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故事二則——楚兒,張住住

楚兒

楚兒,叫潤娘,是歌妓中最優異的,她聰明而富於辯才,經常有好的詩句流傳。

年老色衰後,被萬年縣縣尉郭鍛收為妾,安置在別的地方居住。潤娘在妓女中特別狂放不羈,到被管束,也沒有悔改之心。郭鍛工作繁忙,又有正室要回自己的家,所以到潤孃家就很少。每次有認識的人從潤孃家門口過,她就隔著窗戶和人打招呼,或派人捎話,或送手絹、書信。郭鍛為人異常兇惡殘忍,每次知道後肯定要拷打使其受辱。潤娘雖然非常憤恨,但一點也沒改變。

有一天,她和郭鍛在曲江邊一起散步,前後相距十幾步。鄭光業當時是補袞,在路上與他們相遇,楚兒就掀開簾子與他打招呼,鄭光業也派人傳話。郭鍛知道後,把她拉到大路上,用馬鞕抽她,喊冤痛苦之聲傳的很遠,圍觀的人如潮。鄭光業遠遠地看著,非常驚恐悔恨,擔心她不能忍受其苦,卻只能低頭不語。

第二天,鄭光業特意取道路過她家居觀察,見楚兒已在臨街的窗下彈琵琶。鄭光業停下馬派人傳話,不多時使者拿著彩箋一首詩送給鄭光業,詩是這樣寫的:“應是前生有宿冤,不期今世惡因緣。蛾眉欲碎巨靈掌,雞肋難勝子路拳。只應嚇人傳鐵券,未應教我踏金蓮。曲江昨日君相遇,當下遭他數十鞭。”

鄭光業馬上取筆和了一首詩:“大開眼界莫言冤,畢世甘他也是緣。無計不煩乾偃蹇,有門須是疾連拳。據論當道加嚴箠,便合披緇念《法蓮》。如此興情殊不減,始知昨日是蒲鞭。”

鄭光業的性格不受拘束,並且什麼都不懼怕,不拘小節,所以敢停下馬應對,還敢送紙條,聽的人都直縮脖子。郭鍛連續主管京都所轄縣的捕賊事務,因此為非作歹的人,大多為其效命,人們都怕他。

<strong>【原文】

<strong>楚兒,字潤娘,素為三曲之尤,而辯慧,往往有詩句可稱。

<strong>近以退暮,為萬年浦賊官郭鍛所納,置於他所。潤娘在娼中狂逸特甚,及被拘繫,未能悛心。鍛主繁務,又本居有正室,至潤娘館甚稀。每有舊識過其所居,多於窗牖間相呼,或使人詢訊,或以巾箋送遺。鍛乃親仁諸裔孫也,為人異常兇忍且毒,每知必極笞辱。潤娘雖甚痛憤,已而殊不少革。

<strong>嘗一日自曲江與鍛行,前後相去十數步。同版使鄭光業(原注:昌國)時為補袞,道與之遇,楚兒遂出簾招之,光業亦使人傳語。鍛知之,因曳至中衢,擊以馬箠,其聲甚冤楚,觀者如堵。光業遙視之,甚驚悔,且慮其不任府矣。

<strong>光業明日特取路過其居偵之,則楚兒已在臨街窗下弄琵琶矣。駐馬使人傳語,已持彩箋送光業,詩曰:“應是前生有宿冤,不期今世惡因緣。蛾眉欲碎巨靈掌,雞肋難勝子路拳。只應嚇人傳鐵券(原注:汾陽王有鐵券,免死罪,今則無矣,蓋恐嚇之詞),未應教我踏金蓮。曲江昨日君相遇,當下遭他數十鞭。”

<strong>光業馬上取筆答之曰:“大開眼界莫言冤,畢世甘他也是緣。無計不煩乾偃蹇,有門須是疾連拳。據論當道加嚴箠,便合披緇念《法蓮》。如此興情殊不減,始知昨日是蒲鞭。”

<strong>光業性疏縱,且無畏憚,不拘小節,是以敢駐馬報復,仍便送之,聞者為縮頸。鍛累主兩赤邑捕賊,故不逞之徒,多所效命,人皆憚焉。


張住住

張住住家在南巷,居所低矮簡陋。有二個姐姐生意不興旺,門庭非常冷清。有個小店鋪,賣草料姜果之類的東西。張住住是她媽媽的親生女,小時候就聰明,懂音律。鄰居有個叫龐佛奴的,與她同歲,也聰明機警,互相非常的愛慕。到六七歲時,他和別的孩子一起學習,回來後就教張住住,後來二人私定婚約。到張住住將要成年,她家管束的更嚴,佛奴很少能見到她,又窮困沒錢送彩禮。

  不久街南邊有個叫陳小鳳的人,想包占住住,只求她是處女,並已送了定金,約好這年的三月五日娶親。到月初,她和佛奴還沒通音信,兩人互相懷疑怨恨。佛奴因為寒食節要踢球,所以在她的窗下等著。忽聽住住說:“徐州子,看看日中。”

佛奴和龐勳同姓,受僱於徐家為人抄書,所以私下稱佛奴為徐州子。日中就是五日。佛奴很高興,求住住說:“三月三,我家去踏青,我稱病不去,你自己也想辦法。”

佛奴求鄰居宋媽幫忙,宋媽同意了。

  這天全家人都踏青去了,只有宋媽一人留下,住住也留下了。住住鎖好門,等在東牆下,聽到佛奴的說話聲,就翻過牆。佛奴準備好了酒飯,請來宋媽,還要安寢,所以就發誓。完後對佛奴說:“你既不能送聘禮,現在你等一會兒,我隨你私奔吧,要不你我都不方便。千秋之誓,也可慢慢地實現。五日娶親。我該怎麼辦呀?”

佛奴說:“這個我沒辦法,等以後再說吧。”

住住又說:“陳小鳳也不是要娶我,他的目的可想而知。我不負你,你也不要負我而使我家受辱呀!你一定要為我考慮。”

佛奴答應了。鄰居中有個養鬥雞的人,佛奴與他親近,到五日這天,剃雞冠,拿著硃砂,託宋媽送給住住。不久小鳳以為得到住住父母的同意,非常高興,又送給張家三千文錢,於是往來不斷。他又貪圖住住的聰明,就想舉行婚禮娶她。當時小鳳家是平康的富戶,車轎禮服非常盛大。佛奴在徐家打工,掙的錢還不夠吃飯的。母親兄長說他,鄰居譏笑他,住住始終不捨棄佛奴,指著臺階下的井說:“如果再不停地逼我,就跳下去了事!”

在平康里,一直有很多輕薄的小兒,遇事總是拿住住誑騙小鳳打比方,說些戲虐不莊重的話。鄰里都知到了。

  一會兒,正趕上北巷王團兒的養女小福,鄭九郎主持婚約,秘密地和衚衕中的盛六子生活在一起。到生下一子,滎陽撫養小兒非常盡心。衚衕中有歌謠唱道:“張公吃酒李公顛,盛六生兒鄭九憐。舍下雄雞傷一德,南頭小鳳納三千。”

一段時間後,小鳳拜訪住住,稍微聽到點那個歌謠,有點懷疑但沒有證據。其他與住住親近的人,清晨告訴他街上那首歌謠的意思:“是前些日子佛奴的鬥雞,因為不願鬥,飛上屋頂把爪子傷了。前面衚衕的小鐵匠爐的田小福,在街頭賣馬,遇到佛奴的父親,以為是小福傷的鬥雞,就打了他。”

住住一向有口才,所以撫掌說:“是什麼大漢,敢打在街頭賣馬的田小福。街頭唱‘舍下雄雞失一足,街頭小福拉三拳’。說雄雞失德,是何道理?”

  小鳳既不清楚,並且也不明白,所以無言以對。住住因此大笑,告訴家人,胡弄小鳳,還不容易嗎。住住叫來宋媽,讓她把先前的話告訴佛奴。佛奴看雞爪子沒事,就用生絲纏住雞爪子,放在街上,叫來一群小孩,一起學唱住住的歌詞。小鳳又不停地到住住家聊天玩耍,走在大街上回避那些孩子。見到雞瘸了,又聽到新的歌謠,深恨自己先前的誤聽,於是買了很多酒肉,又來到張家。

  一天晚上,飲宴笑語非常歡快,到天亮才回家,街上小孩又唱道:“莫將龐大作荍(原注:音翹)團,龐大皮中的不幹。不怕鳳凰當額打,更將雞腳用筋纏。”

小鳳聽這歌謠,不再到住住家了。佛奴剛開始給徐家打工,徐家很可憐他,為他謀取了個職銜,還讓他擔任警衛官,最後備禮聘娶住往,後來不斷地升官。而小鳳家事一天比一天緊迫,趕不上佛奴家了。

<strong>【原文】

<strong>  張住住者,南曲,所居卑陋。有二女兄不振,是以門甚寂寞。為小鋪席,貨草剉姜果之類。住住,其母之腹女也,少而敏慧,能辨音律。鄰有龐佛奴,與之同歲,亦聰警,甚相悅慕。年六七歲,隨師於眾學中,歸則轉教住住,私有結髮之契。及住住將笄,其家拘管甚切,佛奴稀得見之,又力窘不能致聘。

<strong>  俄而裡之南有陳小鳳者,欲權聘住住,蓋求其元,已納薄幣,約其歲三月五日。及月初,音耗不通,兩相疑恨。佛奴因寒食爭球,故逼其窗以伺之。忽聞住住曰:“徐州子,看看日中也。”

<strong> 佛奴,龐勳同姓,傭書徐邸,因私呼佛奴為徐州子。日中,蓋五日也。佛奴甚喜,因求住住雲:“上巳日,我家踏青去,我當以疾辭,彼即自為計也。”

<strong> 佛奴因求其鄰宋嫗為之地,嫗許之。

<strong>  是日舉家踏青去,而嫗獨留,住住亦留。住住乃鍵其門,伺於東牆,聞佛奴語聲,遂梯而過。佛奴盛備酒饌,亦延宋嫗,因為謾寢,所以遂平生。既而謂佛奴曰:“子既不能見聘,今且後時矣。隨子而奔,兩非其便。千秋之誓,可徐圖之。五日之言。其何如也?”

<strong> 佛奴曰:“此我不能也,但願俟之他日。”

<strong> 住住又曰:“小鳳亦非娶我也,其旨可知也。我不負子矣,而子其可便負我家而辱之乎!子必為我之計。”

<strong> 佛奴許之。曲中素有畜鬥雞者,佛奴常與之狎,至五日,因髡其冠,取丹物託宋嫗致於住住。既而小鳳以為獲元,甚喜,又獻三緡於張氏,遂往來不絕。復貪住住之明慧,因欲嘉禮納之。時小鳳為平康富家,車服甚盛。佛奴傭于徐邸,不能給食。母兄喻之,鄰里譏之,住住終不捨佛奴,指階井曰:“若逼我不已,骨董一聲即了矣!”

<strong> 平康里中,素多輕薄小兒,遇事輒唱住住誑小鳳也。鄰里或知之。

<strong>  俄而復值北曲王團兒假女小福,為鄭九郎主之,而私於曲中盛六子者。及誕一子,滎陽撫之甚厚。曲中唱曰:“張公吃酒李公顛,盛六生兒鄭九憐。舍下雄雞傷一德,南頭小鳳納三千。”

<strong> 久之,小鳳因訪住住,微聞其唱,疑而未察。其與住住暱者,詰旦告以街中之辭曰:“是日前佛奴雄雞,因避鬥,飛上屋傷足。前曲小鐵爐田小福者,賣馬街頭,遇佛奴父,以為小福所傷,遂毆之。”

<strong> 住住素有口辯,因撫掌曰:“是何龐漢,打他賣馬街頭田小福!街頭唱'舍下雄雞失一足,街頭小福拉三拳'。且雄雞失德,是何謂也?”

<strong>  小鳳既不審,且不喻,遂無以對。住住因大咍,遞呼家人,隨弄小鳳,甚不自足。住住因呼宋媼,使以前言告佛奴。奴視雞足且良,遂以生絲纏其雞足,置街中,召群小兒,共變其唱住住之言。小鳳復以住住家噪弄不已,遂出街中以避之。及見雞跛,又聞改唱,深恨向來誤聽,乃益市酒肉,復之張舍。

<strong>  一夕,宴語甚歡,至旦將歸,街中又唱曰:“莫將龐大作荍(原注:音翹)團,龐大皮中的不幹。不怕鳳凰當額打,更將雞腳用筋纏。”小鳳聽此唱,不復詣住住。佛奴初傭徐邸,邸將甚憐之,為致職名,竟裨邸將,終以禮聘住往,將連大第。而小鳳家事日蹙,復不侔矣。

(這兩個故事的譯文是從某博客上轉來,語句較乾澀,偶有不通的地方。可能是軟件翻譯。(慚愧,自己不會走,卻笑別人腳步踉蹌,呵呵!),這兩個故事不是志怪,從中能瞭解點唐朝的民風。故事一的楚兒雖然被包養她的人暴打,仍舊和青年小夥打情罵俏。故事二的張住住,明顯的腳踏兩條船,心裡喜歡窮小子,卻把那個富家子耍的團團轉,還有點沾沾自喜的意味。讓我驚訝的是,作者對此的態度並沒有批判,文中的輕薄小兒們,把那個富家子當做笑料,編了順口溜來傳唱,但也僅僅在八卦議論的階段,沒有人多事。窮小子的朋友,更是替他倆打掩護,和現在非常相像。 看來唐朝民風是比較寬容開放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