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

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

( 第12号 )

为迅速恢复全市经济社会秩序,同时进一步优化疫情精准防控措施,方便群众出行,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在全市疫情防控期间,自2月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锡康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锡康码”主要用于在市域范围内出入居住小区(村)、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验证,疫情发生后的流行病学调查,居家或集中隔离人员的自助健康申报。本市常住、外来人员根据出行需要自愿申领。十四天内来锡人员建议主动申领。

持纸质“锡康码”的人员,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

无码人员和红码人员不得出入小区(村)、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申领人可自己或由他人代为填报申领信息,小区(村)、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应在出入口安排专人引导、辅助无操作条件人员进行登记申领。

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处理,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锡康码”所有个人信息将受法律保护,仅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保密。

各市(县)、区和各部门、行业不得再层层加码,增设其它内容,已经实施的违反本通告精神的防控措施一律取消。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