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
明成祖朱棣從南京遷都於此,“京”即都城,與南京對應故稱北京。
2、天津市
“津”渡口也,明建文二年(1400年),燕王朱棣在此渡過大運河南下爭奪皇位。朱棣成為皇帝后,為紀念由此起兵“靖難之役”,在永樂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404年12月23日)將此地改名為天津,即天子經過的渡口之意。
3、上海市
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斷淤淺,海岸線東移,大船出入不便,外來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條支流“上海浦”上(其位置在今外灘至十六鋪附近的黃浦江)。南宋鹹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上海浦西岸設置市鎮,定名為“上海鎮”。
4、江蘇省
以江寧(南京)、蘇州各取一字得名。
5、浙江省
以浙江(又稱錢塘江)得名。
6、安徽省
以安慶、徽州各取一字得名。
7、福建省
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
8、江西省
以江南的西部得名。
9、湖南省
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
10、山東省
以在太行山之東而得名。
11、河南省
以在黃河之南而得名。相對於黃河為南,主要部分在黃河以南,
12、內蒙古自治區
是蒙古族聚居地區,清朝時,為區別外蒙古,習慣上稱為內蒙古。1947年成立內蒙古自治區。簡稱內蒙古,是所有簡稱中最長的一個。
13、湖北省
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清朝時省會武昌屬鄂州管轄,所以簡稱鄂。
14、寧夏回族自治區
這裡原為古代西夏地區。取夏地安寧的意思,因此叫寧夏。1928年設寧夏省。1958年設寧夏回族自治區,
1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意為“故土新歸”。古代稱西域,公元前一世紀起,成為漢王朝的一部分,清光緒年間設置新疆省,解放後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6、廣東省
以廣南東路簡稱得名。五代時叫廣東。明朝設廣東省,
17、西藏自治區
元朝、明朝稱西藏地區為烏斯藏,“烏斯”是藏語“中央”的意思,藏是“聖潔”的意思。因為它在中國西部,稱西藏。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區,簡稱藏。
18、海南省
海南,以海南島得名。唐屬嶺南道;宋屬廣南西路;元設海南海北道,是為海南得名的開始;
19、廣西壯族自治區
以廣南西路簡稱得名。建國後改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20、四川省
北宋鹹平四年(1001年),將地處今四川盆地一帶的川峽路分為益州路、梓州路、利州路和夔州路,合稱為“川峽四路”或“四川路”。四川由此得名。
21、河北省
以在黃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北道,為河北得名的開始。
22、貴州省
以貴山得名。明置貴州土司,是為貴州得名的開始,後置貴州布政使司;清改貴州省,省名至今未變。
23、重慶市
重慶本稱恭州,之名始於1190年,因南宋光宗趙敦先封恭王,後登帝位,遂將恭州升為重慶府,取“雙重喜慶”之意
24、山西省
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元設山西河東道,為山西得名的開始;明置山西省,後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25、雲南省
以在雲嶺之南得名因在雲嶺以南而得名。相傳漢武帝時有人在白崖看見彩雲,派人追彩雲到這裡,因為設立的縣在彩雲的邊,所以叫雲南
26、遼寧省
以遼河流域永久安寧得名。
27、陝西省
以陝原之西得名。明置陝西省,後改陝西布政使司;清改陝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28、吉林省
以吉林烏拉前二字得名,滿語吉林烏拉意為沿江。清設吉林將軍,清末改吉林省,省名至今未變。
29、甘肅省
以甘州、肅州各取一字得名。元初以甘州置甘肅路(不久即改甘州路),為甘肅得名的開始,後改寧夏行省為甘肅行省;明為陝西行都司;清分陝西省恢復甘肅省,省名至今未變。
30、黑龍江省
以黑龍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將軍置黑龍江將軍,清末改黑龍江省,省名至今未變。
31、青海省
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屬吐蕃;清初為衛藏地,後分設西寧辦事大臣,又稱青海辦事大臣,為青海得名的開始;
32、臺灣省
以臺灣府得名。古代臺灣稱“夷州”或“流求”,又稱“東番”、“北港”、“大員”、“大灣”,後來又改為“臺灣”,清光緒年間建立臺灣省,
33、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島上有個小村,叫“香港村“,為轉運南粵香料的集散港,香港因此得名。
34、澳門特別行政區
簡稱:澳,由來:澳門名字最早記錄於明朝史書,叫做“蠔鏡”(濠鏡),意為海灣如明鏡,盛產“蠔”。後又稱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斷淤淺,海岸線東移,大船出入不便,外來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條支流“上海浦”上(其位置在今外灘至十六鋪附近的黃浦江)。南宋鹹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上海浦西岸設置市鎮,定名為“上海鎮”。做“澳”,即船隻停航寄泊的地方,故稱“蠔鏡澳”,因隸屬廣東香山,亦稱“香山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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