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啟動2019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

紅網湘潭縣分站2月18日訊(通訊員 馮已蘭)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降低疫情對我市企業的影響,推動企業復工復產,根據省、市文件精神,我縣已於2月17日啟動2019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對本縣內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申請穩崗返還政策的企業需具備以下條件:截止2019 年12月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12 個月以上的企業;企業裁員率低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登記失業率控制目標(5.5%),上年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數不超過年平均參保人數的10%;參保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低於20%,且上年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數不超過年平均參保人數的20%;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存在歷史欠費的企業可在補繳 2019 年及以前年度欠繳失業保險費後,申請企業穩崗返還;非嚴重失信企業。

申請穩崗返還企業需提供的資料有:《2019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審批表》;單位包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件複印件(上年度已享受穩崗返還單位企業信息無變化的無需提交);上年度已享受穩崗返還單位提供本單位上年度穩崗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說明;實施兼併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的“三類企業”提供主管部門(國資委、經信委、發改委)蓋章確認的“三類企業”認定書;申請返還的企業須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填報數據並提交紙質資料,網址:http://wgbt.mohrss.gov.cn;疫情期間,申報單位在有關網站填報信息,通過qq、微信等方式發送申報表電子圖片,待疫情結束後報送紙質申報表。

穩崗返還標準為:一是對採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崗位的實施兼併重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的“三類企業”,按照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繳費總額的60%給予穩崗返還。二是對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其他企業,按照該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繳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返還。

2020年穩崗返還工作按季度申報。鑑於當前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為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一季度集中受理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申請。穩崗返還資金可用於用人單位開展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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