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8条税费措施助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2月19日讯(记者 卢伟霞) “市税务部门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梳理加强税费政策支持和优化纳税缴费服务的28条措施,支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19日上午,在烟台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税务局局长郑舒东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发布。

烟台:28条税费措施助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郑舒东介绍,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的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包括支持医疗救治、支持物资保障、支持困难行业企业、支持科研攻关、支持公益捐赠。

在支持医疗救治方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定点医疗机构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者的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支持物资保障方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纳税人运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在支持困难行业企业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是支持科研攻关。如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新冠肺炎防疫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的研发机构办理减免退税,对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

在支持公益捐赠方面,对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捐赠,扩大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免征相关税费。

同时,税务系统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加强办税缴费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8日,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理税费事项,目前,全市网上办税比例72%,自助办税比例18%,推出了“24小时税邮寄递”,足不出户就可以为纳税人提供涉税“表证单书票函”等各类需求。对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符合出口退税申报条件,实施“24小时退税”,当日申报当日到账,目前累计办理各类退税6亿元,加速了企业资金流动。针对纳税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无法提供完整资料的情况,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待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补报相关资料。对确需到办税缴费场所办理的业务,在做好办税服务场所防疫的基础上,通过预约等方式,实现错峰办理,并强化导税服务和首问负责,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快速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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