近年来该地区经济建设速度很快,采矿及公路建设工程活动强烈,大大增加了灾害易发程度,其中以煤矿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为主。

  因此分析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应从各种影响因素叠加后的综合作用入手,才能准确把握地质灾害发育的客观原因。

  5. 结论

  内蒙古自治区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共有四类: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塌陷在前期发展阶段出现地裂缝,由地裂缝发展为塌陷坑,在陷坑边缘也有伴生地裂缝出现。根据相关规范,这类地裂缝归属于地面塌陷灾害,不作为单独灾种列出。构造成因的地裂缝没有发现,因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地面沉降及地裂缝目前也没有发现。

  崩塌、滑坡、泥石流成因有二,一部分是在天然地质环境下形成的,另一部分是人类工程活动形成的;地面塌陷全部为人类工程活动所引发。四类灾害隐患中,崩塌分布广、数量多,但规模普遍较小。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崩塌出现在低山丘陵区陡峭处,规模多为小型,对边坡附近居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较小。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主要是修路切坡与露天采矿开挖形成的,崩塌形式以零散碎石、岩屑坠落为主。道路边坡崩塌对挡土墙、护栏及路面造成破坏,并对过往车辆行人构成威胁。露天矿边帮崩塌则对施工机械、车辆及施工人员造成威胁。境内滑坡灾害相对较少,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少数大型规模的分布在赤峰元宝山区、包头石拐区及鄂尔多斯准格尔旗,成因与崩塌类似。滑坡隐患虽然数量少,但较之于崩塌其波及范围大,所以滑坡一旦发生其危害也较崩塌严重。泥石流在丘陵山地分布也较广泛,绝大多数规模为中小型,其中人为成因的泥石流隐患主要是矿山工程等产生的废弃物占用、堵塞沟道所引发。泥石流灾害对村庄、田地及其他财物设施造成危害。地面塌陷灾害也以中小型规模为主。对土地资源、地表植被、公路、输电线路等造成危害。四类灾害中,就数量而言,崩塌占多数,其单点造成的危害性相对较小,但因分布数量多,其累计经济损失与危害性也不容忽视。而地面塌陷、泥石流、滑坡一旦发生,其危害程度均比较大。

  内蒙古自治区发育地质灾害的地形地貌多为低山丘陵,年降雨量小,天然条件下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规模一般较小,危害程度较低,仅赤峰等少数地区泥石流规模较大。

  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境内重大地质灾害多为人类活动引发,其中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尤为严重,其危害程度高、危险性大。

  根据目前调查结果统计,自治区境内地质灾害及隐患点总数较多(各类灾害总计2,346处),但因辖区面积大,人口密度小,因此地质灾害发育密度总体较小(相对于地质灾害典型易发的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区)。此外地质灾害发育还具有地域上的不均一性,中东部丘陵山地相对发育,中西部分布有大面积的荒漠、草原、戈壁滩,地形平坦、人因稀少,地质灾害不发育。因此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状况,基本体现了半干旱气候条件下、低山丘陵地带地质灾害发育的一般规律。


负债创业宝林哥


没有地质灾害,但是有沙尘暴。


澤軒


我们内蒙古东部区冬天那么冷,半年都在冬季,风大,沙尘暴大,你还想让我们有地质灾害,如果冬天发生点什么,都跑外面,能冻死不少


不高兴和一堆没头脑


天天震,感觉不到,以为喝多了!


草原上之鹰


淮河以北,黄河以东,几乎甚至就没有地质灾害!


用户8885689618302


内蒙古是个好地方,所以不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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