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父親讓我出錢買房,合理嗎?

wanhchely


既然是你老公怎麼還會有你的他的之分呢?如果已經結婚(現在也有部分人還沒結婚就老公老婆的稱呼了)難道是AA的嗎,自己的事還要老公他爹摻和啊,兩口子買房不需要老人給幫襯就自己做主,結了婚這就是自己的家怎麼就不能在這個家待啊。如果你們還沒有結婚他家人有這樣的想法你就自己出錢作為婚前財產不用他們出唄,反正你收入不錯,大不了少在你老公身上花了幹嘛要養他又不是兒子


W樂逍遙m


沒什麼合理不合理,要看值不值,我和我老公買房就是兩人掏首付,那時候是領證前看好的,售樓小姐知道我倆要結婚,建議我倆領證後,再付首付,我們是領證後當天付的首付,我就是奔著兩人努力過日子去的,他家三兄弟,我們異地戀,三兄弟都是靠自己努力賺錢買的房,現在這種情況這麼和諧的家庭應該很少了,我沒婆婆,我家人怕我遠嫁受欺負,唯一要求就是買在我們老家,公公是同意買在我們老家,並且他首付的那10多萬中外借了7萬,我首付出了6萬左右,婚後我倆上班一起還了5萬,我們一直在浙江發展,我為什麼會選擇他呢?是因為覺得他給自己不怎麼花錢,存著,但對我花錢很大方,並且人品不差,不說多話,我跟他吵架,他不會跟我吵,屬於吵不起來那種,我孕期是一直上班到預產期前15天休息的,我老公每天上下班接送,半夜我動一下他就會醒,給我捏腿什麼的,孕期他上班,還要兼職,還固家裡生活瑣事,說實話我覺得孕期到哺乳期,沒有抑鬱什麼的,過得很舒暢,我生孩子白天我帶,晚上他回來帶,我倆堅信,只要兩口子心往一處使,日子都會過得很好,現在寶寶快1歲了,得到家人的同意,我們在浙江工作也很穩定,現在出手老家的房子,現在在浙江訂了一套,為了孩子讀書,老家的房子一直空著也不行,我們一直租房也不行,希望以後越來越好,給你總結下:兩口子能一起努力,你就出錢,如果看不到希望,我覺得自己存點私房錢沒什麼。


信仰年輕109013626


你叫老公了,就是兩口子了,一家人不說兩家話,誰掙得錢都是這個家的,買房子也是這個家,我的工資卡在我老婆那,錢都在她那,我們買了三套房子了,也不知道誰出了多少,反正是也沒有打算離,分那麼清幹嘛,不過這個事是不是輪不到公公說呢,你們怎麼看



慢半拍的慢生活


從題目中能得到三條重要信息:

1.稱呼老公,表明已經結婚為夫妻關係;

2.從出資情況及女主描述男主沒什麼能力,需要女主養著,說明女主經濟獨立,是當代女性生活的典範,男主有“吃軟飯”嫌疑;

3.老公的父親(公公)參與到了小夫妻買房的重要決策,發表的出資意見讓女主心理不舒服,甚至情緒有較大波動,上升到這個家庭要不要繼續下去的高度!

基於以上,本著以家庭和睦,勸和不勸離的原則,建議女主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1.夫妻兩人有共同購房計劃,說明感情好可以,既然已經結婚了,就要勁往一塊使,擰成一股繩,不要去計較各自付出多少。如果實在有所顧慮,雙方可以約定一個文件,規定雙方出資情況,各自還貸比例。萬一出現婚變,可以適當止損!如果這樣做,可能在男主心裡時刻懸著一把劍,不知男主能不能接收,會不會正面看待這種方式。

2.男主是否有一顆上進的心,有沒有不良嗜好?一般來說,只要肯付出,養活自己肯定會有剩餘,根據女主首付金額描述,也不是很多,不至於把正常男人貶低的一無是處!

3.如果男主確實心性未定,無所事事,一直做無業遊民,老公拿出部分首付款8萬,可能是“啃老”得來的。如果是這樣,建議推遲購房計劃,努力去溫暖、改造自己的男人,如果屢教不改,要考慮自己有沒有做“救世主”的勇氣?如果沒有,建議儘早止損。





被流放的太子


合理呀!你們夫妻兩個買房子當然都得出錢啦!只是這個比例可以自行商量的。

假如你老公沒有能力,那麼你是不是就不買房了呢?你老公拿8萬,有可能是他的全部積蓄。你拿12萬你有就拿,沒有不拿呀。反正房子是你兩個人的,寫名字寫你兩的,這是很明顯的啊!這樣以後有什麼變故,你的也還是你的。

我個人認為,你夫妻倆個是真心相愛,情義比堅,你有能力的情況下,這真的不是什麼問題!都是為了你們兩個的未來!

你老公靠你養著,你看來是非常喜歡你老公的,那麼既然這樣,你還有什麼抱怨的呢!


姐妹排行老四


如果你們的狀態,未婚,也未領證,我倒建議。你倆先結婚,再買房。你倆感情特別好,或者不錯,可以出錢買這個房子,你倆共同財產,就是你多出了幾萬塊錢。感情不錯,本身你收入又高,這個我覺得無所謂。在一起生活,誰有能力,誰多付出一點,無可厚非。

如果你們結婚了,生活是AA,也是之前說過了,協議好的。但是現在需要買套房子,那我真心建議。你自己付錢買這套房。自己名字,自己負擔。因為不知道具體情況,只能回答到此


韓韓HH看世界


我覺得首先你老公有沒有這8萬?平時是不是都是你在養家?如果你公公是清楚你們家的經濟情況而提出這樣的安排,我反而認為是你公公出面讓你老公開始承擔一部分責任,是考慮他現有的能力是能執行的,如果比例反過來,也許你老公直接就推翻了因為他不樂意覺得不可能!這樣的話買房計劃就要擱置了。在現在看似不公平的條約下你反而有主導地位提出要求,你可以讓你老公負責月供,或者月供比例變成6:4,他6,你4,夫妻共同承擔。你要嚴正聲明事情開了頭就要進行下去,讓你公公監督。


話題幫幫主


好高興受到邀請回答您的問題。

無論有沒有結婚領證,他父親出來說這話都有點問題。

如果是結婚了,你自己都說了你老公沒什麼能力,平時都是你養,你們說買房的事,你老公沒錢,告訴他家裡了,他家可能只有8萬。他爸可能以為你有錢才提20萬首付的事。所以說讓你出12萬,可以理解,只不過話由他來說不太好。


遠嫁的妞呀


有點奇怪,你們買房,為什麼是你老公的父親給你們分配出資比例?如果是“建議”還可以理解,如果是“讓”就不正常了!如果你們連買房這樣對於一個獨立的家庭來說很重大的事情都不能自己拿不定主意,只能說你們還沒成長到可以獨立成立一個家庭的程度,這時候該考慮的就不是錢的問題了


四十知天命


有句話叫能者多勞,你有能力你不出誰出呢?如果老公掙的錢比自己多,所有的女人都會覺得這是應該的,本來的呀。一旦角色轉化,女人就心裡不平衡了,為什麼我就該多出錢呢?沒有什麼為什麼,既然是一家人就要同舟共濟,房子將來還不是自己的,又不會給公公帶走。將來自己在家裡會更有地位,老公和公公更不敢不尊重你,自己也會更開心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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