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法院:抗疫期間,採取“非接觸法”成功執畢一起涉民生案件


2月19日,對劉某來說無疑是最為驚喜和開心的一天。

“人在家中坐,錢從卡上來!真的沒有想到,非常時期,足不出戶,我的賠償款這麼快就執行到位了,萬分感謝執行法官的辛勤付出……。”

194736.40執行款,對於一個農村家庭來說的的確確是一筆不小的數目。電話那頭劉某連聲道謝,喜悅的心情溢於言表。

事情源於2019年的一起勞動爭議糾紛。2017年11月18日,遵義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了“敖溪鎮2017年異地扶貧搬遷安置房”項目工程,同年4月1日起,劉某就到該工地從事木工工作,工資按每天220元計算支付。11月18日,劉某在高空作業中不慎摔倒受傷。住院期間,遵義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僅支付醫療費100498.83元。

2018年6月2日,劉某所受傷經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決定書認定:為工傷。隨後,遵義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勞動能力傷殘八級。2019年3月28日,餘慶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作出裁定:由遵義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劉某傷殘補助金、後續治療費等194736.40元。遵義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對此不服,遂向餘慶縣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後判決:由遵義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另行支付劉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工傷保險待遇共計194736.40元。

宣判後,遵義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9年8月23日,二審法院主持雙方當事人調解,並達成調解協議:由遵義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於2019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劉某傷殘補助金等工傷保險待遇共計194736.40元。

調解協議生效後,遵義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支付義務。2020年1月7日,劉某向餘慶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李法官,我的案件已經生效,但是對方一直不兌現,現在又是疫情期,我該如何申請執行?”劉某電話中焦急地詢問。

“你可以通過網上立案申請執行。”李法官耐心的積極向劉某宣傳推介立案流程。

由於正值疫情防控非常時期,面對來勢洶洶的“新冠”病毒和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劉某,如何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執行兩不誤,執行法官的確花了一番心思。

在執行階段,執行法官“隔空喊話”靈活運用電話通知執行,視頻交流訴求,短消、微信送達相關執行文書和確認身份信息等措施,降低正面交流和接觸風險。同時,依託信息技術,迅速查詢和足額扣劃了遵義某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餘慶縣支行賬戶上的存款。

為了儘量減少人員流動,減輕防控負擔,執行法官再次與劉某進行長達一個多小時的電話溝通交流、微信互動確認,將本應到法院辦理領款、結案手續的程序,通過網絡全部完成,並第一時間將執行款打入劉某提供的銀行卡。

該案的成功執行,展現了餘慶法院執行法官,在疫情防控攻堅克難的關鍵時期,“進退安危,不易其志”,勇於直視困難、負重前行的堅強意志,同時,也展示了執行法官在非常時期,採取非常之舉,善於執行、文明執行、智慧執行的愛民情節,很值得在今後的工作中學習、推廣和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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