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大病救助政策與辦理


農村大病救助政策與辦理

【導讀】農村大病醫療救助是指依託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臺,為困難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範的一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

農村大病救助政策與辦理

農村大病救助對象和標準政策

(一)所有參加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及隨參合父母享受新農合醫療待遇的新生兒,凡符合下列三個條件之一的,列入農村大病醫療救助範圍: 1、參合農村居民第一診斷或主要診斷患有兒童白血病(0-14週歲)、兒童先天性心臟病(0-14週歲)、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顎裂、BH4缺乏症、危重孕產婦等22類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門診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報銷後,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內個人自負費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計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範圍外個人自負費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計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除上述22類重大疾病外,參合農村居民當年度住院和大病門診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報銷後,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內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2萬元以上(含2萬元)部分和政策範圍外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4萬元以上(含4萬元)部分。 3、對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外費用規定其佔醫療總費用比例上限,一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10%(含10%,下同)、二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20%、市級及市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為30%,高於上限的範圍外費用不予救助。

(二)對下列情形,不列入農村大病醫療救助範圍: 1、未經批准到本市區域外或者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 2、應由政府另行安排專項資金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預防接種、婚前醫學檢查、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等)範圍內發生的醫藥費用: 3、美容、減肥、陪護等發生的非疾病診療所需費用: 4、因工傷事故、醫療事故、交通事故、打架鬥毆等有明顯責任方造成的,因酒後駕車、無照無證駕駛、偷盜搶劫等違法違章造成自身傷害的,因自殘、自殺、吸毒等造成自身傷害的: 5、流產、墮胎及採取其他計劃生育措施所發生的費用。

(三)農村大病醫療救助標準。 1、患22類重大疾病的參合農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門診納入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內的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超過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給予救助: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外費用年度累計超過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給予救助。 2、除患22類重大疾病外的參合農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門診納入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內的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超過2萬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給予救助: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外費用年度累計超過4萬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給予救助。 3、農村大病醫療救助費用和救助金額累計時間按自然年度計算,年度救助額封頂線10萬元。

(四)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執行時間。 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2012年7月1日至本意見施行前,以及持續住院至2012年7月1日後出院發生的屬於大病救助範圍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相關證明,參合農村居民回參合地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辦理。

農村大病救助如何辦理

(一)辦理條件 1、農村五保對象; 2、城鎮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來源、無法定贍(撫)扶養人的人員(簡稱城鎮“三無人員”); 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4、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 5、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卹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 6、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 7、城鄉低收入家庭成員。

(二)辦理資料 1、醫療救助申請書; 2、戶口簿、申請救助人身份證; 3、農村(城鎮)低保證複印件; 4、申請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證明、轉院證明; 5、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原件; 6、醫療診斷書、病歷複印件; 7、優撫對象證明材料或者傷殘軍人證複印件。

(三)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到村(社區)申領《大病救助審批表》; 2、參保人填寫《大病救助審批表》,同時附上住院發票、出院小結等原件材料。每一筆住院費用只能用於一次救助申請; 3、參保人將《大病救助審批表》、住院發票、出院小結等材料送村(社區)核實並簽署意見; 4、村(社區)報送鎮(街道)核實並簽署意見; 5、鎮(街道)送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經調查、審核、集體討論,初步擬定救助對象名單; 6、對擬救助對象的有關情況向所在村(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7、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根據公示結果,決定救助對象名單,並通過鎮(街道)發放救助款。 需要注意的是! 大病救助的核批時間一般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兩次。

【相關問題】

一、農村大病救助報銷比例是多少? 【答】據悉,新農合在限定費用的基礎上,將重大疾病的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70%。對於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即貧困人群,由民政部再給予補償20%,二者相加可以到90%。另外,除患22類重大疾病外的參合農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門診納入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內的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超過2萬元以上部分,按60% 比例給予救助;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外費用年度累計超過4萬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給予救助。

二、新農合二次報銷和大病救助一樣嗎? 【答】不一樣。 (1)新農合二次報銷又稱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參合農民不需要再交一分錢,當年按照每人每年15元標準從新農合資金結餘中劃撥大病保險基金。 農民一旦犯了大病,將在享受新農合報銷基礎上,對自付費用1萬元以上的合規費用還可享受不低於50%的二次報銷。 (2)大病醫療救助:是指依託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平臺,資金投入穩定、服務平臺共用、信息資源共享、結算支付同步、管理運行規範、救助效果明顯、能夠為困難群眾提供快捷服務、覆蓋城鄉科學規範的一種新型醫療救助制度。

三、民政局的大病救助一年只能申報一次嗎?隨時可以遞交申請嗎? 【答】申報次數以及時間並無限制性規定,凡符合條件的,隨時可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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