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亚明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亚明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亚明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 昆明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张亚明(调研员)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亚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亚明在担任昆明市公安局后勤部主任、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局长、昆明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亚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依法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亚明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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