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房给了首付,女朋友要求加名字才结婚,过分吗?

柠檬微课


跟你女朋友科普一下婚姻法,婚前购房属于婚前财产,加不加名字房子都跟她没关系,不仅如此你们没领证前是加不了名字的。婚后如果和你共同还贷 增值的部分才有她的份


上将喜当叔


自己买房给了首付,女朋友要求加名字才结婚,过分吗?算是比较过分的,现在的女人不知道,怎么搞的总是想不劳而获,说是有房子有安全感,其实什么狗屁啊,不就是想离婚时,可以分一半财产吗?那我们男人的安全感,又从哪里来,房子加了你的名字,你过个半年一年的,就说要离婚了,那男人怎么办?我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都是血汗钱,你一句话就要加你名字,你把结婚当什么,当做是交易吗?如果是这样那应该按市场价算,二百块就可以搞定的事情,我需要花几十万吗?我们男人又不是人傻钱多,没有必要理你这种拜金女。


现在很多女人结个婚,要了几十万彩礼,还要男方的房子加她的名字,我想说的是给了彩礼,就不要在房子上面加名字了,女人要的安全感,男人已经给了,几十万彩礼难道还不够安全吗?还想要我们男人怎么做,都是爹妈生的,能不能换位思考一下,你以为你身上是镶了金边啊,都是凡胎肉体,你没有那么金贵,改天你要是找个借口离婚,彩礼钱亏几十万就算了,房子要是加了你的名字,再亏几十上百万,那不就是悲剧了,结个婚差点搞得倾家荡产,当然有些女人说,我们之间是爱情,不会离婚的,你就恶心吧,是爱情彩礼还要几十万,房子还要加你的名字,少了一样你会同意结婚吗?爱情就不是了,爱金还差不多。

现在因为彩礼结婚
发生的悲剧很多,女朋友要求你加名字,如果你内心真的是愿意的,并且也能接受,万一离婚分一半房子给她,那你可以加她的名字,如果内心不愿意,也承受不了这些钱的损失,还是妥妥的分手,免得以后演化成刑事案件,一定要记住一句话,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有改变的可能性,不管你们现在有多好有多恩爱,你也要想想改天翻脸不认人的画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人类的自然规律,是改变不了的,如果是我的女朋友,我买的房子她一定要加她的名字,才跟我结婚,那就有多远滚多远,你可以跟我商量,如果你是一定的这个态度,我绝不会妥协,我相信我能找到更好的,绝不要你这种女乞丐。


看落花无言


我觉得不过分啊,不加才过分,感觉对不住媳妇。人家都愿意嫁给你了,你还有什么是舍不得的。

什么是夫妻,那是以后陪伴一生的人,你富则她贵,反之亦然。你们吃喝,消费都在一个船上,那么房子为夫妻共同有啥不合理。

而且你不是全款,后续还要两个人一起还,一起经营这个家。

怎么,难道还想着,以后就算两个人一起换,也是我挣钱多,她挣钱少?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想你大概是娶不到媳妇了。

现在别说结婚,谈女朋友都是代价大的一批,一个人一月生活费1000,有了对象都要接近翻个倍,当然,女方也会增加,反正男生不要太抠,因为所有人都对钱看的很重要,在男方所能承受的情况下,对女生的投入真的能看出来。


话唠小毛炉


过分吗?

如果你全额购房,不加可以。可你只付了首付呀,首付按30%算,还有70%女方共同还款呀。超过一大半呀,为什么不能要求加名。过分吗?套路吗?

别说女孩计较,那如果不加名,和你一起还贷,你就不是计较了?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以爱为基础,加个名,给她个安全感,我想不过分。何况,她不是白加的名呀,不是还要一起还贷吗?

换个说法,如果女孩领证前,首付买了房,不加你名,让你一起供房。我想你心里也不好受不是。

不要没结婚就想着离婚分财产的事,这样结婚多没劲。


熟了的螃蟹


作为过来人觉得女方要求并不过分。

传统来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方也只是想要份保障而已,毕竟在婚姻问题中,女方说到底是弱势的一方。

再说了你这才只是付了首付而已,婚后还款的话还是要两个人一起面对的吧。

只付了首付的房子,女方还愿意嫁给你,并且愿意以后共同面对,我觉得这种女孩已经很不错了,根本不能说她是物质女孩。

我相信,遇到这种情况,大部分男性都是非常愿意的。

如果这件事上还斤斤计较,你们的婚姻也很难走的长远。

爱她就给她全部!




冯不更


男方要是不愿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无可厚非。如果婚后共同出钱还房贷,男方没有理由拒绝女方的要求。

在房产上加上你女朋友的名字,她就会快乐起来吗?你是在乎人还是在乎房子呢!不妨想一想,生活最重要的是快乐,夫妇相濡以沫。女孩子想法和男的不一样,女生可能会觉得你加上她的名字更加证明你是多么的爱她。

我姐和我姐夫也是没领证在南宁买的房,房产证只写了我姐一个人的名字。我问他为什么不加上自己名字?他说我爱你姐,这就够了,名字有没有无所谓。




客家小熙


只要双方真诚相爱,感情好买房加不家名子无所谓,说说自己家的事。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交首时写名字我提议写上未来的儿媳妇的名子,儿媳妇说还没有结婚,不适合写上她的名字。只有自已没信心才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为自己的婚姻买份保险。如果真到了离婚的地步,这份保险能起到多大作用。


如果男方真的爱自己的女朋友,和她结婚过一辈子,就应该把女朋友的名字加上,不应该让女方提出来。你们双方各怀鬼胎就是结了婚也不会长久!


智者的老师


看来你女朋友和你相处是没有安全感的,身外之物都不能和自己所爱的另一半分享,可想你的内心又对她敞开了多少?因为在利益面前你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得失,这样的你也只能吸引到以自己利益为重的另一半,所以才会有这个你纠结的问题。人真的很奇怪越在意什么就会被什么牵绊,你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这个私心就成了奴役你内心的枷锁,你永远会因为自己的这份私心纠结得失。等有一天你体会了爱的本质,一切都为对方着想时,那么你今天问的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因为这样的你也会感召吸引到为对方着想的她,这样的你们就不会有你问的这个问题了,所以当你感到对方的行为让你不爽不舒服的时候,不见得是对方有问题,有问题的恰恰是自己的内心~


蟾行天下


才是女朋友,又不是孩子们的妈,其实这种事根本不必告知,如果她问,你要有智慧的回答,不必让她粘上其他的条件,通常是你自己透露消息给人家的,如果说要写上她名字才结婚,对我而言,我是无言以对,看她又是如何应对,如果也无言,那就冷静一下吧!等等再说


元元119293286


我的房子都是我名子,与儿子无关。百年后过户给孙子,既省了一道过户费又省了这问题的嘴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