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懷集縣一名拒不接受防疫檢查、衝卡的男子被派出所責令到測溫點“執勤”,懲罰與教育相結合,收效明顯!
2月11日晚上9時許,在懷城高鳳坡頂測溫點有一輛車牌為粵HHD9XX車輛沒有放行條,人員不配合測溫,衝卡離開。城南派出所接到警情後,快速查明衝卡人是梁X枝(30歲,坳仔人)。懾於公安機關強大的聲威,15日,梁X枝主動到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的行為,還寫下了“保證書”。鑑於梁某主動投案並交代問題,態度良好,派出所對其作出警告處理,並勒令其15日到高鳳測溫點參與工作。
圖1、2:梁某枝在測溫點工作(右)
出乎民警和測溫點工作人員意料的是,梁X枝在測溫點工作十分勤快,半天下來,儼然換了個人。
城南派出所所長廖光輝表示:對於這樣一個投案自首的人,我們想嘗試通過教育懲罰相結合的方式來教育轉化。希望違法者親身體驗測溫點的工作;一來看到絕大多數人自覺遵守規定,對其是示範引導;萬一遇到極個別人不遵守的,他以“工作人員”面對,換位思考,以反思當初的違法行為。
梁X枝表示:“起初覺得被罰不好意思,參與指引交通和測溫後,對之前的行為很內疚,每個人都應該為防控出點力的,都是為了大家健康。”(陳雄、黃兆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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