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發改委組織工作人員對我縣疫情防控期間仍在經營的超市、副食店、糧油店等經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拉網式檢查,共計發現12家經營場所中經營者或顧客未佩戴口罩現象,對其中6家經營場所進行了說服教育整改,對其中6家經營場所採取了疫情防控期間暫停營業整改措施。同時,函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已排查出的未戴口罩經營的超市及小賣部進行停業整改。
對所有經營場所門口張貼防疫警示標誌、正常通風換氣、消毒、張貼公告等措施以及經營者工作人員及顧客全部佩戴口罩、每天至少兩次對公共設施物表(地面、門把手、坐椅)進行消毒等要求進行了再次核查和強調,並對部分缺少口罩或消毒液的超市及小賣部進行了發放。所有的經營場所未發現有來自湖北或外地的客人存在。
來源:清水河信息中心 清水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審核:劉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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