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2月13日向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馬某某涉嫌妨害公務案,於2020年2月18日適用速裁程序開庭審理,我院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經開庭審理,該案當庭宣判,原州區人民法院採納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2020-02-20 20:51:52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2月13日向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馬某某涉嫌妨害公務案,於2020年2月18日適用速裁程序開庭審理,我院派員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經開庭審理,該案當庭宣判,原州區人民法院採納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人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