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到期贖回並繼續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002900 證券簡稱:哈三聯 公告編號: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0月1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並於2019年10月30日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該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6.1億元的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於購買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短期(不超過12個月)、有保本承諾的理財產品,使用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在上述額度及期限內,可循環使用。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就該事項已發表同意的意見。

《公司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70)已於2019年10月15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

近日,公司贖回了購買的部分理財產品,同時繼續購買理財產品。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到期贖回的情況

幣種:人民幣

上述理財產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額存入募集資金專戶。公司本次理財產品贖回本金7,900萬元,取得收益75.19萬元。

二、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近日,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7,900萬元,購買了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幣種:人民幣

三、關聯關係的說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不存在關聯關係。

四、需履行的審批程序

《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已經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以及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就該事項已發表同意的意見。本次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額度和期限均在授權額度內,無需再另行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

五、現金管理的風險及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

(1)現金管理產品主要受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宏觀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的影響,存有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2)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風險。

2、針對投資風險,公司將採取以下措施控制風險:

(1)嚴格篩選投資對象,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經營效益好、資金運作能力強的單位所發行的產品;

(2)公司將建立投資臺賬,安排專人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審計部負責對產品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的風險與收益,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定期報告;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

六、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合理利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情況下實施的,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同時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七、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及結構性存款情況

公司使用募集資金進行委託理財,審批額度合計不超過人民幣6.1億元,在審批核準的投資期限內,該理財額度可循環使用。截至本公告日,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的理財產品尚未到期的金額為6.04億元(含本次公告金額),未超過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授權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額度範圍。

八、閒置募集資金簽訂協定存款合同的情況

為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財務費用、增加存儲收益,公司分別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香坊支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陽光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簽署了單位協定存款協議,約定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作為協定存款賬戶進行利息結算。相關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簽訂協定存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18)、《關於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到期贖回並繼續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及簽訂協定存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69)。

九、備查文件

1、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結構性存款本息進賬業務憑證;

2、浦發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合同;

3、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結構性存款認購業務憑證。

特此公告。

哈爾濱三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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