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今天起,安丘-濰坊客車,6、7、9、10路等公交車恢復運營

關於逐步有序恢復公共交通和客運班車運營的通告


根據全市企業復工復產和人民群眾出行的實際需要,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自2020年3月1日起,逐步有序恢復客運班線車輛、公交車、巡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運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客運班線。3月1日起,先行恢復安丘至濰坊客運班線車輛運營,逐步恢復市內城鄉公交線路。其它縣際以上客運班線視疫情防治和目的地客運站復工情況逐步恢復。恢復運營的縣際客運班線實行站到站運輸,嚴禁在三級以下客運站及中途臨時站點上下旅客、裝卸行包。

二、城區公交車。3月1日起,恢復運營6路、7路、9路、10路公交車和定製公交,其他路線陸續投入運營。

三、巡遊出租車。全市292輛巡遊出租車3月2日起逐步投入運營,區域為安丘市境內。

四、疫情防控期間乘車注意事項

(一) 乘坐公交車輛必須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等工作,體溫超過37.3℃的不得乘坐、乘客人數不能超過核載人數的50%,超員時應聽從工作人員勸導乘坐下一班車輛、乘客間應保持一定距離。儘量使用移動支付(如支付寶)和刷卡等非現金支付方式支付乘車費。

(二) 乘坐縣際客運班車必須實名制購票,主動接受體溫檢測,體溫不能超過37.3℃,乘客人數不能超過核載人數的50%,聽從安排保持安全距離就坐,中途不得隨意上下車。車輛最後兩排座位設為留觀區,不得隨意佔用。必須佩戴口罩,未做個人防護的乘客不允許乘車。

(三) 乘坐巡遊出租車必須佩戴口罩,配合駕駛員做好實名登記等工作,體溫超過37.3℃的不得乘坐。乘客乘坐後排座位,儘量使用移動支付(如微信、支付寶)等非現金支付方式支付乘車費。

(四) 乘客有以下情況的,不得乘坐公交、客運班車等交通工具。

①14天內有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14天內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核酸檢測陽性者)有接觸史;

③14天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來自有病例報告社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

④有聚集性發病情況的;

⑤有發熱或其他可疑症狀的;

⑥尚在疫情防控隔離觀察期的。

疫情期間,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請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對違反本通告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不服從管理,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妨礙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予以處罰;對違反本通告第四條第(四)項之規定,隔離期間乘坐交通工具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以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安丘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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