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非正常聚集責任追究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聚集性傳播漸成重要傳播途徑,為全面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阻止疫情擴散蔓延勢頭,日前,張家界市紀委監委發出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間嚴禁非正常聚集活動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做好表率,在疫情防控期間,嚴禁組織參與打牌、賭博、聚餐、宴請、集會、廣場舞等聚集活動,嚴禁組織參與走親訪友、家庭聚會等社交活動,嚴禁組織參與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要自覺遠離上述非正常聚集活動,並積極勸阻、制止親屬和其他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參加非正常聚集活動。各級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領導責任,按照“非必須、不聚集”原則,減少工作期間的聚集活動,嚴防發生聚集性疫情問題。要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教育管理,落實常態化提醒談話制度,嚴防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參加非正常聚集活動。

通知強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對群眾舉報、反映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參加非正常聚集活動的問題,要按照“當天接收、當天交辦、當天反饋、當天辦理”原則及時處置。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從嚴處理、從嚴問責。對明知自身屬隔離管控對象仍參加聚集活動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一律先行隔離、先行停職,並從嚴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通知還公佈了市區縣紀委監委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相關問題線索。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全市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非正常聚集行為開展地毯式檢查,加強明察暗訪,層層傳導壓力,形成震懾,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從嚴處理、從嚴問責。”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張家界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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