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贴、缴费减免、失业保险返还……我省多举措减轻复工复产企业负担

记者从19日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上获悉,为助力我省企业复工复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企业面临的难题,积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建立保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疏解复工复产企业困难,减轻企业负担。

就业方面,明确对我省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照每名上班职工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将我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员工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纳入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由社会机构创办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定、且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的创业载体,按照创业载体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的5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帮助创业载体稳定经营;允许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直接影响企业(包括上下游企业)稳定岗位;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介绍成功就业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同时加大线上招聘、岗位推荐的力度。让企业坐在办公室就能够实现网上招聘、网上签约。目前已经组织各级人社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在网上发布招聘岗位93.72万个,组成3.6万人通过网络招聘实现了就业。

社会保障方面,从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征收期可放宽时限要求,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企业,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对企业延迟缴费期间,不征缴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援企稳岗方面,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根据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金额,按5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按6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将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介绍,为进一步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省人社厅完善了援企稳岗的措施和方式,变过去企业申报为主动通过系统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服务,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已安排10亿元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援企稳岗的失业保险返还。对返还的资金,企业可以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有力地为企业复工复产减轻压力。今年以来,目前全省共有47户企业申请享受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共发放企业稳岗补贴近700万元。另一方面,对企业的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计划从已筹集到位的28亿元培训专账资金中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培训。截至目前,省职培平台线上累计开班6212个,加入班级学员数量超过33.67万人,今年以来,全省已有108家培训机构计划线上培训开班347个,报名的培训学员有15095人。

与此同时,积极改善社会保险经办方式,认真落实企业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通过人社服务专员,变过去的企业上门申报、审核、拨付的方式为线上办、快捷办和主动办。并开展网上仲裁、网上劳动关系调处不见面、快捷办等方式,解决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纠纷,对劳动者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答疑解惑,通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来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把精力集中到复工复产上。截至2月18日,共有7家企业报备延期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涉及金额1.73亿元。且针对国务院最新出台的有关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明确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政策,省人社厅将切实抓好此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记者:李承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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