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這些人可以申請
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了
▼▼▼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動復工復學,保障在昌人員順利出行,根據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啟用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的通告》(第141號)精神和市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安排,結合我縣實際,縣防控指揮部研究確定,啟用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辦理健康通行卡的條件。當前在昌樂縣居住的縣外工作或上學人員,連續14天以上沒有發熱、持續乾咳、乏力等症狀,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請辦理健康通行卡:
(一)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陽性感染者,未治癒或出院後觀察未滿14天的;
(二)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陽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未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
(三)離開本縣行政區返回後未滿14天的;
(四)與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有接觸史,隔離觀察未滿14天的。
二、辦理流程。申請人應提供工作單位證明或學生證明,自行申報個人健康相關信息,填寫《山東省復工復學人員健康申報表》(見附件1),由經辦人審核並在此表格上簽字,分別經村(社區)防控小組、鎮(街、區)防控指揮部審核同意,依次加蓋村(社區)、鎮(街、區)公章後,填寫《山東省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樣式見附件2),加蓋村(社區)公章後向申請人發放。
三、使用範圍和期限。持該健康通行卡的返昌來昌人員,先到居住地點所屬社區報到並按要求辦理有關手續;符合居住地點出入憑證辦理條件的,到所住居民小區或村辦理出入憑證。離昌人員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健康通行卡自辦理之日起5天內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對縣內人員繼續按照縣防控指揮部關於出入憑證辦理的有關要求進行管理。不離開昌樂縣的已持出入憑證人員,不需要辦理健康通行卡。
四、表格獲取。《山東省復工復學人員健康申報表》可從山東省衛生健康委網站或健康山東微信公眾號下載。健康通行卡尺寸為A6(105mm×148mm),由各鎮(街、區)自行印製。
附件:1.山東省復工復學人員健康申報表
2.山東省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樣式)
昌樂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聯防聯控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9日
關於做好寒亭區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
發放工作的通知
▼▼▼
安丘市啟用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
▼▼▼
關於啟用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的通告
各鎮街區,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專項工作組: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動復工復學,保障人員順利出行,根據上級要求,全面啟用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有關事項如下:
一、辦理健康通行卡的條件。在安丘市內居住、連續 14 天以上沒有發熱、持續乾咳、乏力等症狀,且排除以下情形的, 可申請辦理健康通行卡:
(一)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陽性感染者, 未治癒或出院後觀察未滿 14 天的;
(二)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陽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未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
(三)離開濰坊市返回後未滿 14 天的;
(四)與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有接觸史,隔離觀察未滿14 天的。
二、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自行申報個人健康相關信息,經社區(村)防控小組審核並加蓋社區(村)公章後生效。
三、使用範圍和期限。全省各地各單位對持卡人員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實施隔離觀察。離魯人員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健康通行卡自辦理之日起 5
天內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四、 表格獲取。 申報表可由山東省衛生健康網站和健康山東微信公眾號下載。健康通行卡尺寸為 A6(105mm×148mm),各鎮街區自行印製。
附件:1.山東省復學復工人員健康申報表
2.山東省復學復工人員健康通行卡(樣式)
安丘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 年 2 月 17 日
閱讀更多 海報新聞客戶端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