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消息,這些地方的餐廳可開放堂食了

今天下午,省衛健委官方公眾平臺發佈了《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於印發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明示,對於分級為Ⅳ級防控區的縣(市、區),餐飲經營單位可以開放堂食服務。

通知稱,對於分級為Ⅲ級防控區的縣(市、區),餐飲經營單位限制堂食服務,對於分級為Ⅳ級防控區的縣(市、區),餐飲經營單位可以開放堂食服務。據悉此前,據《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33號),對省內各市、區實施分區分級防控。

此外,通知還要求對於可開放堂食的區域,當地餐飲企業需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並要求開放堂食的餐企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制定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經營防護方案和實際執行措施,並做好信息採集工作。在開工和復工前,需要準備充足的防護物資(至少儲備普通級別防護口罩、醫用酒精/消毒水、體溫計等),保障工作人員日常工作防護需求。停業後首次恢復堂食的餐飲單位需全面對營業場所、設備設施、餐用具等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洗消毒。

採寫:南都記者 黃芳芳

官方消息,这些地方的餐厅可开放堂食了

附件

廣東省餐飲服務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一、總則

(一)本指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用於指導餐飲經營單位在疫情期間逐步恢復堂食服務,加強人員管理、經營管理等各項防控措施,保障餐飲服務業復工復產員工安全及公眾用餐安全。

(二)本指引適用於提供堂食服務的餐飲經營單位。

(三)本指引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疫情防控組發佈。

二、制定依據

《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33號)《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

三、基本要求

(一)嚴格遵循《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粵防疫指辦明電〔2020〕33號)關於分區分級防控工作要求,對於分級為Ⅲ級防控區的縣(市、區),餐飲經營單位限制堂食服務,對於分級為Ⅳ級防控區的縣(市、區),餐飲經營單位可以開放堂食服務。

(二)餐飲企業需具有合法經營資格。

(三)餐飲企業需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制定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經營防護方案和實際執行措施,並做好信息採集工作。

(四)餐飲企業需具有防護物資儲備能力,在開工和復工前,需要準備充足的防護物資(至少儲備普通級別防護口罩、醫用酒精/消毒水、體溫計等),保障工作人員日常工作防護需求。

(五)停業後首次恢復堂食的餐飲單位需全面對營業場所、設備設施、餐用具等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洗消毒。

四、從業人員管理

(一)嚴格按照《機關、企業及工廠節後復工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粵衛疾控函〔2020〕14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要求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公眾防護指南》等防控要求,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壓實防控責任,嚴格管理從業人員,杜絕從業人員帶病上崗。

(二)各餐飲經營單位對員工的健康管理負主體責任,員工要如實告知旅居史。餐飲經營單位要設立健康管理員,負責收集單位員工健康狀況,按要求向有關部門報告員工健康狀況。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返粵員工健康信息登記和管理工作,對疫情高發地來粵工作人員必須進行14天隔離觀察後才能上崗。

(三)每日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和體溫監測,體溫超過37.3℃或出現有發熱、乏力、乾咳及胸悶等症狀的員工不得上崗。

(四)強化企業內部員工衛生防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工作人員的自我衛生管理能力。要配備完好的洗手設施及快速手消毒劑、皂液等衛生用品,從業人員製備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後、餐前便後、接觸垃圾後,要用流動水和皂液採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時間不少於15秒。從業人員應配戴口罩上崗。

(五)若單位出現新冠肺炎疑似或確診病例,應配合疾控機構做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與管理,並做好終末消毒。

五、用餐人員管理

(一)用餐人員進入餐飲經營單位前必須測量體溫,體溫超過37.3℃或出現有發熱、乾咳、打噴嚏等症狀的,一律不允許進入餐飲場所,一旦發現應立即登記造冊並及時向當地社區衛生中心報告,並提醒其及時就診。

(二)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飲服務企業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應通過採取減少桌椅擺放、隔桌安排就餐,快餐店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以加大就餐者之間的距離。

(三)有條件的餐飲經營單位要制定用餐人員可追溯制度,每桌登記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六、場所清潔消毒

(一)食品加工製作要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確保餐具嚴格清洗消毒後使用,餐具的清洗消毒參照《推薦的餐具清洗消毒方法》。

(二)每天對就餐場地、保潔設施、人員通道、電梯間等場所設施進行消毒保潔。

(三)加強餐廳內部洗手間消毒工作,日常運營期間每2小時要對洗手間內所有便器潔具、各類扶手和把手、觸摸式沖水按鈕、洗手檯和水龍頭等重點部位進行消毒一次,做好相關消毒記錄並每日公示消毒情況。洗手間內要備齊洗手液、手紙等便民服務用品,要確保洗手設備正常運行,同時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可加裝排氣設備,強制排氣。

(四)保持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的空氣流通,定期對空氣過濾裝置進行清潔消毒。

七、原材料採購驗收、加工管理

(一)堅決禁止購買、屠宰、儲存、加工、烹飪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

(二)不得采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

(三)對每天送貨原材料做好索證索票工作,提倡無接觸收貨。

八、設備管理

(一)空調管理。

餐飲企業要嚴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系統管理指引》要求,進行有關空調通風系統日常運營管理,要制定疫情期間通風系統和空調的檢查、清潔、測試和維護計劃,要根據空調使用要求和疫情應對,增加過濾器的清潔消毒和更換頻次。同時儘量保持室內通風,定期開門、開窗。

(二)電梯管理。

1.電梯在保證安全運行的同時,應增加消毒的頻次。

2.應在電梯間張貼提示語,提醒在電梯間戴口罩並避免交談。

3.經營單位酌情限制乘坐電梯的人數,減少接觸傳染。

(三)冷凍冷藏和保鮮設備管理。

1.對冷凍冷藏和保鮮設備進行全面維護保養和全面的清潔衛生。

2.食品原材料堅持覆蓋保鮮膜或加蓋再進行儲存,防止交叉汙染。

九、供餐服務要求

(一)具有安全合規的食品加工場所,定時對食品加工場所進行衛生清理,並保證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觸餐具、食材和菜品。

(二)食品加工製作要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規定。

(三)在用餐場所的顯示屏顯示或明顯位置張貼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識海報,告知進店顧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關事項,如張貼禁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的指示牌等。

(四)每桌客人就餐完畢離開後需對桌椅進行清洗消毒。

(五)給予每桌客人提供雙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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