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应对疫情防控,社保、医保、公积金政策将有重大变化

2月2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

国家医保局已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提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确保待遇支付的前提下,由省政府决定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时间从2月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

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可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

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接受隔离或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聚焦医保: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专门的保障政策,确保就诊患者费用没有顾虑,确保救治医疗机构不因费用而影响救治。同时,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三免”措施,免除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的限制,优化经办机构管理服务、优先预拨医保专项资金等一系列措施,有力支持了抗击疫情的阻击战。

为应对疫情,医保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确保待遇、确保救治的措施,包括有针对性地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和用药量的限制以后,是否会对医保基金带来很大影响。

陈金甫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对医保基金支出的影响是有限的。用于支付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救治的费用确实很大,但主要集中在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且由医保基金和政府公共财政共同承担。此外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全国诊疗服务有所萎缩,医疗费用也相应下降,基金支出会有一定的减缓。

陈金甫进一步指出,从总体看,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措施,也能够确保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据初步测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有利于支持企业的复工和减轻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

陈金甫表示,2019年职工医保基金当期收入9000多亿元,支出7000多亿元,当期结余2000多亿元,截至2019年年底,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13000多亿元,可支付月数超过22个月。从统筹地区看,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6个月以上的地区占到全国的86%;实行最长不超过5个月的减半征收单位缴费,是可以做到的;其他地区可因地制宜,采取缓缴等特殊措施,对基金不会有大影响。

审核:陈会扬 曹政 闫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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