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用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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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後收到園區小夥伴的一致好評
今天
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繼續發佈關於員工
房租、交通等補貼操作的五項細則
內容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好《園區管委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用工的通知》(蘇園管[2020]7號),現將《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員工房租補貼操作細則》等五項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
1.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員工房租補貼操作細則
2.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員工交通補貼操作細則
3.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員工過渡性居住或隔離觀察用房補貼操作細則
4.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操作細則
5.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用工調劑操作細則
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2月19日
附件1:
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員工房租補貼操作細則
根據《園區管委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用工的通知》(蘇園管〔2020〕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及補貼對象
在園區註冊成立的 “四上企業”及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納米技術應用產業等內外資重點企業新聘用的員工。
二、申報條件
1.企業與新員工依法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
2.新員工勞動合同起始日期在2月17日至3月10日期間,並已完成合同報送備案;
3.新員工提供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合同起始日期在2月17日至3月10日期間。
三、補貼標準
一次性補貼800元/人。
四、申報流程與兌現
補貼統一由員工所屬企業在系統中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撥付至企業賬戶用於新員工房租補貼。目前系統正在開發中,具體啟動時間詳見圓才網(www.o-hr.cn)或園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官網(www.siphrd.com)。補貼兌現時間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1、2月17日至3月10日期間,與園區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新籤的,不享受該政策。
2、對通過提交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或套取資金的,一經查實,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並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3、聯繫方式:園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嚴小姐66605849、李小姐66605877。
附件2:
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
員工交通補貼操作細則
根據《園區管委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用工的通知》(蘇園管〔2020〕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及補貼對象
在園區註冊成立的企業及其新聘用的員工。
二、申報條件
1.新員工勞動合同起始日期在2月17日至3月10日期間,並已完成合同報送備案;
2.新員工自行到崗、乘坐專列或企業包車接送到崗。
三、補貼標準
省內(不含蘇州大市)一次性補貼200元/人,省外一次性補貼300元/人。
四、申報流程與兌現
補貼統一由員工所屬企業在系統中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撥付至企業賬戶用於新員工交通補貼。新員工自行到崗、乘坐專列按上述標準補貼給個人;企業包車接送的,按上述標準補貼給企業。目前系統正在開發中,具體啟動時間詳見圓才網(www.o-hr.cn)或園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官網(www.siphrd.com)。補貼兌現時間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1.2月17日至3月10日時間段內,與園區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新籤的,不享受該政策。
2.對通過提交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或套取資金的,一經查實,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並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3.聯繫方式:園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嚴小姐66605849、李小姐66605877。
附件3:
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員工過渡性居住或隔離觀察用房補貼操作細則
根據《園區管委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用工的通知》(蘇園管〔2020〕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及補貼對象
在園區註冊成立的企業。
二、申報條件
1、員工勞動合同處於有效期內;
2、2月17日至3月10日期間,企業因復工復產員工需要在園區公佈的經濟型酒店內居住或隔離觀察。
酒店名單將在圓才網(www.o-hr.cn)或園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官網(www.siphrd.com)陸續公佈。
三、補貼標準
一次性補貼100元/人天,最長補貼7天。
四、申請用房流程
1.企業向員工開具入住介紹信,註明是過渡期居住還是隔離觀察;
2.員工向酒店出具介紹信辦理入住;
3.入住員工在系統中填報個人入住信息;
4.隔離觀察者居住期滿後,酒店出具居住期滿證明,企業據此申請隔離期滿證明。
五、申報流程與兌現
補貼統一由企業在系統中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撥付至企業賬戶。目前系統正在開發中,具體啟動時間詳見圓才網(www.o-hr.cn)或園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官網(www.siphrd.com)。補貼兌現時間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項
1、對通過提交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或套取資金的,一經查實,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並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2、聯繫方式:400-600-0600。
園區內已復工酒店
附件4:
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操作細則
根據《園區管委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用工的通知》(蘇園管〔2020〕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及補貼對象
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申報條件
1.為園區企業新引進勞動力,企業與新員工依法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
2.新員工勞動合同起始日期在2月17日至3月10日期間,已完成合同報送備案,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個月(不含補繳);
3.勞動者與人力資源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的,可採用勞務派遣和外包的形式,不含人事代理。
三、補貼標準
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獎勵。
四、補貼申請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新引進人員成功就業並繳納園區社保滿3個月後的1個月內,向園區就業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獎勵申請,經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後撥付。
五、其他事項
1.2月17日至3月10日期間,與園區企業、人力資源機構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新籤的,不享受該政策。
2.對通過提交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或套取資金的,一經查實,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並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3.聯繫方式:園區就管中心林小姐66608252、包小姐66605933 。
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獎勵申請表
附件5:
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
企業用工調劑操作細則
根據《園區管委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用工的通知》(蘇園管〔2020〕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及補貼對象
在園區註冊的服務業企業。
二、申報條件
1.向註冊地和實際經營地均在園區,且在疫情防控期間有用工需求的製造業企業,以短期借用、服務外包等形式合理調劑勞動力;
2.服務業企業參照“園區防疫項目制培訓”的要求,對調劑出的員工按規定進行培訓。
三、補貼標準
將實施用工調劑的服務業企業納入“園區防疫項目制培訓”重點企業名單,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補貼。
四、調劑對接流程
1.服務業企業向園區商聯會秘書處提出調劑申請,包括企業名稱、可調劑人數、可調劑時間段等內容,由商聯會秘書處對接園區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2.園區就管中心向服務業企業提供園區製造業企業用工需求情況,服務業企業與製造業企業對接協商,商聯會秘書處和就管中心做好聯絡跟蹤服務。
3.企業雙方就用工方式、期限、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等協商一致後,實施用工調劑。
4.服務業企業向園區就管中心提出開展“防疫項目制培訓”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對調劑員工開展培訓。
五、補貼申請、審核和發放流程
用工調劑開始並完成防疫項目制培訓後的1個月內,服務業企業向園區就業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後撥付。
六、其他事項
1.服務業企業成功調劑同一人員上崗並實施防疫項目制培訓的,只享受一次補貼。
2.對通過提交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或套取資金的,一經查實,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並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3.聯繫方式:園區就管中心林小姐66608252、包小姐66605933,園區商聯會秘書處潘小姐13861308224。
蘇州工業園區疫情防控期間
企業用工調劑情況確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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