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士必看!關於離婚的九大常見法律誤區,不要踩雷


已婚人士必看!關於離婚的九大常見法律誤區,不要踩雷

在律師事務所的日常工作中,離婚案件的委託和諮詢是比較常見的業務之一。在面對客戶的諮詢過程中,我們也時常會被客戶缺乏基本法律常識的問題問得很無奈,通過長期與各種離婚案件客戶的接觸,我們總結出九大關於離婚最常見的法律誤區,現在整理出來供大家參考,也希望大家多瞭解此類知識,在離婚案件中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strong>1、分居兩年就可自動離婚?

錯誤。在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只有到民政局登記離婚和到法院訴訟離婚兩種,不存在自動離婚一說。前者需要雙方自願簽訂離婚協議之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證,後者是在雙方協議離婚不成的情況下一方起訴至法院請求處理。“分居兩年可離婚”,實際意思是“分居兩年”是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條件之一,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可以判決離婚,而不是可以“自動離婚”。另外,如何證明分居滿兩年也是一個問題,單純說已分居是萬萬不行的,還需要提交租房合同、分居協議等書面材料,以及證人證言等等。

<strong>2、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就不會判離?

錯誤。法院對於離婚案件是否判離,並不是取決於當事人的態度,而是取決於證據是否能證實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如何能證實感情破裂?法律規定了以下幾種情形: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②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另外,一方被判刑、有婚外情、同性戀也是法院判決離婚考慮的因素。所以說,法院判決離婚不是一方說不想離就不能離的,關鍵在於提起離婚訴訟一方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實雙方感情破裂。

<strong>3、先提出離婚的一方會吃虧,要賠償對方?

錯誤。很多客戶特別是思想較為保守的女性客戶會認為自己先提出離婚本身就理虧,而男方也常以此為理由要求女方支付大筆賠償金才肯協議離婚。這種想法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婚姻雙方本身就是平等的,感情破裂到離婚是萬不得已的結果,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往往是由於對方的過錯忍無可忍而為之,根本不需要賠償對方。遇到這種情況,應該直接拒絕對方的無理要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最大限度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strong>4、找到對方出軌的證據,就能讓法院判決離婚?

錯誤。一般來說,婚姻關係中一方出軌,包括三種情形:第一,普通的婚外情如婚外性行為、婚外戀等;第二,與他人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也就是“同居”;第三,重婚。在法律規定的離婚的法定理由中,關於出軌的只有在對方有重婚和同居的情形下,法院才會支持離婚的請求,而像一般的婚外情如婚外性行為、婚外戀等,由於沒有達到同居或重婚的程度,在沒有其他法定理由的情形下,法院一般不會以此判決離婚。在大部分涉及婚外情的離婚案件中,無過錯方一般只能證實對方存在婚外情行為而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對方與他人同居或重婚,往往並不能打動法官,達到判決離婚的目的。

<strong>5、證明對方有出軌,就能讓對方淨身出戶或讓自己分到大部分財產?

錯誤。受電視劇影響,很多客戶會認為只要證明到對方出軌,就能讓其淨身出戶或者讓自己分到大部分財產,這種想法也是錯誤的。根據我國法律,是否出軌與離婚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並沒有必然的聯繫。也就是說,即使取得對方婚外情的證據,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也不大。 通常情形下,夫妻離婚時候,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總原則是均等分割原則,兼顧照顧婦女兒童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和生活困難的一方的原則。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無過錯方適當多分),但是並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一般不可能判決出軌方淨身出戶或無過錯方得到大部分財產。

<strong>6、只要簽了離婚協議,到哪裡都要遵守?

錯誤。離婚協議生效的前提是辦理了合法有效的離婚手續。雙方已經簽好的離婚協議,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一方反悔的,就等於廢紙一張。如果因為離婚糾紛起訴至法院,法院審理時候,也不會根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來確定撫養權的歸屬和財產的分割,最多隻是予以適當參考,因為簽署離婚協議時雙方可能基於各種理由做出妥協和讓步,是在特定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並不代表其在離婚訴訟這一時間段中的真實想法。是否判決離婚、決定孩子歸誰撫養和財產的分割具體如何,需要根據訴訟中證據的情況和雙方的訴求進行確定。

<strong>7、婚後男方賺錢養家,女方在家全職帶小孩沒有收入,離婚時女方無法分到財產?

錯誤。很多女性客戶經常會問到一個十分擔憂的問題:婚後在家做全職太太沒有任何收入,家庭開支都是丈夫賺取,離婚時是否分不到任何財產?我想說這種擔憂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根據我國法律,在沒有書面財產約定的情況下,一般來說,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不論任何一方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等,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都需要進行平均分割。在婚姻關係中,對家庭的貢獻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賺取金錢和管理家務對於一個家庭的價值是同等的,只要是婚後兩個人獲得的財產,一般都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strong>8、未婚生小孩後分手,小孩撫養權就屬於男方?

錯誤。我國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責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在沒有領證的情況下生小孩後分手,雙方應當協商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和撫養費的支付,如果協商不一致,只能到法院起訴要求確認撫養權和撫養費的問題。在實踐中,常有未婚母親迫於壓力在未確認撫養權和撫養費的情況下被男方要求直接離開,遇到這種情況,應當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撫養權時,則應當通過去法院起訴的方法盡力爭取(孩子越小對女方越有利),並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不需要撫養權時,應當用書面協議確認撫養權的歸屬和撫養費的支付等問題,以免後顧之憂。

<strong>9、起訴離婚時可要求對方付“青春損失費”?

錯誤。法律上並沒有“青春損失費”一說,起訴離婚時,通常只有以下幾種情況過錯方才需要賠償無過錯方:①重婚,②與他人同居,③實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對方有以上四種情形之一或以上的,就可以要求賠償,如果沒有以上情形,是不可以直接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支付“青春損失費”的。但是,“青春損失費”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經協商約定,憑藉該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之後,如果具有支付“青春損失費”義務的一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另一方可依該協議起訴至法院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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