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周王市場監管所督促藥品經營單位落實“發熱”類藥品購買實名登記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眼下是防疫的關鍵時期,為嚴格落實藥品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更加精準掌握感冒或發熱後未去醫療機構而選擇藥店購藥的人員信息,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周王市場監管所迅速反應,緊急部署落實,發揮零售藥店“哨點”作用,第一時間落實轄區內三個鄉鎮10家零售藥店做好“發熱”類藥品購買實名登記工作。

一是“線上線下”聯動。周王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組建轄區內10個藥店負責人加入“藥品經營單位工作群”,通過微信群發佈《關於藥品經營告誡書》,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商品和服務。禁止相關經營者從事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虛假宣傳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牟取暴利、誘騙消費者。

二是全面開展宣教。明確告知藥店自即日起,若有病人到店購買感冒、退燒類藥品的,務必持本人身份證購買。並按照“一測體溫,二詢問,三判斷,四處置”的流程做好信息採集工作。要求各藥店向購買藥品人員做好細心宣傳解釋工作,對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暫不銷售上述藥品。

三是嚴格督查落實。及時向藥品經營單位下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告知單》,督促藥品經營單位對進店顧客一律要求戴口罩、進門一律測體溫以及購買“發熱”類藥品登記情況進行督查,嚴格落實藥品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督促藥品經營單位在顯著位置張貼醒目的消毒提示,持續開展清潔、消毒工作,購買配備消毒用品,對營業場所、日常用品用具等進行清潔和消毒,對不具備通風和消毒殺菌條件的,暫停營業。

四是及時統計信息。督促藥品經營單位每天下午三點前及時上報《“發熱”類藥品購買實名登記表》,為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掌握市場疫情防控情況提供第一手資料,儘可能詳實地掌握髮熱、咳嗽、抗病毒類藥品的具體流向。謊報信息或不執行告知單內容,造成疫情傳染後果、妨害社會公共衛生安全,將由藥品經營單位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截至目前,周王所共出動執法人員56人次,開展聯合執法檢查8次,檢查藥品經營戶38戶次,下發《關於藥品經營告誡書》20餘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告知單》20餘份,張貼公告通知20餘份,發放防控知識宣傳單頁80餘份,轄區內10家零售藥店現已全部落實“發熱”類藥品購買實名登記工作。(通訊員 周王市場監管所 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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