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進一步延長至28日

  本報訊 記者2月19日從石獅市稅務局瞭解到,國家稅務總局日前決定,除湖北省外,全國範圍內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礎上,進一步延長至2月28日。

  據悉,市稅務部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認真抓好優惠政策落實要給力、“非接觸式”辦稅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扶持重點企業要盡力的要求,精準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大力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嚴格做好辦稅場所的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提供安全放心的辦稅環境。同時,加大力度做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記者 蘭良增 通訊員 邱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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