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到60週歲,剛領一個月工資就死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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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對退休後生活質量的保障,是福利政策。繳納的時候,除個人承擔部分,還有國家補貼部分,“五險一金”個人和單位承擔比例都不一樣,但總體來講個人繳納的少,單位承擔的多的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20%,個人繳納8%;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9%,個人繳納2%;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5%,個人繳納0.5%;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都是一樣的。在社保費用繳納方面,個人是佔便宜的。

退休後,活得時間越長,領的越多,個人賺的越多,你要活過七八十歲,基本上從退休後15年起,後面的就是純賺了。社保費用根據物價指數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年年都在上漲。國家充分考慮了職工退休後現實生活的需要,這方面也是個人在佔便宜。

當然,天有不測之風雲,雖然平均壽命不斷提高,但具體到個人身上,也會有長有短。如果退休後沒幾年,甚至沒幾個月,不幸死亡,是不是以前繳的社保就虧了呢?不是的。社保餘額是可以繼承的,《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個人死亡後,個人賬戶餘額是可以繼承的”。也就是在職時個人繳納的部分,沒有領完之前死亡的,剩下多少繼承人可以繼承多少。假設個人賬戶餘額是10萬元,按比例已經領取了2萬元後死亡的,剩下的8萬元可以由繼承人一次性全部領取。繼承時,只能是個人繳納部分,單位繳納部分不在領取範圍。

除此而外,死亡退休職工還可以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喪葬費一般是兩三千塊錢,經濟發達地區和一二線城市略高。撫卹金是以職工月工資為基數起算,按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月工資計算,發放20個月左右的數額。


職言管語


這是很不幸的事情,家人記得要去申請領取3筆錢。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交社保到60歲,退休後剛領一個月養老金就去世了,人生悲催事莫過於此。

逝者安息,但家人還要處理好後事,對於家人來說,除了節哀之外,還要記得去領取養老金個人賬戶餘額,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這三筆錢。

一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來源其實分為兩個賬戶,一是統籌賬戶,二是個人賬戶。

統籌賬戶養老金無法繼承,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餘額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這筆錢在退休人員去世後,會一次性支付給死者生前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

比如說你個人賬戶有6萬元,那麼領取1個月後(60000÷139個月=431元)可能只剩下59569元,這些都是可以繼承的。

二是喪葬補助金,這筆錢是家人辦理喪事而給予的補助。

對於喪葬補助金,各地標準其實並不統一。有的地方是一筆固定數額,比如北京的喪葬補助金標準是一次性5000元。

有的地方是發放養老金的一定倍數,有的地方是發放一定倍數的社會平均工資,不一而足。

三是撫卹金,這個標準各地也是不一樣的。

有的是地方發放一定倍數的當地平均工資,有的地方發放一定倍數的養老金。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這些錢最好在退休人員死亡後60天內,向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申請。

提交材料也需要注意,一般要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死亡職工的死亡證明、與死亡職工的關係證明,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更多社保問題,關注思之想之。


思之想之


謝題主!

很抱歉,對於你的不幸,深感不安,剛剛才領到一個月的退休工資,人確不幸己故,對於你的情況,只能作簡單說明。

死者己經過去,活著人還是要堅持的活下來,對於死者的補償金是怎麼計算的,這裡可以告訴你,本人的個人帳戶餘額要一次結清,還有喪葬費3000≈5000,還有12個月的平均工資,當然我講的不是全國統一標準,只裡還有各省的具體情況而定。

有關領取方式,可評火化證明,戶藉註銷證明本人的身份證,一齊送到社保中心辦事機構進行審核,最後按照當地的死亡補償標準給予發放!基本就只麼個情況,供參考!


顧雲孫


人退休後,下一個面臨的重要問題就是死亡。

有的人可能忙活了一輩子,剛剛領取退休待遇就死亡了。那麼,交的這一輩子社保,會有什麼待遇呢?難道就白白浪費了嗎?

這倒不會,我們國家的養老保險包含了統籌賬戶部分和個人賬戶部分兩大塊。

個人賬戶部分雖然是記賬制,但是名義上屬於個人,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死亡後,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退休職工的個人賬戶,實際上等於個人賬戶餘額扣除每月支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後,剩餘的錢數。

比如我們退休時個人賬戶有5萬元,60歲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我們計算養老金待遇時,5萬除以139等於360元左右。我們領取一個月個人賬戶餘額就剩餘了49640元。職工領取一個月就去世,剩餘的這一部分就可以繼承。

個人賬戶養老金實際上是社保繳費的一部分。

如果我們在企業工作,企業會按照13%到20%的比例繳納統籌養老保險。具體繳費比例根據各地政策確定。

個人繳納的部分都會進入個人賬戶。這樣形式上個人不會虧本。

但是我們國家允許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員,通過自己承擔企業和個人部分的方式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多地的交費比例都是20%,當然也有例外,比如上海市是28%。

而記入個人賬戶的比例只有8%,按照20%比例繳費的話,相當於有60%不會返還。

這確實是一個問題。不過好在退休職工非因公死亡之後,還會享受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等待遇。

具體的標準,各地並不相同。喪葬費,山東省只有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天津、上海是兩個月的本人基本養老金,廣東、遼寧是三個月的本人養老金。寧夏自治區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除此之外,撫卹金的標準也相差很大。寧夏自治區高達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山東省只有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北京市是20個月的最低工資標準。有的地區是根據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只有一位遺屬支付六個月基本養老金的撫卹金,兩位遺屬九個月,三位及以上遺屬12個月。

以山東省青島市為例,職工去世後,會得到1000元的喪葬費加上53090元的一次性撫卹金。再加上個人賬戶費用,一般也能拿到9萬元左右。

由於過去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比較低,如果不考慮利息的情況下,本金是基本上都拿回來了。

因此,企業職工繳納保險是不會虧本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保險是有一定風險的,當然誰也不會說剛退休就去世,人均壽命畢竟在75歲以上了,所以90%的人都會佔便宜的。

如果,我們不想虧本,那怎麼辦呢?那麼就得犧牲點養老金待遇,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交納的錢數,全部存入個人賬戶,這樣就不會虧本了。可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低一些,萬一我們活到100歲,跟職工養老保險相比,可就虧大了。所以,高收益與高風險並存,自己靈活可以選擇。

但是千萬不要什麼保險都不參加,僅憑自己養老的話,風險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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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保的人員,退休後死亡的,可發給喪葬費和撫慰金,個人賬戶餘額部分,沒有領完的可以一次性發給法定的繼承人。總體上講,退休人員死亡後,有三筆錢可以領取。

第一,喪葬費。

喪葬費的標準全國不統一。有的地方是按照當地社平工資標準來處理,有的是一次性給予4000元左右,有的按照死者身前的退休金標準給予三個月左右,具體標準,要諮詢當地社保部門,按照當地的規定辦理領取手續。

第二,撫慰金。

這是退休人員死亡後,對退休人員家屬進行精神撫慰的費用,這個各地的規定也是不統一的。其發放的金額還要根據繼承人的數量、年齡等來綜合考慮,一般情況下,是按照十二個月左右的標準來發放,當地的具體標準還是需要諮詢當地社保部門,現在你只需知道有這一筆費用需要去辦理就行了。

第三,個人賬戶未領完的部分。

由於退休人員在核算退休金時,是按照當時的社平工資、繳費金額、繳費年限來確定退休待遇的。在繳納養老保險時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退休時除了社平工資外,個人賬戶資金的多少,是影響退休金高低的最重要因素。男性滿60歲辦理退休,其個人賬戶的資金是按照個人賬戶總額除以139個月來計算的,對於個人賬戶裡的資金沒有領完的,死亡後可以由法定的繼承人繼承。

總之,退休人員死亡後,有喪葬費、撫慰金、個人賬戶剩餘資金等三筆費用可以領取,在退休者死亡後,家屬可憑有關的資料到退休人員所在的退休地的社保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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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問我交保險合不合適,我常回答的一句話是:“合不合適取決於你活多長,如果你活到八九十歲,怎麼算都合適。”

因為我們的養老保險金兩部分:一部分是計入社會統籌,一部分計入個人賬戶。

社會統籌就是進入社會管理機構統籌使用支配。社交統籌資金管理是這樣的:

一、交滿15年才能享受待遇。

無論你是企業還是個人所交的社會養老金都有一部分進入社會統籌。一般自由者繳費基數8%記入個人賬戶。只有交滿15年才能享受待遇,如果你沒有交滿15年意外死亡的話,統籌金充公。


二,退休後國家補貼支付基礎養老金的義務。

所謂統籌當然是統一調度支配了。也就是說,如果你活著,無論你活多大國家都不貼支付給基礎養老金而你,而你退休後只活了一個月就死亡,對不起,統籌部分統統充公。補貼給那些壽命長的人。

個人賬戶部分,當然是個人所有,如果退休後沒有領完,可以繼承。

個人賬戶的資金能有多少呢?個體勞動者繳費=核定的基數×18%。個體勞動者可以自由選擇繳費基數的60%至3%倍。如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000元,交60%檔,個人賬戶月繳費為3000元×60%×8%=144元。144元計入個人賬戶部分,因為社會平均工資是變化的,所以每年計入個人賬戶的資金也是有變動的。

累計個人賬戶資金減去已領部分,剩餘部分一次性返還給繼承者。


按《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養老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撫卹金。

一般的喪葬補助費和撫卹金分三部分:

一、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三個月的標準發放。

二、一次性撫卹金。死亡當月工資10個月至20個月發放。

三、遺屬生活補助費。由遺屬共同享受,不得超過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喪葬費和撫卹金,各地政策差別很大,不是每一項各地都有的,如我們當地開1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3496元×13=45448元。

帶齊相關證件當地社保領取個人賬戶未領完部分加上喪葬撫卹金,辦理相關手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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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瞭解到交了社保到60週歲,剛領一個月工資不幸去世可以領5到7萬左右吧,具體各地的標準不一樣,繳費的多少有關係,不能一概而論。這個錢是由三部分組成的,第一部分是您的親屬在世時候繳納社保的個人部分,這個可以完全領取的。第二部分是遺屬補貼,這個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遺屬補貼多一些,最好的單位家屬可以領取40%的退休金每個月)。第三部分是一次性的喪葬補貼,3000到5000不等,對於不幸失去親人的家庭是一個安慰吧。老王建議是提前問好社保部門和原單位,做好社保停止領取的證明和死亡證明,憑藉有效證件去幾個不同的地方領取家屬補貼。

老王瞭解到家屬的補貼國家雖然沒有出臺統一的政策,但是是有法規規定的,保證社保群體的利益。其依據是《社會保險法》和《繼承法》的規定,對於阻撓領取相關待遇的行為是違法的。老王瞭解到社保在繳納的時候一般按照個人8%,公司20%的標準繳納的。自己繳納的8%這部分在親人去世後可以完全繼承的,但是單位繳納的20%部分屬於統籌資金無法繼承的。這一塊的錢假如您的社保賬戶餘額有7萬元左右,您大概只能領其中的35%左右,也就是2萬元左右的。其他的錢屬於統籌賬戶,根據相關規定是無法領取的。

其餘的兩個錢遺屬補貼的波動性比較大,有些地方一次性補給18個月的指數化平均工資,也有一些地方是15個月或者20個月,這個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這個錢是比較實在的,假如平均工資是2000,15個月算也就是30000.而有些福利好的單位甚至直接讓家屬領取40%左右的退休金每月,這樣對於家屬的養老是由很大的幫助的。最好一個喪葬費比較簡單,等親人去世後1到2月內準備好材料去相關部門申請即可,正常情況下10到15個工作日就會拿到錢。希望活著的親人們能夠堅強,多活幾年是對家人最好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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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社保到60週歲,剛領一個月的工資就死了怎麼辦?

看來這是個參加靈活就業社保的人員。說句內心話,參加了社保繳費,好不容易熬到了退休年齡,就好像一個在沙漠中跋涉了N多天終於看到了綠洲的人一樣,剛好有一種欣喜若狂的感覺,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剛領了一個月的退休金人就死了,這確實是一件很讓人難以接受並痛心疾首的事情。

唉,真的是世事難料,生命脆弱啊!然而,逝者巳去,生者堅強。請家人節哀!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繼承法》的規定,當參保人退休後非因工或因病去世後,除了可以按規定繼承死者個人養老金賬戶內的全部餘額外,還可以領取到喪葬憮恤補助金。

雖然這一塊沒有國家統一標準,但各地都出臺了相關的政策。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因病死亡後大致可以領取到下面幾筆錢:

1、3000元的喪葬費;

2、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標準8個月的一次憮恤補助金;

3、其個人養老金賬戶內剩下的全部餘額.作為遺產,可以繼承。

喪葬憮恤補助金領取流程:

當參保退休人員因病死亡後,其親屬(合法繼承人)要在1~2個月內帶著死者的死亡通知書、火化證、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以及報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戶口本等材料到當地社保部門報告。

社保部門接到報告後,會先辦理一個養老金停發手續,然後按程序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對喪葬憮恤補助金進行核算、對死者個人養老金賬戶內的餘額進行結算。如果一切順利,可以在10~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所有手續,然後通知死者親屬前來辦理喪葬憮恤補助金領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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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想活的久一點,但這一切都是天命,我們只能接受,交了社保到60週歲,剛領一個月工資就死了怎麼辦?


想必題主問的是人走了,交了那麼多年的社保怎麼辦吧,下面小編說說自己的看法:


我們每個人的社保賬戶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個人賬戶,一個是統籌賬戶。



上班族都知道,公司每個月都會從我們的工資里扣除一部分,給我們交社保,這個扣除的資金進的就是我們社保賬戶中的個人賬戶,而公司自己也會額外交一部分資金到我們的社保賬戶中,這一部分進的是我們社保賬戶中的統籌賬戶。


一般企業會按照13%到20%的比例繳納統籌養老保險,具體繳費比例根據各地政策確定。


那麼,回到問題,人走了,我們社保賬戶中的錢怎麼辦呢?


人走了,我們社保賬戶中自己從工資扣的那塊資金是可以拿回來的,但是公司幫我們繳納進入統籌賬戶中的資金是無法拿回來的,而被國家沒收,留給其他有需要的人。


怎麼說呢,雖然公司幫交的錢拿不回來,但是自己交的算是拿回來了,也不是白交,不虧。所以說,社保還是值得交的,身體也是要保重的,爭取活到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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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保的人員,退休後死亡的,可發給喪葬費和撫慰金,個人賬戶餘額部分,沒有領完的可以一次性發給法定的繼承人。總體上講,退休人員死亡後,有三筆錢可以領取。

第一,喪葬費。

喪葬費的標準全國不統一。有的地方是按照當地社平工資標準來處理,有的是一次性給予4000元左右,有的按照死者身前的退休金標準給予三個月左右,具體標準,要諮詢當地社保部門,按照當地的規定辦理領取手續。

第二,撫慰金。

這是退休人員死亡後,對退休人員家屬進行精神撫慰的費用,這個各地的規定也是不統一的。其發放的金額還要根據繼承人的數量、年齡等來綜合考慮,一般情況下,是按照十二個月左右的標準來發放,當地的具體標準還是需要諮詢當地社保部門,現在你只需知道有這一筆費用需要去辦理就行了。

第三,個人賬戶未領完的部分。

由於退休人員在核算退休金時,是按照當時的社平工資、繳費金額、繳費年限來確定退休待遇的。在繳納養老保險時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退休時除了社平工資外,個人賬戶資金的多少,是影響退休金高低的最重要因素。男性滿60歲辦理退休,其個人賬戶的資金是按照個人賬戶總額除以139個月來計算的,對於個人賬戶裡的資金沒有領完的,死亡後可以由法定的繼承人繼承。

總之,退休人員死亡後,有喪葬費、撫慰金、個人賬戶剩餘資金等三筆費用可以領取,在退休者死亡後,家屬可憑有關的資料到退休人員所在的退休地的社保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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