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
明成祖朱棣从南京迁都于此,“京”即都城,与南京对应故称北京。
2、天津市
“津”渡口也,明建文二年(1400年),燕王朱棣在此渡过大运河南下争夺皇位。朱棣成为皇帝后,为纪念由此起兵“靖难之役”,在永乐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404年12月23日)将此地改名为天津,即天子经过的渡口之意。
3、上海市
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断淤浅,海岸线东移,大船出入不便,外来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条支流“上海浦”上(其位置在今外滩至十六铺附近的黄浦江)。南宋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上海浦西岸设置市镇,定名为“上海镇”。
4、江苏省
以江宁(南京)、苏州各取一字得名。
5、浙江省
以浙江(又称钱塘江)得名。
6、安徽省
以安庆、徽州各取一字得名。
7、福建省
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
8、江西省
以江南的西部得名。
9、湖南省
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
10、山东省
以在太行山之东而得名。
11、河南省
以在黄河之南而得名。相对于黄河为南,主要部分在黄河以南,
12、内蒙古自治区
是蒙古族聚居地区,清朝时,为区别外蒙古,习惯上称为内蒙古。1947年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是所有简称中最长的一个。
13、湖北省
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清朝时省会武昌属鄂州管辖,所以简称鄂。
14、宁夏回族自治区
这里原为古代西夏地区。取夏地安宁的意思,因此叫宁夏。1928年设宁夏省。1958年设宁夏回族自治区,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意为“故土新归”。古代称西域,公元前一世纪起,成为汉王朝的一部分,清光绪年间设置新疆省,解放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6、广东省
以广南东路简称得名。五代时叫广东。明朝设广东省,
17、西藏自治区
元朝、明朝称西藏地区为乌斯藏,“乌斯”是藏语“中央”的意思,藏是“圣洁”的意思。因为它在中国西部,称西藏。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简称藏。
18、海南省
海南,以海南岛得名。唐属岭南道;宋属广南西路;元设海南海北道,是为海南得名的开始;
19、广西壮族自治区
以广南西路简称得名。建国后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20、四川省
北宋咸平四年(1001年),将地处今四川盆地一带的川峡路分为益州路、梓州路、利州路和夔州路,合称为“川峡四路”或“四川路”。四川由此得名。
21、河北省
以在黄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属河北道,为河北得名的开始。
22、贵州省
以贵山得名。明置贵州土司,是为贵州得名的开始,后置贵州布政使司;清改贵州省,省名至今未变。
23、重庆市
重庆本称恭州,之名始于1190年,因南宋光宗赵敦先封恭王,后登帝位,遂将恭州升为重庆府,取“双重喜庆”之意
24、山西省
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元设山西河东道,为山西得名的开始;明置山西省,后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25、云南省
以在云岭之南得名因在云岭以南而得名。相传汉武帝时有人在白崖看见彩云,派人追彩云到这里,因为设立的县在彩云的边,所以叫云南
26、辽宁省
以辽河流域永久安宁得名。
27、陕西省
以陕原之西得名。明置陕西省,后改陕西布政使司;清改陕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28、吉林省
以吉林乌拉前二字得名,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清设吉林将军,清末改吉林省,省名至今未变。
29、甘肃省
以甘州、肃州各取一字得名。元初以甘州置甘肃路(不久即改甘州路),为甘肃得名的开始,后改宁夏行省为甘肃行省;明为陕西行都司;清分陕西省恢复甘肃省,省名至今未变。
30、黑龙江省
以黑龙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将军置黑龙江将军,清末改黑龙江省,省名至今未变。
31、青海省
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属吐蕃;清初为卫藏地,后分设西宁办事大臣,又称青海办事大臣,为青海得名的开始;
32、台湾省
以台湾府得名。古代台湾称“夷州”或“流求”,又称“东番”、“北港”、“大员”、“大湾”,后来又改为“台湾”,清光绪年间建立台湾省,
33、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岛上有个小村,叫“香港村“,为转运南粤香料的集散港,香港因此得名。
34、澳门特别行政区
简称:澳,由来:澳门名字最早记录于明朝史书,叫做“蚝镜”(濠镜),意为海湾如明镜,盛产“蚝”。后又称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断淤浅,海岸线东移,大船出入不便,外来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条支流“上海浦”上(其位置在今外滩至十六铺附近的黄浦江)。南宋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上海浦西岸设置市镇,定名为“上海镇”。做“澳”,即船只停航寄泊的地方,故称“蚝镜澳”,因隶属广东香山,亦称“香山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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