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夥做生意未盈利,準備交租了,其中一人退出,兩人交租繼續做,要是再有一人拿回自己的投入資金可以嗎?

請問哪裡領5毛


不可以,這又不是小孩子過家!

這個我聽過課程,這三個人當初有協定嗎?

老師的建議: 出錢前定下協議,同樣的5萬,但總要有個人股份多一些,比如特別擅長技術的、擅長營銷的人,這是為了遇到關鍵時刻有人說了算、有人拍板,不要遇到不能決定的事三個人吵架傷感情,問題還處理不好。

其次,如果虧損,有人要退出,則公司、股份、本金和這個要退出的人今後沒有任何關係,但必須和另外兩人簽署新協議,退出的人以一元錢把股份轉讓給另外兩個人——這是為了不留麻煩,免得以後兩人賺錢了,第一個要退出的人來要求分錢——在商言商,大家都是成年人!

第二個要走的人同樣步驟!

第三 當初簽約時是怎麼定的,如果沒有像上面的內容約束——人情社會,結合實際情況,共同商量。

以上供大家參考!


2020籌策制勝


合夥的時候,要寫清楚,期限幾年,中途退出1元轉讓股東,然後退出。我當初也是的,我和我大哥,三哥,還有我外甥一起註冊了一個公司。我跟我大哥佔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我三哥和我外甥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做了一個多月了,虧本十幾萬。我大哥要求退股份,我外甥跟我三哥沒有說話,我同意了。投資多少錢退給他,還給他工資。但是是我大嫂做財務,我外甥和三哥都把錢走了,還把公章全部拿走了。我那個急呀,剛好,我接到了一個大訂單能賺20多萬。他們聽說了,又要回來入股。我氣的不同意。我說,你們要做我讓給你們做,我接的訂單也給你們做。我不做了。你們不做,就把公章拿回來。我大哥拿走的,不讓他入股就不給我公章。我說好讓你入股,他把公章拿回來了,我大嫂當時是法人代表。大嫂把法人代表轉給我老婆了。我一直沒有讓他入股。公司一直做到現在都挺好的。他們這樣的人跟本做不了生意。做生意,信用比錢重要


紡織人的夢想


我有一朋友,97年仨人合夥租了繅絲廠廠房辦廠。

3年後,租賃的廠房要出售。三個人與政府洽商,搬遷、停工的損失問題、設備處置問題,後來,政府安排繭站庫房給他們繼續辦廠,並且完善了產權、土地證。其中一個股東準備去大公司當總經理,退股了。另外一個股東,覺得辦廠太辛苦,還不如去當技術總管,也退股了。

這個時候,資金特別緊張,用廠房、設備抵押貸款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運轉了10年後,償清了債務。朋友也覺得辛苦,把廠房出租給別人,收租金過日子。

政府開始拍賣土地,此廠房也納入拆遷範圍。

政府最終出價738萬元補償。

朋友女兒在上海工作,認為補償款太少,但朋友還是簽字拿到了補償款,去石窟門買了一套房子。2017年,房價翻番。

昔日的股東,看到了鉅額拆遷款,非常後悔當初退股。

朋友告訴我,辦廠沒有賺到多少錢,改革紅利、拆遷紅利享受到了。

三個人合夥做生意,開始是虧了一點,隨著股東減少才逐漸贏利。合作要看項目,股東多了並未好事。當他獨股經營時,反而更用心,決策也快速。



顧小兵1


你好!你這又是一種典型的無約定式合夥做生意的案例!三個好朋友,煮酒論英雄,說幹就幹,後果就出現了:

生意好了,沒約定清楚,利益分配不均就有糾紛;生意不好了,沒約定清楚,想退就退,都想爭最大利益少損失,也是糾紛;如果沒解決清楚,散夥了,兄弟感情也沒了!

因此,你所提到的第三個人能否賣設備拿錢退股,說實話沒有標準答案,缺乏約定,只能雙方協商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即可。從案例中,我只能站在你的角度幫你做個分析,爭取你們有個更好的解決方案!

一、如果生意還要繼續,賣設備拿錢顯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還想堅持繼續這份生意,他想退股強制賣設備套現是不合法的,也是不被允許的,否則你可以報警,這是屬於對正常營商環境的褻瀆!因此,你要懂得維護自身利益與生意的可持續性堅決拒絕這種做法。

反之,如果你也對這份生意失去信心的話,那就好好進入清算,生意轉讓或者設備出售等,按照股份比例退回投資剩餘的價值吧,這也算是好聚好散吧!

二、即使沒約定,公司章程不允許他可想退就退,想咋樣就咋樣

任何公司或者生意的成型都會有最基本的章程保護。如果他真的想退出這個生意,必須要接受生意失敗的事實,必須接受投資損失的事實,必須提出退出的方案,在你們的股東會中通過才行!

你作為想要持續經營的股東,其實是佔據主動權地位的,你可以讓對方提出各種方案,你爭取最大自身利益就是了!他想要退股,按照正常的也是需要評估當前生意的估值,然後你購買他的股份就是了!其實很簡單,他出價高,你就不購買他也沒辦法,直到符合你心中的數值,果斷下手吧!

三、建議:合夥做生意一定要事先約定好股東退出與進入機制

按照我以前所接觸的案例,合夥做生意就是要共進退,共擔風險,有難同當,有福同享,而不是落難時各自盤算自己的利益勞燕分飛,這是堅決杜絕的。

根據你的情況,一般都可以約定,如果合夥股東沒有意外情況或者通過協商解決退出,股東必須接受1元退出的機制,這是當前市場上很多人使用的約定,希望你以後懂得用。

總之,目前你們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彼此都都要放下心態坐下來好好溝通,協商彼此滿意的方案,他強制退出,或者你堅決拒絕都不合理的,放開心態吧,謝謝。


醉井觀商


三個人,每人5萬,就是15萬。但前期投入除掉房租水電押金或進場費之類(押金沒到,就算你們全部退出,房東也不會退給你的),還有裝修這些都是不能變現的。設備貨物之類算到盡也不會超過10萬。然後虧了3萬,就不夠7萬。設備貨物之類買來時貴,但折舊轉手就完全不值錢,能換回兩萬都算高了,三個人平分,就每人七千。如果你的設備貨物投資更少的話,能分下來的錢就更少。所以退出那位,就算再怎麼算,也就只能拿到六七千塊。如果我是你,就會跟剩下的那個搭檔每人再拿三四千出來給退出的人,相當於收購了他的“股份”。如果生意上正軌,幾千塊是很容易收回的,就算失敗了,5萬都虧了也不差這三四千。


用戶6065671704347


民間較為常見的“合夥式”生意,實際是一種寬鬆式的合作形式,接近“簡化版的公司”。因此,很多事情都是在摸索中運營的,因為組合簡單、因為關係不錯,“差不多就行”是主基調,因此,在遇到“未盈利時有人中途想退出”這種情況的時候,實際上只要做到“原則上大家差不多都可以接受”即可。

如果一定要做到“公平合理”,還是建議正是註冊為公司之後從事業務,至少“參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去執行。

那麼在提問者表達的這種合夥制中途出現有人想退出的時候,具體怎麼做才是合理的呢?


一、參照合夥協議

一般來說,即便民間的粗線條合夥也應該有《合夥協議》的,至少會對一些基本的事項,尤其是涉及“參與資金、比例、盈潤分配、虧損責任承擔、股東退出”等等事項,哪怕是口頭上的約定,也要達成一致為妥。

如當初對“合夥人退出做了規定,那麼參照協議執行即可,如果沒有,那麼只好參照公司法的規定,協商達成一致再去處理了。


二、參照公司法

公司法對股份的規定是“股份一經認定便不可退出”,此後(中途)如有股東退出,必須依照“先將股份轉讓原股東、後在原股東以外尋找新股東”的流程,並且必須“所有股東一致同意”,才可實行股份的轉讓(讓股東退出)。

因此,針對提問中“第3人將設備變賣後得款”的做法,只有在其餘2位股東也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實施,只要有一人不同意,此舉便“即不合法也不公平”。


三、想退出的人股份對應的資金怎麼辦

還是參照公司法的做法,提供如下辦法供參考/選擇:

  1. 在3位股東願意一致的情況下,選取某一日期重新對公司做“經資產盤點”處理,盤點後的淨資產總額與原始投資額對比後,想退出的人從其餘2人手裡獲得對應比例的資金,“認虧退出”。

  2. 留下來的2股東一致同意的基礎上,各自按照承受能力,共同拿出第3人原始的資金,讓他“無損失無收益”退出。

  3. 在大家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尋找“第4人”按照“第1或者第2條”中的金額代替“第3人”


總而言之,朋友報團合夥做事業是個“人多力量大”的好事,中途遇到挫折時,應全盤考慮所有人的利益,在參考現有已經成熟的“默認公平合理規則”的情況下做事,才是最終理想的。

所謂“創業容易守業難”,大家最需要鍛鍊的是“如何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不是一味“不顧他人的利己行為”,這樣才能在社會的大舞臺上上升一個又一個高度!


檀紙間


所以我從不和別人合夥做生意,看慣了各種算計…中國人大多數不適合合夥,因為他們經常會在你最困難的時候抽走你腳下的磚頭…


飛翔的獅子68189352


哈哈,你這樣的合夥,是搞不成的。半年有人退出…我勒個去…

半年未盈利,你們就沒有改變一下創業路?

在這裡我不知道,你們的創業模式是什麼,所以就不加評論了。

合夥創業,本來就應該釋放股份,引進資源股。你們確沒有這樣做。

在入股時,你們就沒有白紙黑字說明退出條款。導致中途有人退出。

趕快學一下公司法,這個對你們兩個有好處,仔細琢磨一下,什麼是股份,什麼叫合夥。

生意不盈利,看看是不是引入其他資源…

或者是不是你們的項目有問題。

多利用短視頻幫你們的項目增加曝光量等等

多學習一下,至少你們現在還有很長路要走,這個不是兒戲…

加油😊



碼券視訊


合夥做生意,一定要定好規則,否則經營過程中一定會產生各種矛盾。

首先,明確幾年後才可退股,沒有到期退股的按照投資的百分之多少退,或者淨身出戶。如果在開始經營前沒有明確,那隻能三人協商,拿出一個合理的方案。

目前你們沒有盈利,而且還要繼續經營,建議你們給退股的人按照投資比例來適當的退一部分,當然可以分期退還。不要沒賺錢還把關係搞僵了,得不償失。



不一樣的煙火Mr陳


做生意合夥是創業起步的最佳方案。

前期經驗不足,資金不足,業務不足,人力資源不夠,有志者走到一起,共創事業信心百倍。

但不管合作共贏還是失敗,最終人們還是選擇另立山頭。自古以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個自然規律也是人性的弱點。

合夥人退出,也是正常的。三個和尚沒水喝,二個和尚抬水喝,一個和尚挑水喝。一個幹生意做起來更好。也是最鍛鍊人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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