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提前介入首例涉疫詐騙案

日前,大同市公安局平城區分局按照事先溝通的要求,及時向我院通報了平城區首例涉疫詐騙刑事案件。對此,我院高度重視,組織相關人員及時部署,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對該案提前介入。

經查:犯罪嫌疑人國某某,男,1993年出生,滿族,初中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現住張家口市萬全縣舊窯子村,目前取保候審。該犯罪嫌疑人在疫情防控期間,於2020年2月7日至2月11日,通過微信群發佈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的不實信息,共騙取他人錢財11.65萬元,所得贓款全部用於網絡賭博。公安機關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我院將積極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和大同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機關的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引導公安機關全面收集和固定證據,並對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有力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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