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现在有的网民提出的强制康复患者献血的言论?

崔中鹤


看身体情况吧,能捐献的必须捐,身体有传染病的,岁数太大的就别捐了。一线医务人员把命都拼在那了。


爆钓狂砂张杰


强制献血是不对的,献血讲的是自愿。但作为康复者,我这里指的是中青年康复者,你的病得到救治,国家付出了重大代价,医务工作者冒着生命危险救治了你。从感恩这个角度讲,义务献点血浆也是应该的,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德精神。对一些康复者不愿献血浆,也不能强制别人献,不能道德去绑架别人。我估计大多康复者都会自愿献血浆的,不愿献的可能只是少数人。毕竟知恩图报的人是多数的。


汉阙故人


我实话直说:“可以强制康复者献血,而且须尽快通过快速立法作出强制规定”。

可能有人士立刻跳起来扣帽子:“限制自由,侵犯人权”。

我要说:“朋友,请稍安勿躁。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的超然。生命健康权是基本人权。请听我一一道来”

首先,须弄明白提这个问题的现实背景:

为了抢救新冠肺炎重症患者,专家尝试了血浆疗法,即用康复者的血浆输入患者体内有助于清除体内新冠病毒,不仅理论可行,而且临床实践也证明有显著疗效;专家呼吁新冠肺炎康复者积极捐献血浆,为抢救重症患者做出贡献。

第二,强制献血具有现实紧迫性。

如果以自愿献血方式获得血浆,结果如何呢?

可以预见,有自愿献血者,但不会很多。为什么?因为感染新冠的人员以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居多,如果再以自愿筛一下,你说还剩多少人?

须知,到目前重症患者有1万多人,痊愈者有1万多人,如果按年龄、健康、自愿3个条件筛选,这个需求缺口有多大,可想而知。

尽管专家们在同时尝试多种治疗方法,也有一些效果但有限,尽管正在研制疫苗药品,但需要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数年,但现在是救急!救急!既然血浆疗法已证实可行有效,多一个办法就多一分获救希望,医护人员正在同死神赛跑,从死神手中抢夺人命,目前仅重症存量就有1万多,新增重症还会有,如此紧急,献些血浆又不损害健康,有啥不可呢?!

可能不少人会说:“道理都懂,要看我是否自愿,有没有时间”。

血浆供应发生梗阻就会发生在“自愿”“时间”4个字上。

我们都清楚,感染新冠的患者,确有部分是没有违反防疫规定而不知不觉被感染的,是很无辜的。但有相当部分患者是不服管理、不配合居家隔离、故意隐瞒行踪和接触史、不听招呼四处乱窜、恶意违反规定而导致染病的,个别退休官员已染病了却拒绝隔离还要挑厅级病房。你想,这些人如此自私,还有的是反社会型人格,指望他们主动自愿献血吗?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第三、强制献血具有合法合理性

强制献血是有法理依据的。任何国家的政府在本国遭遇重大灾害时,都有权力紧急征用有关财产物资和人员,可给予适当补偿,拒绝配合或恶意逃避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强制献血从情理上是说得通的。为了抢救病患,很多医务人员冒着极大的风险同死神搏斗,已有3000多名医护人员被感染,有近十名医护人员病故;在抗击疫情中,有几十位公职人员殉职。据说,救治一位患者需耗费约40万元,都是由政府兜底报销的,这些钱都是纳税人的钱,那些正等待救治的患者既是骨肉同胞,也是纳税人,无论感恩报恩都应积极响应号召,尽一份绵薄之力。如果康复者符合献血条件,却又拒绝或逃避献血,那好,你不献血也行,请你补缴救治费用。如果凭自愿献血,道德约束不了那些自私、不懂感恩报恩的人,这时候就需要依靠法律的力量。

如果说你可以自愿献血,那么你为什么要反对强制献血呢?有的人口头上说要自由要人权,会不会是为逃避献血找借口呢?

我们经常唱《爱的奉献》《让世界充满爱》,但不是所有的人愿意落实到行动上。

当人们普遍遵守道德规范的时候,法律可以锁进抽屉里;当道德准则已无法规范人们行为的时候,就需要法律来保障。

第四、强制献血具有可操性。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当前疫情非常时期,专门制定临时法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执行。

设定必要的筛选条件:比如,新冠肺炎痊愈者,无传染病,年龄18-65岁,健康体检合格。

献血者医疗档案可供全国疾控部门共享,凭身份证到住所地疾控部门献血。一般献血量不超过200毫升,国家可给予适当营养补贴。

如果我是人大代表,我会提交《关于制定新冠肺炎痊愈者强制献血临时法规的提案》,但我不是人大代表,涉及时政,此处免议。


喜阳羊


我们国家这次所遇到的冠状肺炎疫情是前所未有的。国家为抗击瘟疫,动用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全国人民团结一致,齐心抗击瘟疫。非常多的医务人员等为抗击瘟疫,抢救患者生命,舍身忘死,被感染了瘟疫,甚至献出了生命。在现在没有特效药对付这场瘟疫的非常时期,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康复患者的血液是救治患者非常良好的资源。那么,符合条件的康复患者就应怀着感恩国家,配合国家,本着救死扶伤的大公精神,献出自己非常宝贵的血液,用以挽救其他患者的生命。

是否能强制康复患者献血,是个敏感话题。涉及到康复患者的人身权利,应当依法办事。

我认为,在国家面临抗击瘟疫,又急需康复患者血液这一紧缺物资时的非常时期,特殊时期,国家应立即制订:关于征用康复患者血液的特别法规。就征用血液的范围,条件,补偿,奖励,责任等相关事项作出规定,依法行事。对拒不配合国家征用者,依法惩处。

如对身体建康,符合献血条件而又拒绝献血的康复患者,自行承担自己因治疗寇状肺炎而由国家支付的相关费用。让每个公民清楚,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义务。依法行事,就不存在道德梆架。


用户肖天贵


尽量不强制,要提倡自觉自愿,这是博爱,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献爱心活动。可以换位思考,国家那么多医疗人员和专家,解放军,还有好多捐助疫情的普通人,没有这些大爱,没有这些牺牲精神,怎能保证治好你的传染病。所以,于情于理,为国,为家,为个人,为了感恩这些无私奉献,甚至牺牲的英雄们,你都应该献血。


紫龙


这次疫情是空前的凶猛,之所以能造成这么大的恐慌,就因它是一种新病毒,一时还没有一种对付它的特效药,可是患了这种病的人就会产生一种抗体,这种抗体从理论上说就可对付这种病毒。所以要拯救新的患者,这种抗体就是特效药,而这种抗体就在患过这种病者的血中。让他献血就可救其他人。这个血他献不献是自己的自由,至于强制献血肯定不可行!


用户砖桥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采用献血者志愿的原则,在目前特殊时期,更应该依法办事,政府及医务工作者应该加大宣传,讲明含有特殊抗体的血浆对治疗的意义,弘扬正能量。根据献血者的身体情况,采用自愿的原则,相信广大康复者,都是我们的同胞,身体允许的话,他们会积极主动的为抗击疫情作出自己的贡献[祈祷][祈祷][祈祷]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zryh


须然这在次疫情中,被感染病毒人员是以政府及全国人民同心协力下,由其是在一线白衣天使的不惧感染,忘我工作,得以救治康复。

但是公民权力与义务,是人权及义务属宪法规定,体现了法制社会国体。

据医学相关临论证,冠状病毒感染者可使用冠状病毒治愈康复者血浆免疫治疗方案。

在我国几千年文化史中也说明,我国民众在大事大非面前,聚有较强义务及公德意识,在困难面前都会贡献出个人属能,相互帮助。

相信经一线医务人员努力,感染者会逐渐治愈康复,在正能量的畅导下,康复者也会主动献出免疫血浆,救治自己的同仁。

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同心协力下,必定很快会打赢这场抗疫阻击战。


论视角


新冠病人康复后绝对不可以强制献血,a首先法律规定献血是自愿,b有的人可能还有其他不宜献血的病,c有的病后身体恢复还需要更长时间,他(她)的体质不足以达到献血体能。但是为了挽救生命有献血能力的康复者尽可能的发扬人道精神,用自己特殊的爱去支撑这个关爱的社会。


任我行152130049


医务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冲在一线,救护感染者早日康复,康复者献血是为了救更多的人。这也是对病人爱的奉献,是对国家贡献,对好多康复者能自愿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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