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的房,如果被不可抗拒的灾害给毁了,该咋办?

starwym31


作为专业的地产工作人员,帮您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不要以为不可抗力因素是不可能发生的!随时随地都会发生!

比如这次疫情,这就是不可抗力因素、蝗虫、自然天气灾害等等这都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甚至说句不好听的,下大雨一个雷电打在了大楼上,这也算是不可抗力因素!

那么贷款买房,涉及到的关系为:你,银行,开发商这三种关系。

首先你与开发商,你们之间是买卖关系,你给开发商钱,开发商给你一套房子以及后续配套。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表明,开发商所有的赔偿业务都是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赔付。所以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开发商也表示很点背!

其次你与银行,你们之间是借贷关系,不你用你的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借给你房贷。那么《购房贷款合同》上也标明了,一旦借贷关系确定并且还款计划执行,不可抗力因素不是不还款的理由!

但是不要心慌,首先不可抗力因素存在,但是发生的概率很小。其次一旦不可抗力因素发生了,国家会夺情而定,不可能让百姓内心凉凉!要么补贴银行撤销借贷关系、要么补贴开发商继续建筑、要么补贴你继续还款!

话说回来,一旦不可抗力因素发生了,而你又成为了三不管人群,那么这种情况选择放弃贷款会对你的征信产生不良影响。但是不会有太麻烦的法律纠纷!家都没了,难道还要我们命么……


iM房产助手


不可抗拒的灾害需要还的.下面是银行表态. 近日,关于按揭贷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在社会上激起热烈辩论。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得到了基本一致的答案,即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事实上,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损,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况下,则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投保,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事实上,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也显示,抵押品灭失且消费者不能再提供可替代的履约保证,双方可以经过协商终止贷款合同的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在保险范围内,则银行有权从保险理赔金中一次得到相应于未结本息的补偿。对因消费者的原因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致使银行未能得到全额补偿的,消费者仍负有付款的责任。 显然,作为商业公司,银行是不可能主动免除债务人还款义务的。那么,房贷险能否为地震受灾房屋买单呢?答案也是遗憾的。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于“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有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保险合同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保险公司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按揭贷款者可以通过增加保费等方式,同协商保险公司重新确定保险条款。可是,这对已经发生损失的房屋显然于事无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记者经查阅后发现,美国在1973年通过的《洪灾保护法案》就要求,在易受洪涝侵袭的地区,贷款机构发放的抵押贷款必须附有洪涝灾害损失保险;而日本在阪神大地震之后也出现了购买地震险的浪潮,房屋地震险的普及率由2.9%上升到了20%。由此大幅降低了因自然灾害造成抵押品灭失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目前,大部分银行明确表示,鉴于地震灾区的巨大损失,出于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银行短期内不会对逾期还款者罚息。对于未投保的受损房屋,预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出资帮助修复。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房屋按揭的历史还很短,期间遇大规模自然灾害的情况也很少,无论在法律制度和实际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后出现争议的可能性,还期待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


定居大合肥


这种情况属于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属于免责的条款,合同有效,还是有继续履行的。就像分期买的手机,手机没了也得还贷(举例不一定合适,就是说这个道理)。



大杨的地产生活圈


比如地震或者着火了毁了房子,房屋无法居住,但是你和银行的合同还在,你和银行只是借款合同,房子是抵押物,你不还银行的钱,银行是可以去法院告你的。还有好多客户还不上房贷,断贷了,银行把房子收回拍卖的价格不够你欠银行的钱,剩下的还需要你来偿还,总之一句话欠的钱早晚得还!


Ming先生lll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仔细看过贷款合同,里面有一条说明,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比如地震,洪水等等,贷款还是需要根据合同进行偿还,不会因为你的房子没了,就不要还贷款了,而且一但你不能按期偿还的话,征信首先会给你挂上,之后还会申请法院审理,所以房贷这个问题,千万不要逾期,别忘了,银行属于哪里,你可以尝试与其贷款银行沟通,申请暂缓还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呲牙][呲牙]


伊森326


房屋抵押贷款呢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通俗一点说,如果开发商还没交房,房屋在地震中受损或者灭失,坏账由开发商吃进,购房款或者定金等要退还给购房人。

如果已经交房了,那购房人自己吃进,房款没给足的继续给。


静吾人生


你要搞清楚一点,是银行把钱借给你,让你在开发商那买房,你欠银行的也只有钱,而不是房子,而你一旦还不上贷款,就会拿你值钱的东西抵押还贷给银行


难以猜到的结局


国家会帮你重建


混了30年


继续还贷款


www点卡姆


当然是继续还房贷,贷款办理完成之后,银行将贷款转账到开发商的账户上,此时你和开发商已经两清,你和银行属于借贷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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