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錫康碼”的通告(第12號)

關於啟用“錫康碼”的通告

( 第12號 )

為迅速恢復全市經濟社會秩序,同時進一步優化疫情精準防控措施,方便群眾出行,更好地保障廣大群眾的健康和安全,在全市疫情防控期間,自2月2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啟用“錫康碼”。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範圍。“錫康碼”主要用於在市域範圍內出入居住小區(村)、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驗證,疫情發生後的流行病學調查,居家或集中隔離人員的自助健康申報。本市常住、外來人員根據出行需要自願申領。十四天內來錫人員建議主動申領。

持紙質“錫康碼”的人員,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備查;

無碼人員和紅碼人員不得出入小區(村)、人員密集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申領人可自己或由他人代為填報申領信息,小區(村)、人員密集公共場所應在出入口安排專人引導、輔助無操作條件人員進行登記申領。

申領人須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對隱瞞虛報導致疫情傳播蔓延的,將依法處理,並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錫康碼”所有個人信息將受法律保護,僅用於疫情防控工作,嚴格保密。

各市(縣)、區和各部門、行業不得再層層加碼,增設其它內容,已經實施的違反本通告精神的防控措施一律取消。此前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無錫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2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