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陵水關於調整全縣社會管控的十條措施來了→


陵水黎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調整我縣社會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實行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社會管控措施調整通告如下:

  一、繼續保持通往其他市縣、縣內所有村(社區)現有道路檢查點不變,撤掉鄉鎮之間道路檢查點。管控方式為流動式管控,允許車輛和人員有序出入,進出人員必須佩戴口罩,進入人員接受體溫測量,登記接觸史情況。對體溫高於37.2℃的非本縣人員進行勸返,本縣人員由120救護車到現場進行接診。

  二、復工復產企業、個體戶、施工班組等要對外省返陵員工進行登記並建立臺賬,並對其進行監督性醫學觀察,無發熱、乏力、咳嗽、腹瀉、結膜充血等不適症狀的可上崗,支持進行核酸檢測或醫學檢查,並安排專門人員對其進行14天的健康監測。各村(居)委會對進入轄區內的縣外人員和離開轄區的本地前往外省人員要登記建立臺賬,進行追蹤管理(具體以縣防控指揮部通知為準)。

  三、全縣住宅小區非小區業主、常住人員及員工不得進入,小區管控以流動式為主,與三亞接壤的土福灣區域部分酒店、小區可採取半封閉管理。流動式管控的小區,居民和車輛憑有效證件不限時或部分限時出入,不限次數。半封閉管控的小區,居民和車輛憑有效證件限時、限次數出入。已發生聚集性感染的小區每戶每日限2人次出入。

  住宅小區管理以物業為主,撤銷鄉鎮派駐的檢查人員及醫務人員,縣領導包片管理、小區長監督聯繫小區機制保持不變,小區物業有特殊情況與小區長聯繫。小區檢查點要對進入人員檢查是否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測量,並做好進入登記等工作。勸導居民不聚集,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外出,降低感染風險。

  四、做好出租房屋管理。村(居)委會要對轄區內所有出租屋進行拉網式摸排,掌握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建立登記臺賬。房屋租賃中介企業或業主要明確防控責任人和聯繫人,按照要求向村(居)委會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

  五、全縣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全部恢復正常辦公,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落實好各項防疫防控工作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進行體溫測量和佩戴口罩辦公,辦公場所定期進行消毒。各對外辦事大廳可有序開放,並按要求做好人員佩戴口罩、體溫測量、場所消毒、科學合理降低人員密度等防控措施。

  六、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加油站、藥店、酒店、賓館、理髮等生活必需市場主體可有序開業經營,通過錯峰上班、採取彈性工作制等多種方式,合理降低工作場所人員密度,並做好場所消毒、人員體溫測量、合理安排營業時間等措施。開業經營的酒店、賓館在疫情結束前實施分餐制或配送服務,禁止聚集性用餐。

  七、影劇院、歌舞廳、遊藝遊戲廳、網吧、圖書館、文化館(群眾藝術館)、博物館、體育館等室內文化體育設施及人員聚集性場所暫不開放。室外文化體育設施允許開放,文化體育活動暫停舉辦。

  八、旅遊景區(含非A級)可對外營業,但要合理控制景區內遊客數量,不得造成人員過度密集。員工及遊客一律佩戴口罩進入,出入口要做好體溫測量、登記,並定期進行場地消毒。乘坐景區交通工具要隔位分散就坐,且每位遊客擁有安全的人均遊覽空間。

  九、城市公交、出租車等交通工具可按相關規定恢復運營,司機、乘客一律佩戴口罩並隔位分散就座,要嚴格做好交通工具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

  十、嚴格禁止各類聚集性活動開展,出入公共場所的居民、遊客等必須佩戴口罩,並適當保持距離。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如我縣疫情發生改變,疫區類型和管控措施將進行調整。新的防控措施以縣防控指揮部發布為準。

陵水黎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21日

來源:陵水黎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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